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故人戏

第五十三章 浮生四重恩(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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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五十三章 浮生四重恩(4)

沈奚来不及追下楼,站在楼梯当中,透过门边的窗户,看到傅侗文的黑影一闪而过。随之而去的,还有形影不离跟随他的几个男人。沈奚摸黑下楼,进厨房间,虚掩了门,才打开了壁灯。水池子的银色铝盆里堆着昨夜的碗筷,万安平日里是不会剩到第二日收拾的,因为要给六小姐腾出一楼客厅的沙发,准备临时床铺,才会堆积在这里。  沈奚算着时间,万安也该醒了。  于是她将铜壶灌入冷水,打开煤气,烧烫碗筷的开水。火苗舔着铜壶底,烟火气升腾在心间,窗外架子上的葡萄藤叶拥挤在玻璃前,轻摇晃着。是晨风。  “沈小姐?”

万安披着小褂子,在门边打着哈欠,因为热,少年还光着膀子,“是你饿了,还是三爷饿了?这儿也没吃的了,我去外头给你们买吧?就是不大干净……骆驼馄饨和排骨年糕,可以吗?”

小小年纪的男人,跟傅侗文久了都养成老妈子的性子,絮絮叨叨说到最后,才瞧见沈奚笑眯眯地,捏着昨日剩在厨房里的胭脂鸭脯,吃得下唇都是油,望着他笑。  “哎呦,您怎么吃这个啊,”万安愁眉苦脸,夺下来,“夏日里隔日的东西,不能吃,我是留着给自己解馋的。”

“你吃得,我就吃不得了?”

沈奚小声逗他。  万安胸闷:“一个三爷就够让人操心的了,”轻叹,再嘟囔,“您也不是个省心的主儿。”

沈奚一个劲儿笑。  估摸是被傅侗文的情绪感染过,心境大好。  “万安啊,你原名叫什么?”

她喜好用这个逗他。  “您别问了,这辈子您也不会知道的,”万安打着哈欠说,“我就叫万安,愿我家三爷万事平安。”

天从鸦青到青白,到大亮了,傅侗文还没回来。  谭庆项先醒了,厨房里万安成了打下手的,给他递递拿拿,沈奚无事可做,搬了个小板凳,抄了窗边的一本书到藤架下,托腮候着。公寓里随处可见的书,尤其是一楼客厅里,堆满了书籍和各国报纸,窗台上这本是工程学的杂志。翻开十几页,见一枚书签,手写着“顾家老六,工程学”。顾义仁?他提到过他在家是排行老六的,而确实他也是工程学出身。  当初傅侗文也看医学杂志,说是因为四弟学医……手里的这本书,应该也是他看到了,想到有位救助的学生是同样专业的,才用钢笔在书签上如此标注吧。  他是个内心矛盾的人,她始终知道。  眼前,是一双熟悉的皮鞋和西裤裤腿。  沈奚故意不抬头,弯腰,扯他的裤角:“出去时下雨了吧?万安又要说你糟蹋好裤子了。”

傅侗文一手将她拉起来,把那本书丢去窗台上:“雨倒是没下,被邻居泼了一身的水。”

“这么惨?”

她笑。  瞧见他单手抱着两个纸包,鼓囊囊的。  “上楼再说。”

他道。  傅侗文拉她的手,径自走入,对厨房里的人丢下句话:“把手都洗干净了,一会我叫你们,即刻上来。”

“你不吃早饭了啊?”

谭庆项俨然从私人医生转职成了私人管家。  “先办正事。”

他说。  窗边上垂挂着竹帘子,还没顾上卷起来,阳光穿过竹帘投到地板上,是细密的白金色的线网。他踩着反光的地板,到书桌旁。  拆开第一个纸包,是全新的毛笔和砚台:“介不介意替我研墨?”

