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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五章 榴儿(四)
我向来这般,用典似是溶于血液的语言,仿佛不曾与我自己的灵魂分开过一分一毫。它在我的身体里渗透着,直到在文字中得以沉淀。早已忘却了,读过多少的书,看过多少的诗,在诗词中游走的日子,好似最美丽的年华,在我的岁月里鎏金,在我的心境里缓缓晕开一片新的天地。阿珲总是说,女儿家都会的女红,我不曾做的真正很熟练过;而女儿家不擅长的诗词,我却是痴了迷般的喜爱。阿珲又说,他总是认为我是汉人家的女子,满洲的骑射却是不擅长的,为此阿珲还当真招过急的。
阿珲那日教我拉弓,我竟然很难拉开。我问阿珲,他是否有更软的弓。他一愣,尴尬地一笑说,这把已经是最软的弓了,说罢,又摸了摸他的鼻子。阿珲曾一度很感叹他的嫩不能够和他一样,成为真真正正的满洲人,能够飞驰在马场,然后射出去的箭百发百中。他每每叹气的时候,我都说,你拉你的弓,我用我的笔杆子,都是一样的嘛,然后笑着跑开,躲到家中那盆开得最茂盛的石榴树下面,露出半个脸来,窥探他的动静。阿珲亦是会跑过来追我,然后把我抱起来刮我一下我的小脑瓜;又或是抱起我,去摘夏日里开得最红、最盛的石榴花,然后别在我的鬓角上。
阿珲很喜欢带我去骑马,他让我坐在他的前面,然后由他来操控缰绳。阿珲可以让马跑得飞快,让风吹起我的头发,吹得我的衣服哗啦啦地作响。我常常会渐渐放开紧紧攥着阿珲腰带的手,将胳膊平举起来——只是每每这样阿珲都会呵斥我老实一点,严肃地声明若是我依旧这样,便不再带我去马场骑马玩儿了。我知道,他说的话从来都不会作数,因为,他很少会记起他在马背上对我说的重的话。我很喜欢他这副样子,虽然,我很清楚,在马背上,他必须负责我的安全。
印象里,阿珲一直很厉害,除了他的字与文章不如叶掌柜家的昇子写得好之外,我竟然找不出他的缺点,或许,包括他在马背上面的健忘,还可以算一项——我想,这也许是作为一个妹妹对哥哥的偏袒的心绪罢。阿珲的字不好看,这是张师父说的,说是太过于刚强,字的笔画过于锋芒毕露了,不懂得“书”所拥有的内敛与含蓄。阿珲有一阵子练了很久,却是不曾改得过来,如此便作罢了,反而开始练起了他喜欢的,花里胡哨的带满了一种阿珲称作是“游丝”的英文字母。他喜欢铜版体和哥特体,那种很好看却让人感觉有些华而不实的文字。在我学习了英文后,我一直支持的是正式意大利斜体,虽然看起来,它总是少了一些娇羞的韵味,总显得正经而一丝不苟。然而,那一丝不苟的认真劲儿却是渗入心里的,让人觉得贴心样儿的舒坦。
阿珲的射箭射的很准,阿玛是赞许过的。我知道他为练习这个受过多少的苦,因为我曾经偷偷地看过他在后院左手举着弓,手腕上拴着沙袋,在太阳下被晒得满脸是汗的样子。他的汗出得那样多,直直浸湿了他竹青色的掐牙箭袖,但是他的眼神依旧是那样地执着与坚定,就像他写出的字那样苍劲。
我一直躲在石榴后面在看着他,直到他将弓箭放下。我不知道我在等待什么,我想,我只是希望能够陪着敬成吧,陪着我的阿珲。我曾经边拿着帕子为阿珲擦汗,边问过他,他为什么那么刻苦,那么不怕累。他只是蹲下来,帮我理着在和锦娘玩耍时揉乱了的领子,对我说:你知道你自己是有多么地爱诗词对么?这就是我有多么地爱射箭。你可以为诗词去死,而我也可以为射箭献身。这是一样的。
当时的我太小,还不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是什么。到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敬成的话,就是我的半生,我那掺杂了浮华的半生。
我的半生,如梦,如烟,却有着生命的重量,会压得人有些喘不动气。又像是家中耳房里放置的檀木大箱子上面的鎏金锁,在岁月的侵蚀中,片片的金箔渐渐剥落,露出了里面的黄铜,显得斑斑驳驳的,似是垂暮的老者,不堪于提及那些琐琐碎碎的往事。那些剥落的金箔,是时间的伤痕,只能够由时间来欲盖弥彰。他骗过了旁人,骗过了生活,甚至差那么一点点骗过了我自己,只是——
它独独没有骗过自己的心。
于是,想起来的那一瞬间,依旧会有丝丝拉拉的疼痛,却并不真切。像这四九城里的雾天儿,处处透着灰蒙蒙的气息,总是显一半儿,掩一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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