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从魔祖传人到古今第一魔

第二百零四章 启战(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二百零四章 启战

“就用此战来宣告新时代的降临。”

李澈法力全面催动,率先发起攻势,出手便是平生最得意的心魔经之法用万物。

一手九天玄风,一手紫电狂雷,风雷交加,至快,至绝,威能狂暴浩瀚,对着罗喉狠狠地轰杀过去。

狂风夹杂着雷电,所过之处,混沌轰鸣,撕裂森罗万象,粉碎一切有形物质,威力着实不容小觑。

以大罗无极六次极限修为催动的风雷之力,足以令天地为之颤栗,神魔为之惊惶。

但用来对付罗喉,与蚍蜉撼树无异,起不了任何作用。

“雕虫小技,也来献丑。”

罗喉不屑一笑,抬手虚空一按,狂暴无匹的风雷之力登时如遭凝固,停滞在混沌海上。

随即,一道时间之光划过,风雷之力登时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消散于无,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一秒凝固,一秒消散,用的正是时空法则。

这里是混沌海,不是洪荒天地,没有天道的限制,时空法则可任意使用。

罗喉的魔道,乃属后天之道,后天之道以个人意志为核心,加上无数天地法则组合而成,罗喉的魔道中也有时空法则的成分。

纵横太古,不可一世的魔祖罗喉,若不曾精通时空法则,才是天大的怪事。

“魔祖好手段,竟连时空法则也有掌握。”

一招试探,反被罗喉轻易破解,李澈也不恼怒,微微一笑道。

罗喉神色冷漠:“无用的试探可以省下了,本座手段如何,无需汝来妄加置评。”

冷漠的表情,不带任何感情的言语,似是在印证着罗喉的决心。

今日,不给李澈一个教训,绝不收手罢休。

“便请魔祖看好了。”

李澈不再废话,双手缔结法印,酝酿更强一击。

风,雷,水,火,光明,黑暗万般法则力量汇聚,熔炼万道于一体,化作惊天动地的绝世神通。

心魔经法用万物,可随意组合天地法则,调集天地之力为己用,虽然是在混沌海,天地法则之力稍显薄弱,却也非同凡响。

万般法则之力融汇,威能之强悍,着实恐怖强悍至极。

见状,罗喉面露些许严肃之色,手中出现一杆银色大枪,无匹锋芒贯穿四极八方,浓烈到几乎凝聚成实质的杀气令人不寒而栗。

银色大枪出现的刹那,各种恐怖异象呈现,神魔伏尸,天龙喋血,白虎断首,凤凰折翼,麒麟埋骨,血流成河,杀戮寰宇

森冷汹涌的杀气,恐怖血腥的异象,交相辉映之间,连隔着老远观战的诸多大神通者都略感不适。

一杆银色大枪,散发的杀气竟能使得大神通者亦远远不如,何其不可思议。

“弑神枪!”

盘坐于业火红莲之上,赤色道袍加身,眉宇间杀意纵横的冥河老祖轻声道,一眼就认出了银色大枪的来历,眼睛都在发光,心头一片火热。

作为洪荒赫赫有名的杀神,阿鼻,元屠双剑不知斩杀过多少生灵,冥河老祖不但杀道无双,更知晓洪荒所有有关杀道的灵宝神器。

弑神枪正是冥河老祖所梦寐以求的最强杀道灵宝,只是一直无缘得见。

一听冥河老祖道出罗喉手中大枪乃为传说中的弑神枪,诸多大神通者登时脸色大变,眼神不自觉的看向三清与接引准提。

弑神枪号称洪荒最强杀道灵宝,与诛仙四剑一样有着可伤圣人的能力,如今弑神枪出世,几位圣人还能坐的住吗?

饿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娱乐:重生豪门公子,玩转香江
娱乐:重生豪门公子,玩转香江
重生90年的燕京大院小公子赵明磊,因为失手伤人,被家族送到香江。 恰逢这个时代的香江娱乐进入下滑期,赵明磊看到契机。 先找华仔、梁超伟拍一部《无间道》。 斥巨资拍摄《阿凡达》,扭转局面。 邱苏贞赵少,这部戏我躺哪? 关智琳:赵少,你想打高尔夫球吗? 李佳欣:赵少别生气,我给你看个宝贝。 周荟敏:我是最爱的是赵少。 听说向氏家族在香江挺狂,不好意思,在我这条过江龙面前,他们都得夹着尾巴做人。 刘天
温酒斩曹操
死神诀
死神诀
关于死神诀:我有一剑,可破苍天,我有一法,可逆万古。我有一塔,可掌控亡者世界。左手寂灭剑、右手死神印。从今而后,我苏命就是这世间第九死神。仙之巅,傲世间,生死两界,有我苏命便是天。
青山煮水
天武神帝
天武神帝
一代天骄云飞扬,因在秘境中保护自己的未婚妻,导致修为尽废,成为一介废人。 后被逐出天阳宗,成为一名宗门弃徒。 然,少年热血,以三尺青锋,征战天下。
醉梦星辰
神魂丹帝秦朗叶可清
神魂丹帝秦朗叶可清
少年十年坚持,却惨遭未婚妻夺取武魂而亡!穿越觉醒神秘武魂的秦朗,发誓绝不再让别人左右自己的命运!自己要疯狂修炼,破碎未婚妻的阴谋!自己要变得更强,主宰自己的命运!自己要笑傲天下,成为一代丹帝!
浊酒一湖
姬茹雪范一搏
姬茹雪范一搏
作为首富之子,上一辈子,我爱错了人。 可这辈子,我不会再将错就错。 面对为救情夫吧把我打成植物人的老婆,以及和她一起夺取我家业的情夫,最后,还让我惨死在养老院里! 面对这两人,我怎么会心软呢? 这辈子,我拿他们开刀,让他们两个狗男女血债血偿!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