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安静的做个苟道中人

第一百四十四章:塑造化身。(第一更!求订阅!)(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一百四十四章:塑造化身。(第一更!求订阅!)

与此同时,梦境之中。

裴凌在系统的操控下,一记刀气,轻松斩破劫雷。

感受着磅礴的劫力入体,飞快的愈合着自己的伤势,犹有余力提升自己修为,他不由一怔。

这轮劫雷的规模,就算他全盛时期来接,也至少得付出一些代价,为何系统忽然变得这般厉害?

正想着,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叮咚!检测到化神开始,系统将为您塑造化身……”

※※※

永夜荒漠。

天穹之上劫气浓郁,雷霆滚滚。

无数雷龙游走云层之间,嘶吼翻滚。

第二轮劫雷已然酝酿的七七八八,即将落下。

无暇理会这一幕,堕仙意志正在努力寻找着身体不受控制的原因,这时候,祂忽然看到,这具元婴肉身,直接打开储物囊,依次取出三样化神材料,以及一具月貌花容、模样娇柔的女尸。

这女尸最吸引人的,却并非其虽然生机丝毫不存,却栩栩如生,仿佛新丧的特殊之处,而是其内中蕴含的气息,隐隐散发出不详的诅咒,以及磅礴的无主命格……

堕仙意志不禁心生狐疑,这后辈要用女子的躯壳,塑造化身?

正想着,祂便看到,这具元婴肉身扶起女尸,对准其鲜红的樱唇,直接吻了上去。

这一瞬间,堕仙意志便感觉到,祂这部分苏醒的意志,正开始往那具女尸身上转移!

堕仙意志顿时一怔,旋即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这后辈好大的胆子!要用祂的意志来炼制化神化身!

意识到这点,堕仙意志顿时暴怒!

祂曾是上界仙人,举手投足之间,搬山倒海,摘星拿月,一念风雨兴,一念沧海迁,一念地覆天翻!便是在仙人之中,也是地位超然,睥睨众生。元婴修士、化神境界,在祂眼里不过蝼蚁一般。

如今形势所迫,降临这具容器,已经这具容器的无上荣耀!

却不想,这容器别有蹊跷,导致其被困躯壳之内。

堂堂真仙,眼下若当真被区区一名元婴给炼了……

想到这里,堕仙意志顾不得动怒,连忙开始尝试各种手段,重新掌控这具肉身、挣脱容器、毁去这具躯壳、甚至是不惜舍弃这部分意志自爆……却全都没有丝毫作用!

祂现在不仅控制不了这具肉身,除了思维之外,祂连本该属于自己的力量都控制不了!

就在此刻,第二轮劫雷完成了最后的酝酿,轰然落下!

雷霆万钧,初出劫云,呼啸的风雷之音,已然如怒潮滚滚,震荡在整个天地。

裴凌再次斩出凄艳无比的刀气。

刀气凝练如一线,铿然鸣动之际直冲云霄,瞬间撕破劫雷。

眼见如此,堕仙意志挣扎的更加剧烈,这后辈不仅要用祂炼制化身,而且,还在肆无忌惮的继续使用祂的力量!

对方将祂当成了化神材料!

※※※

九嶷山。

天穹之上,二人大袖飘飘,正迅速飞遁。

这二人,一者锦袍玉带,头戴三梁进贤冠,足踏云履,面容端方威严,双眸湛湛明亮,乃琉婪皇朝太子太师吴寄湘。

爆炸小拿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霜华刀
霜华刀
李季安,一个在军营长大的孩子,在一次行动中被回归的公主看中,让他承担重要的向导任务。他在任务中结识修行者,并以此为契机踏上修行之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佚名
拿走嫁妆就退婚,你不破产谁破产?
拿走嫁妆就退婚,你不破产谁破产?
她是霍家的儿媳妇,等来了赋予厚望的婚礼,却被未婚夫带着新女友当众解除婚约。 “好好好,你要这么玩,那我就不留面子了!” 许小姐潇洒地把婚纱一甩,带着丰厚的嫁妆就走,连家里的一张椅子都不放过。 退婚后许小姐搞事业,猪笼入水,财源滚滚,身边桃花运比桃花还灿烂。 渣男幡然醒目后,红着眼求原谅:“再给我一次机会,可以吗?” 许南熙哼笑,“可以,但前提是,你先打赢我老公!” 一次救命恩情,陆湛北要求回报方
星月暖暖
妹妹请自重
妹妹请自重
一场意外,让宁川的爱人,中城集团的女总裁萧大小姐陷入了昏迷。 就在宁川想要离开临川城寻求救治之法时,萧大小姐的同胞妹妹却找上门来……
手手
出狱后,养活三个绝色嫂嫂
出狱后,养活三个绝色嫂嫂
三年前,赵辰为给女友张馨月顶罪,被打入龙凤监狱。三年后出狱,却得知女友早已背刺,给他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大帽子。家中三个哥哥更是意外死亡,只留下三个美艳如花的嫂嫂需要照顾。赵辰冲冠一怒,谁都别想欺负我嫂嫂,欠我的,全部都要还回来!
花果山在逃母猴
二婚嫁京圈大佬,渣前夫疯了
二婚嫁京圈大佬,渣前夫疯了
商少峥出轨了,那个爱花昭爱的轰轰烈烈的男人,终究还是爬上了别人的床。 出轨的男人就像是刷了马桶的牙刷。 看一眼都恶心。 花昭步步为营,算计离婚,终于得偿所愿。 离婚那晚。 商少峥喝到胃穿孔,却固执的站在花昭楼下:昭昭,再爱我一次好不好? 他没看到花昭。 只看到那个不可一世的男人,高高在上的睥睨着他,无声的炫耀,嘲笑他的有眼无珠。 然后。 一把搂过花昭,他们在接吻……
程以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