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逸风叶雅馨是什么小说

第2706章 肉身战斗(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2706章 肉身战斗

“是,少爷!”

这个老者点了点头,直接快速的离开了这里。

而在这炼狱场之中,几个男人站在这里,看着炼狱死亡区的入口,其中一人开口道:

“你们说他能闯到最后么?”

“不知道,不过他是这些年来进入炼狱死亡区潜力最大的一个。”

“能够轻易间打败十大金人,更是无视他们的攻击,此子绝对不简单,或许有希望闯到最后吧。”

“听说他就是那个灭杀了修罗炼狱数百位强者,拥有天地神药的家伙,不知道能不能给我们带来惊喜!”

这几人纷纷议论着。

一条深幽黑暗的通道中,宛如通往地狱的入口,萧逸风静静地走在这里,目光不断闪烁着。

走在这通道中,萧逸风有一种十分压抑的感觉,仿佛这里面有什么洪水猛兽。

哐当!

就在萧逸风走了百米之后,突然一道巨响声传出。

这漆黑的通道中闪耀出一道光芒,随便一个满脸胡子,身穿一件粗布麻衣的男人站在萧逸风的面前。

这个男人青筋暴起,身躯强健有力,身上散发出一股可怕的压迫感,犹如一座大山镇守在这里。

“竟然又有人来闯炼狱死亡区了,小子,我劝你不想死的话,还是马上滚蛋吧,否则你的下场就是被我一拳打爆脑袋!”

这个男人看着萧逸风冷哼道,眼中充满蔑视和不屑的神色。

“想要一拳打爆我脑袋,那就看你有没有那个实力了!”

萧逸风轻轻一笑,继续走了过去。

“喝!”

这个男人冷喝一声,一拳强势轰杀而来,没有动用灵力,纯粹的肉身力量爆发出来,却是堪比主宰境强者的一击。

一拳将虚空给打的粉碎,恐怖的力量产生的劲风让萧逸风头发飞舞,脸颊一阵生疼。

啪!!

面对着对方这一拳,萧逸风只是轻轻一挥手,就挡住了这个男人的一拳,让其一拳难以再前进半寸。

这个男人眼中也是闪过一抹震惊的神色,不断加大自己这一拳的力量,却依旧无法撼动萧逸风的手掌移动半寸。

砰!

下一秒,萧逸风另外一拳却是砸了出去,当场砸在了对方的胸口之上。

恐怖的力量爆发出来,这个男人身子如炮弹一般飞了出去,身子重重的砸在地上一口鲜血喷出。

整个胸口都是凹陷了下去,受到重创。

“太弱了!”

萧逸风面色淡漠的说了一句,直接跨过对方的身子继续朝着这里面走去。

他倒是想看看这里面到底有多强的肉身修炼者。

他到现在还未见过一个修炼肉身的武者比他强的存在!

走了几十米,一道低沉如兽吼般的声音突兀响起。

紧接着一股凌厉的爪风朝着萧逸风袭来,其身子猛地一闪,虚空中直接传出一道空间被撕裂开来的感觉。

萧逸风目光扫去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男人站在其面前,双手十指纤细修长,却蕴含着十分可怕的力量。

刚才对方仅凭这手爪之力竟然就将空间给撕裂开来,可见其肉身之力有多么强悍。

断骨殇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远离主角团,他们怎么越来越不对劲
远离主角团,他们怎么越来越不对劲
觉醒后,我才知道我是一本贵族学院文里早死的白月光女配。 各个男主对我深爱不已,而我也死在了他们最爱我的那一年,只是为了给女主腾位置! 我可不想死这么早! 于是,我尽量远离主角团,当一个没人注意的小透明。 可这些主角看我的眼神怎么越来越不对劲了?
佚名
穿书七零:女场长她火爆全兵团
穿书七零:女场长她火爆全兵团
【兵团农场】【年代基建】【种田搞笑】 因为一句吐槽,社畜谭小絮穿进了一本狗血恋爱文里,成了男主的早死炮灰原配。 好消息:剧情崩了,炮灰原配的命运被堂姐截胡了! 谭小絮(感激涕零):大好人呐! 这炮灰原配,你行你上! 恋爱脑没前途,不如开荒搞事业。 一不小心,炮灰原配翻身了,成了整个兵团最年轻的农场场长。 史上唯一女场长! 若干年后,某位享誉世界的大作家出书《兵团霸王花》,谭小絮的名字火遍全国!
青阁酱
嫂子,你不知道我无敌?
嫂子,你不知道我无敌?
曾经的纨绔二世祖,现在的暗狱之王,那些害我的,踩我的,轻视我的,都将对我低头俯首! 这个时代,以我凌轩为名!
掌天
最强兵王萧晨苏晴
最强兵王萧晨苏晴
为了男人的承诺,萧晨强势回归,化身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横扫八方之敌,谱写王者传奇!他——登巅峰,掌生死,纵横世界,醒掌天下权;泡美女,扩后宫,玩美无数,醉卧美人膝!
寂寞的舞者
重生:傲娇总裁是个粘人精
重生:傲娇总裁是个粘人精
她重生了,重生在前夫第五次跟她提离婚的时候。他每一次跟她提离婚,都会把条件不断加码。 从一开始的一套别墅加一千万现金,到后来的百分之十股份加一栋楼。这次,他索性给了她将近一半的身家。 按照前世的记忆,她明白前夫不会再有下次加码了。当他下次再提离婚时,他会设计让她净身出户,死于一场捉奸后的“羞愤自杀”。 至于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他为了保护他那所谓的白月光。所以这一次她同意了,前脚刚和前夫从民政局离开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