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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十四章论杯
那老书生自我介绍道:“这先生二字,老夫不敢当。老夫不过是个落地举子,哪里敢自称先生。老夫姓祖,双字千秋。”
岳灵珊此时问道:“这世上还有祖这个姓氏吗?”
祖千秋回身望向了岳灵珊,刚想解释。 林平之便说道:“自然有,昔日两晋五胡十六国之时,闻鸡起舞的南朝将领祖逖。还有九章算术的作者祖冲之,想必就是这位先生的远祖。”
祖千秋望着林平之说道:“这位小兄弟果真有见识到很。还未请教姓名。”
林平之站起身来自我介绍道:“衡山派林平之,见过祖先生。”
听到林平之这个名字,祖千秋当即瞳孔一怔,他连忙站起身来说道:“原来是辟邪剑,衡山掌门林大侠。老夫失敬失敬。”
林平之谦逊的说道:“先生赞誉了。”
两人叙过礼后,便各自坐下,祖千秋继续对令狐冲说道:“这饮酒需要好的器皿才是,若有好酒,而无好的酒具,便如同那龙目未曾点睛,始终是美中不足。令狐公子看来只是会喝酒,却未识得其中的‘三味’。”
说着祖千秋伸出了三根手指。 此时他用手拍了拍桌上的汾酒酒坛,然后说道:“就拿我们喝的这汾酒来说吧。古诗有云‘玉碗盛来琥珀光’喝这汾酒当用玉杯玉碗,这样才能增加它的酒兴。”
而祖千秋此时有提起了那瓶葡萄酒,他继续说道:“而喝这葡萄酒呢,应是用夜光杯为好,有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这葡萄酒色泽干红,倒入夜光杯中状如鲜血。正所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男儿饮之岂不壮哉?”
令狐冲听得是连连称赞。 而祖千秋依旧是滔滔不绝的介绍着,接连介绍了犀角杯,古藤杯,青铜尊,翡翠杯,琉璃杯,宋代官窑等等。 这酒桌论道,着实让令狐冲受益匪浅,方才因为岳灵珊带来的颓丧顿时一扫而光。只听得是连连称是。 看到他的样子,林平之也是轻笑着,不住的摇摇头。 这岳灵珊与令狐冲当真是亲的师兄妹。 这师妹之前爱慕大师兄,但见到林平之后,便将令狐冲抛在了脑后。 而这令狐冲也是一样,方才还在为小师妹不理自己的事情而沮丧,而现在与祖千秋论及酒道,却是神色飞舞,丝毫没有方才的颓像。 现在林平之感觉,令狐冲真爱的人不是小师妹,也不是任盈盈,而是他的酒坛子。 岳灵珊还在为方才祖千秋划破她衣裙的事情而生气。 如今她听祖千秋说的头头是道,却不禁嘲讽道:“说了这么多,无非是纸上谈兵而已。喝酒哪里有这么多的门道,直接一口饮下便是。更何况这么多奇怪的杯子,足有七八种,哪里能凑得齐?”
但祖千秋听完这话,却没有生气。 他一边摇扇,一边笑着摆手说道:“不然,不然。那些讲究饮酒品味的文人雅士,就一定会将这些酒具尽数周全。”
林平之听完他的话心中只觉好笑。 幸好这祖千秋是遇到了他与令狐冲这种俗人。若是他到了京城,那京城里的爷,马上会教育一下他,让他知道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讲究’‘地道’。 岳灵珊此时上下打量了一下祖千秋,然后说道:“祖先生,这话过了吧。祖先生知道这么多饮酒的规矩,看来也是文人雅士当中的一员,不知道这些酒杯祖先生有几个?”
祖千秋从外表上看,就是个穿着粗布麻衣的落地老秀才,显得甚是穷酸。比起孔乙己来,也只是干净一点。 岳灵珊自然不相信这么一个穷酸秀才的身上会有这些宝贝。 听到岳灵珊的挑衅,祖千秋却是摆手笑道:“不瞒姑娘,这文人雅士之名,老夫自是不敢自居的。不过呢”祖千秋此时伸出了三根手指,然后抿嘴笑着说道:“不过老夫却也有那么三分风雅。”
岳灵珊轻哼了一声,然后说道:“那不知道祖先生的身上,那些杯子一共有几个。”
而祖千秋此时轻笑了一声,走回了自己的桌前,他从桌子上拿起了一个似是药箱的小箱子。 之后打开箱子,展示给众人说道:“不好意思,失敬失敬,老夫正好是每样都有一个。”
听到祖千秋这话,令狐冲瞪大了眼睛。 说着祖千秋便将小箱子里的酒杯一个个的都拿了出来,然后依次摆在了桌上,分别介绍着。 看到这一幕岳灵珊也是把嘴闭上了,她也没想到这么一个穷酸书生,竟然能拿出这么多的宝贝。 林平之虽然不懂古董鉴别什么的,但是他家是开镖局的。而且一般贵重的镖物,货主都会多付一些银两,买上一份“保价”。 如果货物丢失,或者损毁的话,那么福威镖局就要照价赔偿。 久而久之,他也有了一些眼力。 祖千秋的这些杯子,若都是真品的话,那么每一个至少都价值千两。那些琉璃,翡翠,玉杯之类的东西或许便宜一些,但那青铜酒尊,和宋代官窑,犀角,古藤却都是价值连城之物。 他这一个小箱子里就装了上万两银子。 若是这祖千秋一心求功名的话,这些宝贝至少能让他补一个知县的缺,也能让他官运亨通,仕途直上青云。 曲非烟此时嬉笑着说道:“祖先生穿的这么差,别是喝酒喝穷的吧。”
听到曲非烟的话,祖千秋笑道:“哈哈哈,小姑娘说错了。人生在世,当行事潇洒,图个自在。老朽这辈子不图什么名利地位,衣食住行之类的俗务。而老朽也没有别的嗜好,唯独好酒。老朽此生效仿那李太白,以酒入剑,载诗行剑。游遍大江南北,饮尽天下美酒。实在是不枉此生了。”
林平之听完之后,竖起拇指赞叹道:“祖先生一生当真潇洒。”
祖千秋笑道:“林掌门过誉了,老夫不胜惭愧啊。”
说实话,林平之还是挺羡慕祖千秋的。 他向往的生活,可不是成天为家事,还有门派事务而操心受累,把自己绑在一个固定的“岗位”上。 他此生目前最快乐的时光,便是跟着伏樱在东南沿海行侠,行医的那段日子了。 快意恩仇,又佳人相伴,一路惩奸除恶,扶危济困,方为真正的“笑傲江湖”。 但现实给了他一个大耳光。 他这辈子或许注定过不了那种潇洒快意的生活。 只能过眼下这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岗位”生活。 做别人眼中的他,做别人心目中的他。 而非是真正的做那个潇洒快意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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