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苏月夕

第88章 力量融合(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88章 力量融合

在山洞的中央位置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花朵,那是一朵七彩色的花朵。

扎根在虚空之中。

每一次摇曳。

都有七彩色的光芒逸散出来。

“时间之花”。

妖君不由惊呼了起来。

显然,那株花朵,让妖君十分的吃惊。

林枫问道,“时间之花?这是什么花朵?”。

“诞生于时间之力中的特殊花朵,十分的诡异,也十分的强大,不过,若是能够击杀了时间之花,将能够获得巨大的好处,待会咱们联手,击杀了时间之花后,那些时间之花的花瓣都归你了,你若是吞噬了那些花瓣的话,你的时间之道,绝对能够大成,甚至圆满,至于那些花蕊就归我了”。

妖君说道。

林枫道,“我是来找风妖娆的,我不是来对付时间之花的”。

妖君自然也知道林枫心里十分担心风妖娆。

所以。

林枫说出这番话的时候,他没有接话。

待会再劝劝林枫,到时候就能够联手对付时间之花了。

“人类的修士,真是让人诧异啊,这么年轻的生命,竟然也懂得时间之道?”。

这时候,时间之花内传出来了一道声音。

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只不过这道声音并不好听,听起来有些刺耳。

“成精了”。

林枫吃惊。

随即他问道,“风妖娆呢?她被你怎么了?”。

“风妖娆?你是说之前被我掳进来的那个女人吗?”。

时间之花问道。

听到时间之花这番话,林枫顿时露出了喜色,因为这说明,风妖娆真的被时间之花给掳了进来。

但是。

林枫接着又担心起来,他担心风妖娆会遭遇不测。

林枫阴沉着脸说道,“没错,就是她”。

时间之花说道,“这娇滴滴的大美人儿就在我这里啊,真是完美的身体啊,而且还生有一张完美的脸蛋,现在我要将自己寄生在她的身体之中,然后,开花结果,到时候,我将会成为一个全新的我,再也不是以一朵花的样子存在于这世间,到时候,我就可以离开岁月洞了”。

林枫神色阴沉的问道,“我的朋友最终会怎么样?”。

时间之花说道,“恭喜你的朋友,最终她将会为我提供一具完美的身体”。

林枫冷声说道,“这么说,她将会死去”。

时间之花说道,“怎么会死去呢?当然不会死去了,那不叫死去,而是应该叫做另类新生,她的灵魂,将会去极乐净土!”

“去你妈——的极乐净土啊!”

林枫不由怒骂了起来。

时间之花这个贱货,倒是挺会找理由忽悠人的。

林枫现在有一种将时间之花大卸八块的冲动。

“不知死活的东西,现在你给我去死”。

旺仔老馒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宜修重生纯元梗它不管用了!
宜修重生纯元梗它不管用了!
【同人 爽文 逆袭人设】 宜修重生在嫡姐进府前一天,这次宅斗我可有先天优势 嫡姐对我夫君情深已久?我直接风光大办把你接入府中做妾 面对丑恶嘴脸频现的嫡姐,四爷能否还称她为白月光? 反正我心已死,这一世搞钱搞权才是最终目标! 太后之位我就先预定了哦!
佚名
佳人何处寻
佳人何处寻
(都市+解密+商战+爱情+婚姻+男女主智商在线) 石昊发现美女总裁的妻子水婉婷跟其他男士有暧昧后,他就果断地选择离婚,他决不做舔狗,也绝不允许被人戴绿帽子。 当他离婚的消息传出去之后,以前围绕在他身边的女子就又陆陆续续地回头继续追求他,当那些女子像当年一样逼着他做选择时,他又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同时前妻也时不时地在石昊面前露脸,而且石昊也一边跟前妻斗智斗勇,一边查找前妻出轨的证据。 查到最后,
佚名
女妖笑我是废物,反手淬炼万物屠妖成仙
女妖笑我是废物,反手淬炼万物屠妖成仙
女子退婚嫌他废物。兄弟陷害戴他绿帽。家人嫌弃扫地出门。明明是公子身子,却得了乞丐的命。以上这些主角特供,陈三番都没经历过。他只知道自从穿越到东玄大陆,各路修士便因他彻底破防了!就你叫陈三番啊?昨天你还是个废物妖道,今天怎么就成仙了?凭什么你修炼一天顶我们几十年?凭什么你淬炼一颗丹药,顶我们十颗百颗?凭什么法宝到你手里就能千变万化?过分了吧!怎么你还能淬炼建筑?把小破庙变成绝世宗门?你居然还要单挑
唐吉诃巴
你修武,我修仙,拿什么比?
你修武,我修仙,拿什么比?
绝世仙帝,破碎虚空,重回地球,只为那心中不平!若世间不公,我便是正义!若人间不平,我便是真理!你修武,我修仙,拿什么比?
寂寞少爷
穿越:闺蜜和我在七零创业成富婆
穿越:闺蜜和我在七零创业成富婆
我终于考研上岸了! 我和闺蜜赶紧收拾行李箱就到太阳岛度假。 两人穿着性感比基尼去游泳,可一个大浪就把我们拍进海里了。 我呛了好几口水,实在喝不进去的时候终于被人从水里捞了出来。 村里长舌妇交谈的声音让我知道现在的处境。 我们穿越了。 我穿成了被男人厌弃的小媳妇,十八岁,性格泼辣, 并且所有人都不待见,老公是部队当兵的。 闺蜜性格懦弱,所有人都能欺负,老公是高中老师。 我们两个最终决定,将在这70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