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66章 第66章
魔兽喜欢吃魔力浓郁的食物,但人渣的等级和普通人差不了多少,比起越跑越远的人渣,魔兽们更喜欢香喷喷往外冒血的食物。</p>
因此,兽潮初期几乎成了人渣们的狂欢。</p>
“琳达……”雪莉认出了那个“金戒指”,那是被被杀害的詹姆一家女主人琳达的戒指。</p>
铁戒指被刷上了金色的颜料,看起来金灿灿的很漂亮,那是琳达唯一的首饰。虽然很廉价,但却是贫苦生活里微不足道的的一点甜蜜和亮光。</p>
琳达总是无比爱护地每天给它做着保养,但此刻的它再也没有了女主人精心的呵护,上面沾染了深色的痕迹,是干涸的血。</p>
雪莉死死地咬住唇,牙齿将唇瓣咬出了血,疼痛将她的理智唤醒,接着她拿起了旁边的石头,用力地往贝斯的脖子上砸去。</p>
&amp;34;啊!&amp;34;贝斯发出了惨叫。</p>
他在装死。</p>
是的,堂堂的iv8剑士,即便是被捅了个对穿,但受伤的地方在腰上不在心脏,以超凡者的顽强生命是没这么容易死的。</p>
但他才是那个软弱胆小的人,见状不妙干脆装死等待机会逃跑。</p>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他这样安慰着自己,同时在心里想了一百种要报复回去的方案。</p>
只是他的方案第一步还未开始,就要失败了。</p>
&amp;34;贝斯竟然没死!&amp;34;就在雪莉旁边的贝西反应最快,立刻将雪莉拉了起来远离贝斯。</p>
其他人也被吓得跳了起来,谁知道自己身边的“尸体”是不是也是装出来的!</p>
但就在这个时候,约翰拿着石头走进了贝斯。</p>
他恨恨地瞪了贝斯好久好久,然后</p>
将石头狠狠砸下去,命根子、左肩膀、右肩膀、左大腿根部,右大腿根部。</p>
原本疼得动不了的贝斯在剧痛之下像只被下入油锅的皮皮虾,蜷缩着身子左一下右一下翻滚,哀嚎声不断。</p>
&amp;34;啊啊啊,我要杀了你!该死的!我一定要杀了你!!!&amp;34;</p>
约翰不为所动,他一下又一下地往他的手肘、手腕、手掌、膝盖和脚踝处砸。贝斯一开始还能放狠话,接着哀求,最后却只能发出痛苦的哀嚎。约翰说:“琳达婶婶一家比你疼多了!”约翰跟其他人商量:&amp;34;能不把他的尸体卖掉吗&amp;34;</p>
&amp;34;我想把他的尸体挂起来,等晚上魔兽来的时候让他当诱-饵。&amp;34;还不到成年人腰过的孩子,一脸淡漠地说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话语。但谁都没有觉得他可怕。</p>
反而,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这群混混的身上。</p>
“全部挂起来吧。”</p>
示威。</p>
这群混混人渣总是用各种各样残忍的方式像他们示威,这一次,好不容易轮到他们了。“走,把他们搬回去!”</p>
有装死的混混听到他们的对话,什么也顾不得了,翻滚着起来就想跑。但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底子下怎么可能跑得掉!</p>
很快那群渣滓就被抓了回来,先打断手和脚,然后一路拖着回到他们居住的地方。</p>
刚才的战斗一共“留下”了5具尸体和7个重伤的混混,以及3个轻伤但又被打成重伤的混混。刚才的战斗主力是各家的男人,受伤一共16人,比混混受伤人数更多,但都是轻伤。</p>
他们在今天之前都是老实人,一辈子忍气吞声,但老实人爆发才可怕。</p>
他们没学过战斗,更没打过架,但疯狗才让人害怕,彼此之间没有过大的差距,一个毫无章法拿着武器就乱挥乱砍乱打,气势上就赢了!</p>
然后对方再一退缩——胜利属于那边很清楚了!男人们出了力,搬运“尸体”这方面就被女人们接手了。</p>
女人的力量比起男人或许有一些劣势,但她们都是做惯了体力活的,搬个尸体跟提颗大白菜没有太大的区别。</p>
“我家这片废墟正好可以用起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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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这里将魔兽喂饱,周围一大片居民就不担心被魔兽毁去房屋挖出来当猎物吃掉了。</p>
尸体不需要加工,但伤员还需要加工,四肢全部砸烂,弄出伤口,然后再绑在重物上,确认他们不会逃跑。</p>
贝斯几人见哀求无用,又开始恶狠狠地诅咒他们。</p>
约翰面无表情,丝毫不畏惧:&amp;34;如果诅咒有用的话,你们早该下深渊了!&amp;34;于娜利亚帝国没有“下地狱”的说法,但有“流放深渊”这种吓小孩的传说。</p>
深渊里全是恶魔,会吃人灵魂,很是恐怖。</p>
但约翰偶尔会想,恶魔和贝斯这种人渣,究竟谁更可怕呢他没见过恶魔,但见过贝斯。那还是贝斯更可怕吧。</p>
约翰想。</p>
处置完约翰后,一行人又浩浩荡荡地往专卖店走去,但前一次走得小心翼翼,这一次走得昂首挺胸。</p>
高调得很不得有更多的混混来抢劫,然而一路上却连半个人影也没遇到。原因嘛,也很简单——害怕了。</p>
一群超凡者,竟然怕他们这些最底层的废物,哈!</p>
“店里要保持干净,货架上的东西不能碰,沙发凳子也不能坐——如果衣服干净的话是可以的。还有头发要全部剃掉,不能把虫子带进去!&amp;34;</p>
约翰带着他们进店前,先带着他们到艾雅自己出钱建的“公共厕所”将个人卫生收拾了一下。</p>
尤其是虱子这个问题!</p>
贫民区的住宿条件很差,他们的身上不仅有虱子,还有其他小虫子。</p>
平民们对着是很习以为常的,但艾雅不接受!</p>
雇佣约翰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他把自己收拾干净,尤其是头发上的虱子!</p>
约翰很重视这份工作,安妮和贝西也很重视,于是全家都是光头。</p>
贝西还按照约翰问来的办法将能洗的东西全部用开水烫煮过了一遍,家里每天都弄得干干净净的。</p>
艾雅大人愿意借他钥匙收留他们给他们庇护已经很仁慈了,如果因为他们不小心让店里有了虫子——那约翰真的觉得自己以死谢罪都不够了!</p>
众人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非要剃头不可,但约翰刚才的“狠辣”不仅震慑了那些混混,也震慑了他们。</p>
所有人都乖乖地</p>
将自己剔成光头,然后在约翰一脸肉疼的表情中排队到公共厕所里用沐浴露将自己洗干净。</p>
&amp;34;天呐!&amp;34;进去的人再出来,待在外面的家人都要认不出来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