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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02章 世纪未了的情缘(12)
那时候每个周都会有两节思想品德课,而这课便是由老校长育德文亲自讲授——同学们对于老校长来上课,都是提心吊胆不敢乱动,尤其害怕他那眼睛扫过,就如同被荒坡上的麻草刺了一下,浑身发麻打颤。不过,穿着的确良中山装的老校长上课虽然严厉,但是对于我这样守规矩的学生来说,当时也不见得有什么值得惊怕。
老校长上课有一个鲜明的特点,至今我记忆犹新。他喜欢左手拿着思想品德教材右手夹着白色粉笔头在课堂上走来走去。而且让每个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每次快要下课,老校长就会拿着课本进行总结,每次总结都会有那么一句话:
“啊!我跟你们讲,咱们同学一定要做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啊!要时刻准备和资本主义作斗争,啊!不要沦为帝国主义的走狗,啊!必须要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啊!千万不要投机倒把违法乱纪,啊!这样长大后才能为国家的繁荣富强作贡献,啊!好了,啊,起立,下课!”
而且老校长讲话的时候,每句话后总是带一个拖音的“啊”字,以加强语气和引起大家注意。上课虽然不算幽默,但也兢兢业业。至于内容,都是讲些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反对资本主义、不能做奸商恶霸投机倒把,诚信做人之类的内容,不时穿插讲一些社会上的偷摸打架的丑陋现象,提醒我们不要学习。虽然那样的内容大家耳朵都听出老茧了,可是,由于惧怕,大家都一本正经的听着。
村梅却又是另外一种,她很喜欢《圣斗士》里的圣斗士们的圣衣,她就借着课上无聊的时光,拿废旧的作业簿用铅笔开始画漫画书上的圣斗士,尤其将他们身上的圣衣画的惟妙惟肖,并且每画完一个圣斗士,她都要在圣斗士的圣衣肩上添上红头花的肩章。
当时由于家境贫寒,我们并没有余钱购买水彩笔,因此,村梅想了一个聪明的办法,红头花肩章是用语文老师杜老师放在讲台的红钢笔水添的颜色,倒是栩栩如生。
阿梅除了喜欢画画之外,她还喜欢跳舞,她舞姿已然不错,但是她更希望穿着漂亮的舞服,在众目睽睽之下歌唱。为此随着六一儿童节的临近,她希望自己也能获得学校少先队歌舞团舞蹈老师的青睐。
因为每年清平乡中心小学都会举办一次盛大的文艺晚会,每个年级都要求出响应的节目进行汇演,附近的村民都可以去观赏。同时,学校少先队歌舞团也会挑选新人加入,以备高年级同学升入初中后后继乏人。
所幸的是,也就是在那时,她和其他几位女同学如愿以藏被选入学校少先队歌舞团,随着学校社团的老师学习歌舞。从那之后,她的歌舞兴趣越发浓烈,人也才火灾的悲伤中渐渐脱离出来,变得开朗了许多。
为了练舞,她回家砍了小楼旁边竹林里的一根三米长的苦竹,用柴刀削掉枝桠,再用父亲盖房留下的磨砂纸将竹身打磨得光滑圆润,然后每天放学回家便用来练习自己的翻滚和转圈动作,尽可能使自己表现得浑然天成。
这之后,她学习劲也激发出来了,课堂的学业也没落下,碰到问题的时候常常跟我讨论,不懂的地方仔细询问我。那个时候,我的学习成绩已经不错,做了班上的学习委员,老师同学的口碑都很好。他们对我的大体评价,就是我是一个脑子好使注重细节而且特别乖巧的孩子。
或许是由于夸奖的原因,我原本未必真是如此,后来却真的养成了这种习惯。譬如刚上小学,从起床洗簌然后由梦花村步行到中心小学国旗杆下那间破旧的砖瓦教室所需的快慢时间,我都做了详细推敲比较,而且能够精确到秒钟,以致在清平乡中心小学学习期间,有几个学期从未迟到过。
课堂上,这一周到下一周要做的哪些功课,哪些是重点,哪些是需要老师解答的,我都提前做好预习和复习。所以,后来由于学习成绩一直稳居全班第一名,而且勤劳助人为乐,班长的职务就落到我头上。好几回遇到同学重逢谈起小时候上学的事情,都笑说要是那个时候中国有吉尼斯纪录,我保管能拿一个。我不禁莞尔。
这还不算;对于八十年代的农村孩子来说,很多人都能做家务,但是能够统筹庞杂的家务却鲜有其人。至于家里母亲安排的家务,比如煮饭做菜喂猪放牛等,七八岁的我都能够有条不紊的安排妥帖,统筹去做,让忙农活的母亲回来总有可口的饭吃,猪牛都被养得肥肥胖胖,家里也被打理得井井有条,比一个成年男劳力还管用。
要知道,当时八十年代村子里还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电灯,更没修建水库,家里的水都得到村前的梦花河里去挑,家里的照明还都是火油灯时代,一到晚上,为了省钱,往往只照几下,便吹熄了。
然后一家人便在屋檐前晒谷场上的月光下聊天,或者坐在火铺上闲聊家长里短,那时当然也没有煤气和沼气,火坑里烧的都是山上捡来的柴禾。因此,我周末还得跟着改革姐去几里外的后山背柴和到梦花溪大阳沟处挑水,因为那地方的水特别干净。
还有一点,说我给大人一种稳重而干净的形象,其实这主要是改革姐影响了我,又由于这种形象使我变得容易受欢迎,所以爱干净便成了习惯,一直伴着我的成长。而村梅也似乎喜欢我这一点,每每跟我独处的时候,见没大人在旁,便故意用沾了锅灰的手指捏我的鼻子戏弄我,看着我到处找水冲洗哈哈大笑。
所以,阿梅一旦来跟我讨论问题,往往是看着我解答的,另外有时候她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故意找我说话而已,后来我却发现她是真的碰到问题了才来找我。她当时还有一个大家公认的优点,写得一首漂亮的钢笔字。
当时大都用蓝黑两种墨水写字,但她偏爱蓝色墨水,从始至终都没换过,因此,她作业本上写的字看起来就像天空倒影着的蓝色字幕,一看就觉得这个女孩子是个干净整洁漂亮的女生,总是给人以好感。怀着这样看法的人很多,以致给我们改作文的一个同年级女班主任都想见见她,夸赞她写的字太有韵味了。
可是她当时人也不算得是最漂亮的女生,鹅蛋脸,笑起来甜甜的,只算是很甜美的女孩。只不过她还有一种别样的味道——一种早熟的智慧常常闪烁在她的双眸。后来我才意识到,——这是死亡所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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