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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30章:透明神功
周克明的轻功很快,刹那间就跳跃到了梁春泽和邱得来的面前,然后伸出一只手,拦住两人,狠狠地说道:“最后给你们一次机会,石头交出来!”。
邱得来瞟了一眼,忽然大笑起来,说道:“原来是五年前打遍广东无敌手的周大侠,不知大侠口中所说的石头是何物?我们身上又岂会有这种东西!”
周克明道:“石头在你旁边那位的身上!”
这时胡大远也从空中跃下,直接朝梁春泽走去,道:“快交出来”。
邱得来和梁春泽互看了一眼,然后两人同时出脚踹向胡大远,砰,直接就把他踹飞数米远。
周克明也不再说什么,握拳攻向两人,瞬间几人扭打在一起,见招拆招过了十几招后,才各自停住手脚。
邱得来笑了笑,说道:“五年前打遍广东无敌手的人,也不过如此,连老夫的一招半式都破不了,哈哈哈哈,”
“喔,是吗?刚才只不过试探一下你的功底,现在让你见识一下我真正的实力,五招之内废了你”,周克明说着,双拳握紧发出骨头作响的声音,然后朝两人飞奔而去。
邱得来见状,也不敢怠慢,立刻用他毕生所学本领去应对周克明的攻击。
而一旁的梁春泽也将木盒子放下,用拳挥向周克明。
刹那间,三人的拳脚不停地挥霍,打的有来有回,只见周克明前秒出的拳,一下子转变为掌,重重的拍在梁春泽的脸上,又用手背不停击打他的脑门,最后手又变成拳,直接轰在他的胸口,砰的一声,便将他击飞十米远,然后又继续挥拳攻向邱得来,对了三招后,周克明一个飞踢踹了过去,虽然邱得来也用双手去抵挡,但还是震的他连连后退,险些站不住脚。
还没等邱得来缓过神,周克明又大喊一声:“透明神功!”,然后他就突然消失了,但很快,他又直接出现在了邱得来的面前,一下子抓住邱得来,将其举了起来,又重重的扔在地上,啪~,邱得来整个人和地面来了个碰撞,顿时间话都说不出来了。
注:透明神功!是一种极其古怪的武功,这门武功不知是何人所创,秘籍竟被埋藏于一个山洞内,机缘巧合的让周克明找到,让他练成了此功,这门武功的厉害之处,就是能直接让修炼者全身透明,让对手防不胜防,更厉害的是能利用空气转变为内功波球凝聚两掌之间,然后击向敌人,瞬间可将人击的粉碎,威力可想而知,将这门武功修炼到最高境界时,还可以直接穿墙而过,仿佛是没有肉体的灵魂一样,但也只是短时间内,并不能长时间维持穿墙状态。
这时,周克明一只手抓住邱得来的衣裳,直接将他拎了起来,说道:“怎么样,刚好五招”。
只见此时的邱得来已经奄奄一息,他那花白的胡子,也早已经被他吐出的血染红。
而梁春泽心里也知道眼前这个人不好对付,他也不再多想,更不顾邱得来的生死,直接抱起木盒子扭头就跑。
周克明自然也发现梁春泽要跑,于是他手一松,把邱得来扔向一旁,用轻功追去。
没一会儿,就追到了一处悬崖边,周克明停住了脚步,因为他知道梁春泽是无路可走的,除非能长翅膀飞上天,不然再跑就只有送死,那万丈深渊的悬崖,就算是武功有多高,掉下去也绝对活不成。
梁春泽此时离悬崖边只有两米的距离,他把头往前探去,也是吓了一跳,连忙后退好几步,他当然不傻,这要是掉下去,那不得死翘翘,但他又想起后面的周克明,然后扭头看去。
周克明自然也在看着他,忽然开口说道:“你是乖乖的交出石头,还是被我打死,又或者自己跳下悬崖,你看着办吧!”
