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又在套路少夫人

第二百三十七章 想做任务先交保护费(2/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二百三十七章 想做任务先交保护费

“我的?”

季然呵呵一笑,声音里带着几分遗憾和凄凉。

“我们排行十二,其实我们公会以前很厉害的,也排到第二名过,只是后来我们老大爱上了知秋大神,告白惨遭拒绝,从此退出游戏,她一走,好多她的朋友和粉丝也退了,公会才逐渐没落。”

一个游戏公会,竟然还有这么复杂的历史。

阮眠刚想说点什么安慰安慰她,这时,公屏上忽然冒出来一行蓝字。

“您的好友一叶知秋上线了。”

大神上线了!

阮眠欢呼一声,立即给他发了条消息:“我看到你上线了。”

“嗯,我刚上,你没有等的很着急吧?对不起,处理了一点事情。”

“没有没有,一点都不着急。”

这大神实在是太温柔了,万事先道谢,先道歉,永远彬彬有礼。

没多久,一叶知秋就脚踩着大雁落到了阮眠的面前,直接在游戏公屏里打字问她:“你在做什么?”

“我在做二十八级的任务呢,刚刚季然给了我一百金币,我得先去交保护费。”

“不用了,我带你做。”

打出这几个字,一叶知秋甚至没等到阮眠回复,就直接给她发送了共乘坐骑的邀请。

阮眠犹豫了一瞬,还是点了确定。

但出发之后,她还是多嘴的先问了一句:“季然说那个公会已经把这个任务包圆了,还说这个公会很厉害,我们就这么过去,不会被那个帮派给盯上吧?”

前天晚上,他们已经得罪了七血盟,要是再得罪一个公会,到时候被左右夹击,那岂不是会死的很惨?

一叶知秋一边飞一边打出了两个字:“没事。”

得,大神说没事,她再啰嗦就等于是看不起大神,只能保持沉默,听天由命了。

到了非保护区,一叶知秋直接带着阮眠降落在了那片矿场里。

“你去采矿,别的都不用你管。”

“哦。”

阮眠看了他一眼,然后扭头就跑过去采起矿来。

快点快点,赶紧做完任务跑路,可千万别连累知秋大神。

而就在她刚采完一个矿的功夫里,就已经有五六个人围了上来。

“一叶知秋,你什么意思?不懂规矩?”

“他都是老手了怎么可能不懂规矩,就是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呗!”

“我们可不像七血盟那帮窝囊废那么好欺负,一叶知秋,你确定要跟我们作对?”

那五六个人虎视眈眈的围着一叶知秋,各种各样的话冒出来,夹杂着大量的脏话,几乎要把一叶知秋淹没。

阮眠着急的皱了皱眉,这矿石怎么采得这么慢啊!

好了,第二个终于搞定!

第三个,快点快点!

就在她采第三个矿石的功夫里,已经有足足九个人围了过来。

这些人无一例外,头上都顶着同一个公会的名字:素昧平生。

光看名字,还是挺文艺的,但作风也太霸道了点。

阮眠采完矿也不敢靠近他们,先跑到旁边安全的地方躲了起来,然后用手机给他发了条消息。

“大神,我已经采完矿了,我们走吧!”

仙女本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老大收手吧外面全是奥特曼
老大收手吧外面全是奥特曼
因为意外穿越到奥特世界,灵魂在穿越的过程中和彗星相撞,成为了初代登场彗星怪兽多拉考,作为怪兽,艾辛他本不想进入地球送菜,但奈何多拉考的灵魂和他还没融合完成,他并不能完全操控怪兽的躯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体跟 随本能的指引,想地球飞去…… 原本以为死定了,就算不被雷德王打死,也要被初代奥特曼宰了。 但是,濒死的时候,事情迎来了转机! ……
黑天夜猫子
重回上错花轿那天,我当场改嫁前夫他爹
重回上错花轿那天,我当场改嫁前夫他爹
当年因上错花轿,苏蒹葭从侯门主母,沦为府中养子之妻,所有人以为是她精心策划了这一场换亲阴谋,恨她,厌她,百般折磨,她在侯府艰难求生。不曾想无意间撞破,她的夫君竟与养母有染,人前,他们母慈子孝,人后,他们狼狈为奸,错嫁更是他们精心策划,就连侯府嫡子,都是他们两个人的孽种。一杯鸠毒,她惨被杀害,母亲与幼弟也和她一起葬身火海,全家灭口。再次睁开眼,苏蒹葭竟然重回嫁入侯府冲喜这一日。上辈子欺我全家,这辈
南乔苏苏
乡村小术士
乡村小术士
水冷酒家
我,杂役弟子,剑道无敌秦初二胖
我,杂役弟子,剑道无敌秦初二胖
十四年前,他身受重伤,被人埋在土里,立了一个无字碑。 本已是死局,好在被一老头所救,才勉强活下来,却也丢失了记忆。 十四年后,老头将他带到墓碑前告知他一切,他才知道,他背负着怎样的血海深仇! 强者为尊,一剑化气,强者掌控规则。 他逆势而上,定要扭转乾坤! 找回丢失的记忆,誓报杀身之仇!
佚名
泰初白羽
泰初白羽
十四年前,他身受重伤,被人埋在土里,立了一个无字碑。 本已是死局,好在被一老头所救,才勉强活下来,却也丢失了记忆。 十四年后,老头将他带到墓碑前告知他一切,他才知道,他背负着怎样的血海深仇! 强者为尊,一剑化气,强者掌控规则。 他逆势而上,定要扭转乾坤! 找回丢失的记忆,誓报杀身之仇!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