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七十二章 甘露元年,暮雨落花
大周煌煌五十四州,中州居其中焉,人谓之“天下之脊”。
究其形势,北倚伏龙、南望雁丘、西接漳水、东揽玉陵,又有东平、西安、南宁、北定四府为屏藩,州内土地丰饶,人民众多,大城布列,冠绝中原,实乃金城天府、万年不拔之基。
其中尤以龙庭郡为最,历代天子皆于此择地筑城以居之,帝气所集、广大华美,故名之曰“京”。
大周京师,继承上古帝京之根基,几经重修扩建,至先皇时,挟西征大胜之威,方才迁移门阀、厘定规矩,一举奠定今日之规模,其后经由先皇与今上两代天子苦心经营,终有如今琳琅百万户之胜景。
红日西斜,正是天色渐暗、华灯将上未上之时。
刘屠狗悠闲地走在京师西市的长街上,饶有兴味地瞧着长街两侧的各色摊铺,一处处勾栏酒肆、商行货栈地细细看过去,听着沿街商贩的吆喝叫卖、市井间的鸡鸣犬吠,竟是丝毫不觉厌烦,反倒有些乐此不疲。
刘去病和小药童弃疾一大一小两个孩子,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
昔日小乞儿如今已初露英武沉毅之姿,背上那柄东海沉铁打造的长刀放到别处或许识货的不多,但在这天下商贾扎堆的西市,已足够确保无人敢小觑这看似粗鄙军汉、乡下土包子的主仆三人。
弃疾这个灵气非常而又表情淡漠的道装童子同样引人注目,尤其他腰间赫然挂了一枚光滑圆润的头骨,以细麻绳从眼眶处的空洞穿过,斜斜地倒挂着,随着双腿迈动而晃来晃去。
刘去病斜瞥了一眼那不知惹来多少惊呼和侧目的头骨,边走边小声道:“我说,你真的每日观想这劳什子,要把它锻养成二爷屠灭刀一般的本命神兵?”
因刘去病是跟着二爷的老人儿,平素也没杨雄戟那般爱作弄人,小药童对他态度尚可,不会刻意冷脸相对,但也绝对谈不上如何亲近。
小药童闻言也不回答,只是信手托起头骨,一丝细不可查的黑气从指尖飘出,自头骨鼻孔处的空洞钻入,头骨似乎随之起了某种深邃的变化,细细看去却又好像与先前一般无二。
刘去病碰了个软钉子,倒也不恼,摇头道:“我虽没见过那个羊泉子,但我敢肯定,他若是知道自家养了二百年羊才攒下的宝贝尽都喂了它,只怕要活活气死。只是你炼这劳什子能有啥用?拿来砸人都嫌累赘。依我看倒是跟任西畴的人皮鼓挺般配,索性送了他当鼓槌如何?”
小药童五指倏然合拢,将头骨紧紧攥住,冷漠而又一本正经地道:“师父说,这头骨是一位练了一辈子‘温吞水’的练气境老道士的,持之行气,不论是道门养生功法还是师父自创的‘蛇吞象’,都有辅助增益之效。本来若不是师父粉身碎骨了,原本他死之后,自己的头骨也是要留给我的……”
刘去病听罢,张了张嘴,良久才道:“原来除了筑京观,这人的脑袋还有这样的用处……我跟你说,有机会咱们去趟西北,公西少主那里什么样的头骨没有?当初屠城屠寨,和尚道士不知杀了多少!”
小药童平静无波的眸子中罕见地多了些光彩:“真的?”
“那是!凭二爷和我的面子,你可着劲儿挑便是!到时候给你做条头骨念珠挂脖子上如何?”
两个孩子窃窃私语着,丝毫不觉有什么不妥,任谁也想不到他们的谈话内容竟是如此骇人听闻。
刘屠狗笑了笑,插嘴道:“羊泉子当做宝的东西未必就如何好了,阿嵬不也说,幸亏机缘巧合得高人相助,否则早晚被阴山地脉龙气害死,弃疾你若不想变成羊泉子那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趁早都喂了头骨才好。嘿,羊泉子拿你当羊来放养,却不知你天赋何其之高,竟能反客为主、驾驭他的黑气。”
说这话时,三人恰好走到一处大酒楼前。
这酒楼规模甚大,却不似这长街上的同行一般极近雕廊画栋、华丽富贵之能事,亦没有美貌女子倚着窗子以红袖相招的旖旎风情,甚至连门前廊柱都没有上漆,一切皆是木材原色,朴拙得很。
饶是如此,这酒楼前却是车马盈门,许多衣着光鲜的护卫、豪奴安静候着,神情倨傲中又带着某种恭敬,又有许多童仆、婢女簇拥着各自主人进进出出,路上行人则都是匆匆而过,鲜有驻足停留或如三人一般慢慢挪步的。
刘屠狗瞄了一眼这酒楼,话锋一转道:“这西市逛了一整天竟是没逛完,规模可是比兰陵的大的多了。”
“兰陵?”