沈奚摇头,用茶杯接了清水,掬几滴清水在砚台上,为他慢慢研。  傅侗文鲜少用毛笔,或是他用在少年时,而她无缘一见。所以同样的,他也从未见她研墨,不免多看了会儿。  “好了。”

她放下砚,反剪了手在背后,看他。  也是期待他要写什么。  傅侗文难得说话还要酝酿,对她招招手:“离近一些。”

她笑,立到他身旁。  “我是个名声不好的人,连累你,和我在一起也不能大张旗鼓地操办什么。”

他撕开第二个纸包,里头放着个长柄状圆纸筒,纸筒侧面是“良缘永缔”。  这是——  他又打开一叠几份的绢纸,每一份上边都有不同的图画。有四周绘着祥云龙纹的,有绘着桃花和枝头喜鹊的,还有绘着鸳鸯的,都是正中留白。每幅画下有画师的印章。  “这是最好的几份婚书纸了,作画也都是叫得上名号的先生,”傅侗文低声说,“心里急,也挑不好,只好样样买一份,你看你喜欢什么,我们就用什么。”

她没见过,可也猜出这是婚书。  晨风打竹帘,一晃一晃的,光线变换不定,晃得她眼花。  ……  “墨干了。”

他看干涸的砚台。  沈奚机械地眨了眨眼,虽说他早说要订婚,可因为他父亲的病情一日比一日严重,她不肯听他的话,在家里摆酒,宴客宣布。结婚的事反倒是他这个风流少爷比她急切,而今还是这样,急火火地买了这些东西回来。  她耳边声音嗡嗡的,觉得自己失去了听力似的,远远近近,楼上楼下,都闹得很。  熙来攘往的霞飞路上,电车当当地响。  “这半月发生不少的事,”他说,“三哥年纪也不小了,再经不起日月蹉跎。”

竹帘尾端被风吹得,一下下拍打着窗台,像踩着她心跳的节拍。  “宛央,我是真心爱你的。”

他说。  他低声又说:“今日是,以后也是。”

傅侗文托她的下巴,让她双眼和自己相对。在这寂静的一霎里,像回到胭脂巷。在冬日苍白的日光里,爆竹声响连四壁,盖住了他的心声,白烟弥漫,遮住了他眼底的留恋。  虚度的光阴,人一生经得起几载。  “你不要以为我还醉着,再喝也醉不到这个时辰,”他轻声道,“还是这里的婚书样式都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再出去买。”

她摇头,泪水晃到眼眶里,突然就笑了:“喜欢,我都喜欢……你买的都喜欢。”

方才哽了喉咙,说不出话。  这一旦开口能说了,反反复复都在重复着“喜欢”。  “这便好。”

他说。  “我倒不怕多写几份,”傅侗文心下松快了,“只怕证婚人要多签几个名字。你也晓得庆项那张嘴是惹不起的,你让他多签几次,他能拿这件事说你一辈子,”他看门口,“是不是?我们的证婚人?”

“诶,这时候我最好说话,”倚靠在门边上的谭庆项,丝毫没有偷听的愧疚,反而大大方方给沈奚支招说,“你让他多写几张,傅三的字也是有名的,只是没人求得起。婚书不是一式两份吗?多给我证婚人一张,我以后落魄了,也能叫个好价。”

“三爷,万安给你们研墨。”

万安挽起自个的衣袖,开始干活。  沈奚根本没留意,谭庆项、万安和培德是何时上来的。  但看他们的笑意,该是听到不少。  傅侗文把她揽到身旁:“挑你最喜欢的。”

沈奚翻来看去,最后把两份的双飞燕抽出,望一眼他,好似拿不准主意,还想要他一个点头。“就这个,”他说,亲自铺在桌上,“你再挑下去,我就准备去买红纸写了。”

他高兴时就喜欢逗她,一句跟着一句。  沈奚双手背在身后,紧紧搅着自己的手指,凝眸,看他落笔:  沈宛央,傅侗文  竟然是先她的名字……这是入赘的规矩吧?她不确定地看他。傅侗文没觉任何不妥,继续写:签订终身,缔结白头之约。  她简直心跳都停了,屋里的钟摆也好似停了。  墨黑的毛笔尖,悬在婚书上,他忽然问:“还想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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