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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五百七十七章 是他?
两个敌人的尸体,轰然倒下,机枪子弹则越过两人,向着山下继续泼洒。
哪儿来的重机枪?
我正纳闷儿,就听到了从山上面传来的接连不断的枪声。
重机枪、轻机枪、步枪、还有冲锋枪!
听起来应该是二排的主力!
二排虽然明面上是一个排,但是由于是守主要阵地,上面给加强了不少火力。迫击炮、掷弹筒、轻重机枪、以及少量的火箭筒什么的,杂七杂八加起来足足有六七十人。
我心里顿时松了口气儿。
就在我陷入绝境的时候,二排及时发起了反击,让我又捡回来一条命。
“这机枪打得真他妈好!”
我不禁暗自夸奖起来,别看只是几发子弹,但很及时地解了我的围。而且开枪的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射手,精度极高,也不浪费子弹。机枪打得非常干净利索。
最起码比起二班那两个新兵蛋子,机枪打得好太多了。
尤其是虽然打得是点射,但是重机枪的那个凶猛劲儿却能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活像是一头嗜血的猛兽,逮住一个猎物就盯到死,不死不休。
伪军冲击队伍中,哪里有枪响和往上冲的人,这机枪立马就能盖过去。几乎是以一挺机枪,就彻底将几十名伪军死死压制住。
一个李承晚兵正端着枪向山上冲,就突然被拦腰攒射,肠子流了一地。人倒下的时候还在因为恐惧而哭泣,只是哭着哭着,就没了声响。
几十个南伪军被山上突然爆发的火力彻底打蒙,狼狈地逃下山去。
他们甚至已经顾不上战友的尸体,只想要活下去。
我看了看还插在敌人尸体上的步枪和刺刀,又看了看这个被我刺死的李承晚兵手里的春田步枪。没有犹豫,径直跃上炮弹坑的边缘,从另外一个李承晚兵尸体的手里抢过来一把卡宾枪。
敌人正在溃逃下山,这个时候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
我端枪射击,将跑得最慢的一个伪军打翻在地。
卡宾枪的弹容量大,后坐力小,但威力也有些差强人意。
总感觉弹道没有步枪那么稳定,超过二百米,子弹都不知道往哪里飘,用着不怎么顺手。
对于卡宾枪,其他很多人都非常吹捧,但我却不怎么感兴趣。
要说威力和精度,这玩意儿不如步枪,要论火力,这玩意儿却又比不上冲锋枪。属于那种高不成低不就,可有可无的存在。
用步枪的战士会喜欢他的轻便短小和二十发子弹,但是真遇到了二百米开外的敌人,却又显得那么软弱无力。用冲锋枪的战士,则根本瞧不上这家伙。
这种枪说白了属于美军的特产,是围绕着以机枪为核心的步兵部队而制造的。放在志愿军中,断然不会大规模地装备和研制这么一种玩意儿。
志愿军步兵部队的战斗核心,是战斗小组和步兵。
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作战单元,并不会以机枪为核心,也不会以迫击炮为核心。所有的一切重装备,都是支援火力,都是支援步兵战斗的。
步兵,才是战斗的核心。
所以这种要射程没射程,要火力没火力,要威力没威力的武器,如果不因为是缴获而来的,恐怕要被基层部队骂死。
但白给的枪嘛,再鸡肋也是香的!
尤其是阵地战的时候,大部分的交火距离,都是在一百米之内,甚至是三十米之内。这个时候,步枪就显得威力过剩,还非常不灵活。卡宾枪的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
冲锋枪在步兵班毕竟不可能人手一挺,很多原本使用老旧步枪和莫辛纳甘的战士,对卡宾枪还是很喜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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