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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007章 发现熊王
古代拜师礼非常郑重,天地君亲师,老师的地位仅次于双亲。刘辰奉上礼物,行三叩首之礼。
魏桓则送了刘辰一卷论语,看到手中的木简刘辰暗自嘀咕,蔡伦不是早已改良造纸术了吗,为何现在还用这种笨重的木简?不过他没敢问,自己一个穷乡僻壤的孤儿不应该懂得太多才是。
“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这就是古代的教学方式,学生跟着老师读,与木简上的字对照,熟读之后自然就认识字了。
汉代文字传承自秦朝,最早使用篆书,不过篆书虽然漂亮,却十分复杂,后来逐渐被隶书取代。
隶书显庄重,书写宽扁,横长竖短,最主要是简单,而且是未来简体的祖宗,有许多字让刘辰非常眼熟,上学时没少背诵论语等文言文,虽说成绩不好,但也耳熟能详,熟读几遍后就基本认识的差不多了。
一旁监督的魏恒大为惊异,想当年自己读书时跟老师学几十上百遍才能记住一篇,眼前自己的徒弟却不过六遍就已经将论语十二章的六章认全。
“辰儿,今天你就不用回去,住在为师家里即可,晚膳后我教你写字!”
刘辰心下感激,赶紧行礼,“辰遵命!”
就这样,刘辰在魏恒家住了两直到将论语十二章背全才返回家中,十天后需要再次登门。
夜晚,油灯之下,刘辰拿着毛笔在竹简上书写,一笔一划,文人范十足。然而,他每写几笔就需要擦拭一番。
“有没有搞错,自己好歹也是高中毕业,毛笔字也学过,怎么就这样难呢?”
刘辰的灵魂终究是现代人,硬笔字早已刻入骨髓,书写习惯一时间无法改变,况且简体字是从楷书演变而来,写出来的字形与东汉想隶书很是不对付。
“太难了,这简直是就是受罪!”刘辰放下毛笔,揉着手腕,没想到这写字比开百次弓还要累,“前世已经脱离苦海,这一世又重新来过,真是苦海无边啊……”
发牢骚归发牢骚,字还要练,没办法,为了将来,只能忍了。
如此,数月一晃而过。
三月,天气变暖,大雁归来,河流开化,杨柳抽芽,大地回春,一些蛰伏的动物走出巢穴,山林逐渐恢复生机。
深山一处水沼泽塘内,一群大雁选择在这里栖息。
大雁们悠闲的在水里寻找猎物,或者在旁边的草丛里休息。一只大雁散步到外围,让它惊喜的是草地上有一条小鱼,它的脑袋不会考虑小鱼为什么会自己出现在地上,欣喜之下吃到口中,哪知鱼刚入口顿觉眼前一黑,一只竹篓将其困住。大雁被惊吓鸣叫挣扎,一时间扇翅声连成一片,其他大雁被惊飞而起。
忽然,随着一声哀鸣,一只大雁喝醉了般摇晃坠地,更吓得大雁们飞向高空,盘旋飞舞。
“嘿嘿,咱的箭术也小有成就了!”
说话间,刘辰手持长弓从林内走了出来,一脸笑意,显然,对自己的射术比较满意。
经过半年的不断练习,自己的箭术突飞猛进,三十步内可以百发百中,而且是小型活动目标。可别小看这三十步,在古代一步大约等于现代的一点五米,也就是五十米左右。五十步射中大型目标不在话下。
刘辰小心的走到沼泽地里,将两只大雁收好。大雁肉不管在古代也是难得的美味,以肉质脆嫩,细腻香美,味道独特,野味浓郁,尤其是烹饪后,香气扑鼻,回味无穷。在前世他只吃过一次,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冬天大雁全部飞往南方,让他馋了好久,如今回迁,哪里会放过,他花了十天时间在一些水泡子、池塘等周边布置了陷阱,为的就是一饱口福。大雁除了营养丰富外其羽毛也很有用处,乃是制作箭羽的上佳材料。魏家村就有一位手艺极好的制箭师,刘辰每次都会去他那里买箭,箭支是消耗品,好的箭支圆直均匀,重心得当,可以增加射程和精度,事半功倍。
得到两只大雁后刘辰又去去了其他地方,直到全身挂满大雁为止。
“收获十二只,给老师留一半,剩下的要怎么吃呢?”
刘辰在返回途中,想着大雁肉的做法,顿时口水直流,归心似箭。
“啾……”就在这时,一声奇特的鸣叫传到刘辰耳中。
“是马鹿!”
刘辰一下子辨认出这是鹿的叫声,而且是哀鸣。立刻取下弓箭,奔向声音的方向,他记这个方向埋设有陷阱。
来到山坡,山下的情景让刘辰大吃一惊。
只见山下旁边一只马鹿被套索捕捉,这到没有什么,让他吃惊的是马鹿身旁多了一头体型大的吓人的棕熊。
山下的棕熊披着十分厚实的皮毛,在阳光下竟然泛着金色,头大如斗,肩背高高隆起,四肢如柱,套索里的成年马鹿在它身前就如同玩具一般。
“好家伙,就是让刘辰受伤使得自己鸠占鹊巢的那头熊王了吧,原来如此巨大,这都赶得上北极熊了吧,如此块头难怪被称为熊王!”
北极熊是陆上最大的食肉动物,棕熊仅次于北极熊,传说也有极个别的个体能够比肩,而眼前的棕熊就是。
这头棕熊体长接近三米,肩高差不多一点七米,站起来来恐怕要超过三米,这是什么概念,刘辰现在的身高是一米七,可想而知眼前这家伙有多恐怖。
“难怪这些天没有遇到其它猛兽,原来这家伙醒了!”
有这样一头熊王存在,即使东北虎也要退让,其他猛兽就更不用说了。
刘辰躲在林内屏住呼吸,面对这样一头霸主级的棕熊即使是普通的猎枪也难以奏效,最多时让其受伤而已,更何况自己手中只有一只长矛和弓箭。
熊王看出猎物无法逃脱,悠闲的来到马鹿的身边,然后伸出宽厚的巨掌抓小鸡抓起猎物凑到嘴边,马鹿哀鸣一声,很快断气,喉咙被咬穿,血液迅速被吸干。
吸完马鹿的鲜血后熊王开始享受美味,巨口撕咬之下马鹿很快支离破碎。不到一炷香时间,一头一百多公斤的马鹿的血肉就被吃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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