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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十三章 过期氟西丁(3)
(昨天到了心圣白石道发的帖,心里贼激动,能和大家共同进步是青杉最值得开心的事情了。诚心的希望每个人都能从青杉的里有所收获,这是身为一个创作者最大的快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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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泉出门讲究排场,车队、保镖和帮忙拿大哥大的弟是必备的装逼利器。这些天的事急从权让他很久没有感受过前呼后拥出门的王霸气场,今天高月美去医院做检查,井泉就把行头安排上了,弄了四辆奔驰s,直奔预约好的“hs诊所”。
“hs诊所”名字虽然叫做“诊所”,实际上是雅典最好的私立医院,位置在滨海的富人区法力罗区,绝大多数私立医院都在这一片区。而“hs诊所”就在法里罗湾附近的海岸边,交通便利景色优美。
临近夏季,法里罗湾内白色的船只点点,偶尔还能见希腊军方的舰艇出港,阳光下远眺圆形的玻璃建筑法力罗体育中心,便觉得已经是夏季,海风中都带着一丝炎热的气息。
四辆04款的奔驰s停在滨海路边,一排年月不久的橄榄树在风中摇晃着有些泛白的绿色叶片,其间藏着零星绿油油的橄榄。
高月美下了车在两个黑手党保镖的陪伴下进了诊所,成默却没有去,他盯着路边细枝嫩叶的橄榄树发呆。对于即将成为父亲这件事成默打心眼里排斥,不只是因为他才19岁,年纪尚,还因为成默一点都不喜欢“孩”这个物种。
年幼的时候他早熟,也许是因为无法融入,也许是因为他被嘲笑过,就觉得同龄人很讨厌。长大之后更是对“熊孩子们”敬谢不敏,比如成浩阳时候就是典型的熊孩子,他清楚的记得学的时候回老家过年,成浩阳抢他的眼镜戴,抢他的和,还搓雪球塞在他脖子里,所以他对成浩阳的不喜由来已久。
不过他并不那么反感回老家过年,因为成休言还是很好的。那个时候叔叔家房子不大,过年住在叔叔家时,他爸爸睡沙发,他则被安排和成休言、成浩阳睡一间房。成默和成浩阳都不愿意和对方睡,便是成休言带他睡。
那个时候休言姐已经读高一了,他才读四年级,成休言还要像个大人似的给他讲故事哄他睡觉,尽管那个故事挺幼稚的,讲的是一个少女和犯罪集团做斗争,拯救被陷害的父亲故事,即便成休言刚讲出开头,他就能猜个大概,但成默依旧听的津津有味。
他听的不是故事,他喜欢的是休言那种哄孩的语气,摸着他的头说成默真乖,还有抱着他说他暖和的温柔感觉。
只是这种温暖很短暂,成浩阳打破了他的幻想,第二天就气呼呼的告诉他姐姐是不是他的,不许他和休言姐睡。
于是第二天就换成了成浩阳和休言姐睡,成默睡成浩阳的床,当时成休言还捏着成浩阳的脸取笑成浩阳平时不是最烦她的吗?
说实话成默很嫉妒。
嫉妒到有些伤心,不过那个时候的成默已经学会了隐藏心事,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躺在被窝里,还假装睡着拒绝了成休言要他过去,给他继续讲故事的甜美诱惑。
他闭着眼睛,听到成休言声跟成浩阳说话的声音,眼睛就有些泛酸。
成默知道自己不喜欢成浩阳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他并不打算改变。就像他不喜欢孩子一样,他也没有想过需要改变。即便是和谢旻韫早早成婚,他也从来没有幻想过有孩子的生活,甚至因为自己童年太过浓重的阴影,让他有成为丁克的想法。
他丝毫没有信心对一个生命负责任。
可眼下,他竟然迫不得已必须得成为一个父亲。
这实在是荒诞极了。
实际上成默不是没有想过作假,但风险太大,安安静静的把他的乌洛波洛斯拿回来才是当务之急头等大事。其他的问题对于成默来说都是问题,因此成默最终还是选择了让高月美怀孕。
相较于重重的心理负担,让自己的孩子还没有出生就成为了人质,成默倒不怎么介意。其实他已经有在考虑等拿回乌洛波洛斯,该如何劝说喜笑颜开得意忘形的高月美把孩子打掉了。
成默有些头大,想到中午高月美还在朋友圈里发了一张验孕棒的照片,他就恨不得捏死井泉。
而此时始作俑者手中夹着一根雪茄,正在敲他的窗户。成默扭头了眼穿着西装的井泉,按下了窗户,混杂着泥土、嫩芽、水汽、阳光、花叶的雪茄香气,随着风扑面而来。
“有事么?”成默问。
井泉挑动了一下眉毛,偏了下头说:“有兴趣聊一聊吗?”
