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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77章 入城
他出生的城市并非主城,而是一座盛产石料的繁荣次城,在索兰境内还算名声斐然,因为这种特殊性,霍斯特得以被召入阿赫特,与当时还是少年的先王一同上课。
按照惯例,课业结束时霍斯特就该回归家乡。
但作为同窗相处的数年间,他深得先王的信任和友谊,也展现出一些能力,才得以留下来。
留在王城,作为先王的亲信。
先王还是王太子时,霍斯特是幕僚。
当先王继位,他就顺势成为手握权力的大臣。
霍斯特在阿赫特成婚生子,对先王表现出一如既往的忠诚。
先王信任他,把霍斯特当做血缘亲近的堂弟看待,连年幼的艾琉伊尔也叫他叔父。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人会包藏祸心?
谁能猜到他会亲手杀死待他极好的堂兄,又将罪名推给发疯的先王后,踏着王兄未寒的尸骨登上王位?
没有人想到,也没有人知道。
艾琉伊尔也曾经听说霍斯特在先王葬礼上的表现,他伏在棺木上哭得几近昏厥,念悼词时几度泣不成声。
无可指摘的演技,让在场众人都以为他有多么情深义重,继承王位只是无可奈何之下的选择。
然而,艾琉伊尔却在机缘巧合之下发现,出现在葬礼上的棺木可能是空棺,也可能装了其他尸身。
真正的父王,则被放在母后身边。
他们一起躺在狭小的、用以镇压罪人的黑石棺里。
霍斯特是多么心虚啊,心虚到不敢让堂兄的灵魂随伊禄河离开,不敢让堂兄在死神面前陈述他的所作所为!
艾琉伊尔没有揭穿他的机会。
葬礼次日,王女就被送上流放的马车。
而现在,时隔九年,仇人之子出现在了艾琉伊尔面前。
指尖难以自控地刺入掌心,又迅速放开,没有让任何人察觉这一瞬的失态。
只有洛荼斯。
河流女神用轻不可闻的声音问:“艾琉?”
“是他。”艾琉伊尔低声道,词句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一般,“霍斯特的独子,罗穆尔。”
洛荼斯向来者的方向看去,领头的年轻人身穿厚实的细绒衣物,胸前佩戴王室的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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