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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64章 七大恨
“我的好侄妹,怕是不知道皇上驾崩之事吧?”
“姑姑莫要乱说,也不怕杀头,当下皇上正值壮年,何来驾崩一说?”
叶晗没有接话,只是从怀里拿出一份文书。
上书三字。
《七大恨》
这是当年努尔哈赤起兵正式造反时所发。
《满文老档》和《明神宗实录》对“七大恨”的载述,虽然详略不一,用词、语气略有差异,但基本内容是一致的。
实际上这七大恨压根不怎么成立。
先说第一恨。
杀其父、祖,这既是事实,但又不完全准确。
觉昌安、塔克世确是死于明军之手,但却是误杀,是战乱中之中的误杀,不是蓄意杀害。二则是明军为了惩罚掠边“夷首”阿台,因而出边攻打古勒城,并非是“无故生衅于边外”,杀其父、祖。
况且,事后明廷即承认是误杀,并送还尸体,给予敕书三十道,使努尔哈赤承袭祖职为都指挥,后又以其父有“殉国忠”,晋为都督佥事,这也是明廷弥补其过之举。因此可以说,努尔哈赤的这一恨站不住脚。
第二恨为明朝违誓出边“护卫叶赫”,这一恨有些强词夺理,难以成立。
建州与明辽东守臣立碑刻誓,仅仅是指双方不要越界,以免因采参伐木引起争端,并不是规定明兵不能越过边境一步,不能出边。
须知,努尔哈赤管辖的建州地区,也是大明的辖地,明兵当然可以进入女真地区,调解纠纷,惩治违法之人。
而且,明朝为什么要出兵边外,援助叶赫?这一点,努尔哈赤自己是很清楚的,他在万历十九年(1591年)斥责叶赫纳林布禄贝勒逼其投降,因而引发叶赫部的反抗。
显然,明朝政府介入是为了平衡双方势力,并非是存心偏袒叶赫。
第三恨,伐木之争,这件事确实是明朝理亏,确系欺人太甚,实为大恨。
第四恨,明遣兵出边助叶赫,致使努尔哈赤已聘之女转嫁与蒙古,这就是当时轰动于世的“老女”之争事件。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叶赫布寨、纳林布禄贝勒等九部联军,为建州女真打败以后,第五年,叶赫、乌拉、哈达、辉发共同遣使,请求和好互相结亲,愿以布寨之女许与努尔哈赤,以纳林布禄之弟金台石之女许与代善,努尔哈赤遂筹备聘礼,与四国“歃血会盟”。
但不久,纳林布禄即背盟违誓,将金台石之女嫁与蒙古喀尔喀斋赛贝勒,将布寨之女另许他人。
因此女艳丽多姿,是当时名传满蒙的美女,然而,佳人命薄,由于政治角逐,年方十五既以许聘,中经多次改聘,直到三十三岁,仍未婚娶,成为“老女”,最后嫁与蒙古,一年而亡,实为可悲。
已聘之女,而且是异常漂亮的美女,不能迎娶到家,反而被悔婚,这当然是一大恨事。但是这怪不得明朝,明朝在这一问题上并没有过错,叶赫纳林布禄之所以悔婚,是因为杀父之仇。
九部联军失败时,叶赫布寨贝勒被建州士卒“掩而杀之”,战后叶赫索要遗体,努尔哈赤竟将尸体剖为两半,仅归还一半与叶赫,如此不共戴天之仇,焉能不报?因此,这一恨,也是努尔哈赤强加给明朝的。
第五恨为明朝不许收割柴河、三岔口、抚安三路庄稼,此恨与事实出入也很大。
所谓柴河等地,原来都是哈达王台、蒙格布禄辖区,努尔哈赤灭哈达后,就遣派人丁,大量耕种哈达旧地。
但是,明朝不承认建州灭哈达的行动,认为这是叛逆不法行为,而且因为这些地方邻近叶赫,易起争端,威胁叶赫安全,威胁明境安全,故一直不许建州人员往种收割。就此而论,这个不许收谷的第五恨,又是强词夺理,缺乏根据,难以成立。
第六恨为偏听叶赫之言,遣人侮辱建州,此事指的是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四月明使入境。
万历帝遣守备肖伯芝宣谕抚臣意旨,责令建州退地退兵,不要耕垦哈达之地,不要攻打叶赫。
努尔哈赤将此事列为明朝对他欺凌侮辱的切齿大恨,其理由似乎不太充分。
第七很为明朝责令建州退还哈达,恢复其国,偏袒叶赫,此事前面已经讲过,根本谈不上什么恨。
总之,努尔哈赤所谓明帝欺人太甚的“七大恨”,只有第三恨伐木之争,明朝全无道理,第一恨杀、祖之仇,明朝应负其责,但不是无故蓄意杀害,而是误杀,并且明朝也承认其过,有所抚恤和封赏。
其他五恨,理由都不充分,很难成立。
努尔哈赤就是要用“七大恨”来表达他和全体女真坚决反对明朝政府的欺凌,坚决反对明朝阻碍女真统一的目的,他要维护女真的正当权益,他要当统一女真各部的强大的女真国汗,再立大国,虎拒一方,刚开始的努尔哈赤并不想与大明争霸中原,只想盘踞东北之地罢了。
但事实上,现在的大清上下都一致认为此七大恨为真。
包括叶晗,孙泽杨婷,他们不懂历史,只能说略知一二。
当叶晗拿到文书时,她便已经下定决心与大清绑在一起了。
而她手上拿的,正是当年努尔哈赤的初本。
黄台吉一直放在御书房之中,无人敢动。
孙泽杨婷接受的记忆力,是有的。
这么说来,那皇帝确实驾崩了。
再联想到她的便宜姑姑膝下无子,孙泽杨婷顿时如拨开云雾,立见青天!
这娘们,想耍大脑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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