一大一小两个孩子立刻竖起了耳朵,关于二爷的出身,黑鸦卫里可是众说纷纭呢,特别是二爷曾在万柳庄前自称“野狐传人”,就更加让从未听过“野狐”其人的大伙儿摸不着头脑,杨雄戟私下里还曾偷偷问过跟随二爷最早的刘去病,却仍旧没得到一个确实的答案。
刘屠狗一时说漏了嘴,当下咧嘴一笑,状似随意道:“就是兰陵王的封地云州兰陵郡啊,他就藩兰陵时,我恰好就在郡城中的西市闲逛,还曾和燕铁衣老将军有过一面之缘。”
刘去病闻言哦了一声,微微迟疑后道:“二爷,提起兰陵王,这京师里可谓权贵遍地,俗话说人配衣裳马配鞍,既已进了京,您总该换套鲜亮些的行头才是。”
刘屠狗闻言往自己身上看了看,仍旧是一身黑色粗麻劲装、一双黑面千层底布鞋,虽早已不是当初在老王掌柜店里换上的那套,但样式却一般无二,此外除了背上的屠灭刀,便再无多余之物,虽无华丽富贵之气,却是一尘不染,有种洗尽铅华、返璞归真的清新味道。
忆及抠门儿的老王掌柜,刘屠狗便不由自主想起那句“尝尽此生天下美酒三百斤”的豪言,想起二十年西凤老酒的淳厚甘冽,以及那坛必须等他刘屠狗带着媳妇去才能喝到的六十年女儿红。
不知怎的,忽然又想吃老王店里的冬笋与蒸鱼了……
对了,还有那枚被老王头视为心头肉的紫砂壶,据说是出自曼声大师之手,当时听来还不觉什么,现在想来就有些猜测,这位制壶大师,莫非就是壶仙苏曼生?
刘屠狗摇头笑笑:“大好男儿立此世间,可不是为了那些只看衣裳贵贱的睁眼瞎而活,二爷我纵使一身布衣,先见真定王、又见兰陵王,亦何曾稍稍屈膝!”
他反手一拍屠灭刀的刀柄:“任凭是谁惹到咱爷们儿头上来,再如何的奢遮富贵,见此也须尽低头!”
话音才落,便听道旁那座大酒楼中传出一声朗笑:“可是猛虎卧鸡群的刘兄?小王方才落座不久,不想竟就得遇英雄,岂非有缘?还请登楼一叙!”
不是别人,正是兰陵王姬天行。
姬天行忽然发声邀人,楼外三人还未如何,楼中桌椅挪动声、杯盘碰撞声、跪拜称颂声已是响成一片。
背后随口议论了几句,却被正主听了个正着,饶是二爷脸皮厚实,也不免有些尴尬,当下嘿嘿一笑,转身迈步走向酒楼。
进门前抬头一瞥,看见了同样无漆无描金的匾额上刻了三字——匹夫楼。
在楼中食客的注目之下,侍者将刘屠狗引上三楼正厅,两个孩子则另有人安排。
三楼厅中并无雅间,只以同样毫无纹饰、写了些文字诗句的薄纱屏风相互隔开,透过屏风可以看到座中人的模糊身影,若是左近他席的客人谈笑的声音大一些,无疑也会受到影响,这可不像是一个宗室王爷愿意待的地方。
居中靠窗一桌,隔着屏风,座中人的目光纷纷朝登上三楼的刘屠狗看来。
远远便听姬天行介绍道:“晏大学士、孟楼主,诸位,小王今日要引荐一位少年英雄,便是那气吞长河、一战而天下知名的黑鸦校尉刘屠狗。”
刘屠狗却没有急着上前相见,而是停在屏风前细细观看其上文字。
“说起蓟州形势,西揽幽、朔虎狼之地,东接青、龙膏腴之土,南倚恒山,北压狄原,金城初虎踞,巍巍然天下雄关……”
这座屏风上的文字如龙蛇游走、极近狂态,竟隐隐生出凛凛威严与豪迈之气,此等异象,刘屠狗还是头回遇到。
因是草书,他并非每个字都认得,题目倒是瞧得清楚——《金城赋》。
瞧着瞧着,刘屠狗已是烽烟满眼,正是在这蓟州金城关之下,黑鸦卫浴血搏杀,他力压金狼军大统领萧驮寺,一刀斩落贺兰楚雄的中军金狼大旗。
这么一耽搁,屏风之后便有人不悦,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道:“哼,恃才傲物,不过一匹夫尔,倒是与此楼之名相称。”
刘屠狗不以为意,笑着随口应道:“匹夫便匹夫,我读书少,但好歹也是看过几版《圣章》的,却竟没读过《金城赋》如此雄文,可不就是个粗鄙匹夫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