成默凝视着井泉,一副我没有拦着你开口的表情。
井泉抽了一口雪茄,回头向了蓝色的港湾,“这么好的天气,适合在海边散一下步。这样也能让我彼此放松一些。”
成默思考了一瞬,径直推门下车。
两人沿着法里罗湾滨江大道朝着不远处的海滩走去,天气还算不上热,铺满白沙的海滩上空无一人,只有棕榈树孤单的伫立在海岸线边。
成默没有开口,默默的与井泉并肩行走,两个黑手党保镖跟在他们身后不远的距离。
井泉也没有马上开口,直到成默数步子数到差不多一千步,井泉才将雪茄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笑着说道:“三十年前我偷渡到香江的时候,全身上下只有一百块钱,那是我爸、妈把家里的一头年猪拖到镇上卖,换来的一笔钱,猪卖了二百三十块,我爸给我塞了二百,我偷偷留了一百,就这样不管不顾的出门了,当时我心里发誓,我井泉要是不在香江混出个人样来,绝不回家”
“当时我没有想过我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就像我没有想过我现在会如此发达,那个时候我的目标不过是给家里修一栋两层楼的砖瓦房,买一台拖拉机,买台电视机,过上城里人的生活而已。”
成默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聆听。
“我跟着几个我叔叔认识的乡亲一起坐火车到了深城,兴奋的一夜没有睡,那是我第一次出远门,那时深城还是个城,住招待所还需要介绍信,我们没地方落脚,在荒郊野岭窝了一晚上,当天夜里坐一艘渔船到了一个地方,船家什么都没有说,直接把我们赶下了船,让我们自己朝着一个亮灯的地方游那是我第一次经历绝望,灯光着很近,其实很远,远的要命,真的要命。我眼睁睁的着我周围的人越来越少,你根本没有办法救,救就是自己一起死。你只能拼命的往前游”
“我年轻,体力好,侥幸游到了岸边,直接瘫倒在地,在沙滩上着其他人有些上了岸,有些就在无声无息中消失。当时我没有多悲伤,只觉得庆幸,但还没有庆幸,就听见有人喊‘快跑’,我听见了狗叫声和边警的喝骂,我跟着人群朝着树林里跑,但实在是太累了,被一条狼狗追上,咬住了手,没有能跑掉,说着鸟语的香江警察上来就用步枪柄砸我的背心,把我打了一顿,我前面同村的哥们也没能逃掉,和我一样被扣了下来,第二天直接遣返。”
井泉轻笑了一下说:“你这样的年纪大概是体会不到这种从希望到绝望,又产生了希望又陷入了绝望的可怕心情的被遣返之后,不少人都不想在经历那种绝望,放弃了,各自回了乡,我和那个老哥没有回去,打算再试一次,我身上还有一百块钱,够坐一次船,买点吃的熬两天。两天之后,我和那个老哥一起搭船再次偷渡,这一次我成功了,但那个老哥又被抓到了,之后我也没有见过他”
“好不容易到了香江,找到了我叔叔,住的却比老家还差,房间比厕所还,吃饭贵的要命,还是吃不饱,想要吃饱得有活干,我刚过去不会说粤语,根本找不到活干,只能等叔叔那边有收数、抢地盘、喝茶这些活干的时候才能吃顿饱饭,挣点钱花。但我过的开心极了,走到街上高楼大厦都能一整天,发现了洋鬼子还会兴奋的多几眼。可我这种开心伴随着恐惧,被警察抓住遣返回去的恐惧,我不能多出门,香江人不起我们,那种鄙视和厌恶的眼神,我一辈子都记得。你到了这座城市,并不意味着你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人。我发誓一定要留在那里,穿上西装,学会粤语,娶一个洋妞,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资格成为大圈帮的正式成员直到有一天我叔叔问我,有个大买卖可能会背命案,问我敢不敢干”
“老子想都到了这个地步了,回去是不可能回去了,要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这么混下去肯定出不了头,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第二天晚上我们就抢了十四k的赌档,那是我第一次杀人,一枪打死了十四k的‘孝’字堆话事人厕所华”
井泉停在了这里,像是陷入了回忆,许久没有说话,直到两人走到了海滩处,他才又开口说道:“从那以后我的世界就变了,在这之前,我还算不上完全的罪犯,在这之后我成为了一个坏人、恶人,甚至可以说是十恶不赦。这些年我偶尔也会回忆我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想来想去,都觉得我别无选择,我出生在七十年代的穷想僻壤,那是一个你想犯罪都没有太多机会的地方,实在是太穷了。当然我也不是没有过机会,那时当兵是一个好出路,可一个村的名额就那么几个,我的平时在村里就不怎么受待见,没有人为我担保,我去不了的。于是我妈提着家里会下蛋的老母鸡上门去求村长,被人家一顿好骂,还赶了出来,说是因为我曾经在班里骂过他儿子。”
井泉长长的舒了口气,“我也想过假设我不在村里调皮捣蛋,是不是就有机会,后面才知道当兵的名额,是得花真金白银找王富鹏那个王八蛋买的,我们家穷,真没的选。那个时候不过是一个的村长就能轻而易举的改变你的命运”
“后来我又去了加国,才愈发明白什么权力,什么是大人物,什么是蝼蚁,所谓权力就是你能控制多少人,所谓大人物,就是那些一句话就能改变无数人命运的人,所谓蝼蚁,就是别人叫你怎么想你就只能怎么想,别人叫你怎么做,你就只能怎么做的人,你没有选择的权力。像你们这样的聪明人,用本、络来达成自己控制普通人的权力,而黑死病用毒品就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一切”
“是你自己欲望太多,如果不贪心你不会走上这条路。这其中确实有时代的因素,但并不是你作恶多端的理由。也有很多人在学习中完善了自己,考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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