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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一百八十二章 不及娘子万分之一
“原来是秀才公呀!”
“没问题,没问题,公子尽管拿去便是了!”
“明日记得将钱财带过来,给小人便是了!”
店老板从一开始便看出黄廷晖的气质非同常人。
这么一个读书郎,显然不会因为二十文败坏自己的名声。
更何况店老板是个眼睛很毒的家伙,他自然是知道黄廷晖给出的这个手串儿价值不菲,远在这把牛角梳之上。
将这不值多少钱的牛角梳交给黄廷晖这么一个读书郎,也算是做了个顺水人情。
故而,店老板很是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多谢老板成全!”黄廷晖对小老板儿拱了拱手,他拿起了牛角梳,再撑开油纸伞便往外走了出去。
“真是个好男人呢!”看着黄廷晖远去的背影,店老板的娘子从帘后走了出来。
这年头女人做生意,是不能太过抛头露脸的。
至于沈柔则是妥妥的意外。
“娘子何以见得?”听到自家娘子这么一说,店老板愣了愣,他好奇的问道。
“那公子给你的手串儿,价值绝不在一两银子以下。”
“从这手串儿的模样儿,这手串儿应该是经常被公子把玩,可以说是喜爱至极。”
“而这公子却为了一把牛角梳,没有半点犹豫的将这手串儿押给了你!”
“男人要这牛角梳干什么,还不是女人用的多,往常来买这牛角梳的都是女子!”
“偏偏今日却有一个公子哥儿愿意用价值几两银子的手串儿,换你那二十文的牛角梳。”
“这当然是送给自己喜爱之人的。”
“如此来说,可不是一个痴情的好男儿么?”
女人心思细腻,这般一联想便猜到了事情的原委。
就连店老板也找不到有什么不符合逻辑的地方。
“按娘子这么说,好像确实是如此!”店老板接着自家娘子的话头儿往下说道。
这年头儿能将自己珍视的东西押出去,仅仅是为了一把送给喜爱之人的牛角梳,像这等男儿可是不多见了。
这小哥儿,也称得上是个痴情的好男人了。
黄廷晖自然不知道店老板与自家娘子的对话,他撑着油纸伞便往考场附近走去。
此时,有一辆马车从远处驰来。
马车的车轮碾压在地面,一串串的水幕溅了起来。
形成了一朵朵煞是好看的“水花儿”。
马车之中端坐的正是从崇恩寺祈福回来的陈秋娘与吴菲莲二人。
“夫人,吴小姐,往前一段距离,马车可不能过去了!”
“今日是县试的大日子,县老爷明令禁止,不能让马车、牛车经过考场附近。”
“以免吵到正在考试的考生!”
“取走违抗者,杖四十,以儆效尤!”
在古代,别小看这杖四十的刑罚。
杖罚始于东汉,但“出道”却是在大盛朝。
原因无他,大盛朝的开国之君最喜杖责。
用于执行杖责的木头棍子,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小木棍儿。
这种木头棍子一般是由栗木制成。
便是那个能长出板栗的树,做成的木材。
这种木头最大的特点就是结实、耐用,特别适合做家具。
杖责用来打人的棍子,那棍子打人的一端削成槌状,外面包有铁皮。
而且铁皮上还有倒钩!
因此,这一棒子打下去的话,如果执行杖责的人再顺势一扯,那么尖利的倒勾就会把受刑人的肉撕下来一大块。
故而,一般来讲,如果杖十下的话,基本上就得面朝下卧床数月。
而杖三十,以后生活可能无法自理。
至于杖八十的话就是去见阎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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