梁春泽道:“既然这样,那石头交给你吧!”,说着,他就从衣裳里拿出那个夜光石扔了过去。
周克明也反应很快,右手一抬并接住了夜光石,当他看到这个所谓的石头时,眼睛立马放亮起来,因为他发现这个石头很特别,给人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拿在手上像有某种力量在心里乱窜,这时他才明白,百诺干为什么一定要找回这个石头,原来这是个宝贝,是个钱都买不到的宝贝。
突然!梁春泽竟从后面偷袭,他想用掌去拍周克明的后背,然后夺回夜光石,可他却小看了周克明的听觉,还没等他的掌击过来,就被周克明一掌反击过去,砰的一声,那掌劲太强,直接就将他震落下了悬崖。
伴随着梁春泽的惨叫,连那把血音鬼剑也都葬身于崖底。
随后,周克明便把夜光石收了起来,转身离去。
等他走后不久,在远处的草丛里,胡大远跳了出来,但他却没有去抢周克明手中的夜光石,而是站在原地撇嘴一笑,然后亮起他手里的剑,用一张布去擦,仔细一看,他的剑刃上居然有血迹,他正是用布去擦掉这些血迹。
不出意外的话,邱得来已经死在他剑下了。
只见他把剑上的血迹擦干净后,就往另一个方向走了,而那个方向正是前往广州。~
漠漠黄沙,骄阳似火,一个穿着黑色披风的男人,正在沙漠里行走,他每走一步都很吃力,因为现在是八月,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在沙漠里更是喘不过气来。
在这无际的沙漠里,一切好像都静止了,看不到任何有生命的东西,只偶尔看到沙土里的几根野草,可就连这沙漠中生命力最坚韧的野草,也已经枯萎焦黄,纵有风吹来,它也不会动一下。
没有静止的只有那个男人,还有沙漠里的流沙,只要有微风吹过,这些沙也会跟着风移动,就像是水在地面上流过一样。
这个男人走了几步后,便停了下来,他从腰间上拿起水壶,然后饮了几口水,他发现水壶里也没剩多少水了,但这个大沙漠却不知何时才能走出去,他苦笑一声,把壶盖盖上,又继续向前走去。
这个男人苦笑一声,心里想道:“本以为要到福建去,谁知却到了漠北来!”
原来这个男人就是独臂侠士萧勇,上次和上官孤云一别后,他是打算去福建找王海豹的,但是途中他却打听到另一个消息,说是在漠北一带,有一批外族人在关外附近烧杀掠夺,非常凶残,专杀汉人,作为一个侠客,这些本不应该由他去管,可他却有几个好朋友生活在漠北,他担心朋友的安危,所以他换了个方向,往漠北来了。
这些年,大明朝已经衰落,再加上万历皇帝不理朝中事,整天沉迷于酒色和丹药之中,已经使大明走向下坡路,所以才让边境的外族人有机可乘。
这时,沙漠里风停了,流沙渐渐静止,虽然仍是骄阳似火,但呼吸却没那么困难了。
萧勇大步向前走去,只盼在这沙漠里出现奇迹,发现绿洲,不料绿洲未曾发现,却发现了前面地上的一堆白骨。
萧勇见状,便缓缓的走上前看,虽然排列的很凌乱,但却还是能看出来是四具尸体,头颅上还有没腐烂完的皮肉,爬满了很多蛆虫,但这些蛆虫在沙漠里,也没有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已经变成了蛆虫干,不过臭味倒是没有消散,那恶心的臭味随风飘到萧勇鼻前,直接让他捂着鼻子后退了几步。
这四具骨架宽大,看来生前是几个壮汉,那身上穿的衣服也都已经烂成破布,不过倒是肯定不是汉人,因为汉人绝对不会穿这样的衣服。
萧勇想了想,便明白其中缘故,沙漠里的秃鹰是喜欢食腐肉的,这四个人一死,身上的皮肉定是给秃鹰食尽了。
此时的萧勇自然也是已经很疲惫,因为他已经在沙漠里走了三天三夜,他知道如果自己支撑不住倒下了,那么下场也会跟那四具白骨一样。
萧勇正自触目惊心,忽听到极为刺耳的“嘎嘎”叫声,抬头一看,头顶上空飞着两只体型庞大的秃鹰,两只翅膀张开足有一米多长,他刚刚看到被秃鹰食尽皮肉的白骨,这食人的秃鹰就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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