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69章 热潮来袭(9)
程程离开的时候,有个乐队的人还特意和她一起走大约是觉得她需要保护?玩乐队的人其实也鱼龙混杂,其中有人人品不好是公认的,但其中也不少赤诚的好人。程程在不断的回档中,艺高人胆大,什么场合都敢闯,也算是见识过了。
纵情肆意的音乐,本身是既不好,也不坏的,它只是起到了一个放大镜的作用。让一些人更没下限,让另一些人更真诚纯洁。
之后的回档中,程程作为‘艾米’,继续在京源影视基地,以及周边游荡。她不去剧组拍戏,而是以一个玩音乐的人自居。除了每天做声台形表的练习时,她还能记起自己的‘本职’,其他时候她都全心全意当自己是一个十几岁的叛逆少女,是一个乐队的吉他手。
慢慢的,她的新‘日程’固定了下来,每天早上做了早课之后,她就去练形体,大约九点钟时,还可以去预约好的老师那里上一对一表演课。至于吃过午饭之后下午和晚上的时光,她全都贡献给了音乐。
这样其实也比较合理,好多玩乐队的都晚睡,甚至彻夜‘狂欢’,上午去找场子,都找不到什么好场子的。
程程一般是吃过午饭就‘买回’自己的老伙计,一把蓝色的芬达(fender)。然后直接上楼练三个小时的琴,这会儿就到了下午三四点钟了,正是乐队人们开始活跃起来的时间。
程程流窜于周边任何一块和乐队有关的场子。
既做过路边演唱,也参与过高手众多的专业场。既流落于商业气氛很浓,大家都不讲究乐队个性的酒,也去过从天黑欢度到天明的私人派对(程程从来没有等到过自己的天明,只能午夜十二点就退场)
她见识越来越多。
正如教过她的几位表演老师都说过的,演员是一个很需要经历的职业。角色经历的东西,你也经历了,自然就能将角色演的真实可信。
她现在也觉得自己的艾米越来越真实了。
艾米的母亲是一位非常出色的语文老师,父亲则是十年前就离家出走的‘混账男人’。艾米曾经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对自己的管束那么严格,不允许自己做这个,不允许自己做那个,包括她最喜欢的音乐,母亲更是沾都不许她沾,她只能自己偷偷去学。
这就导致了艾米十三四岁青春期时的极端叛逆,她将攒零花钱买的吉他从寄放的朋友家取回,光明正大地在家里弹吉他、和母亲争吵,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深更半夜出门,然后彻夜不归。
她和自己认识的玩音乐的朋友到处赶场,也不谈钱不钱的,就是享受用音乐抓住‘自我’的过程。她在最青春、最有激情与力量的年纪里,拼命地发散自己的力量,要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去对抗世界!
艾米与母亲的和解,是在‘父亲’的消息传回来后——父亲死了。
艾米对父亲印象不深,也不可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她就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也会想象父亲是什么样的。现在她知道了——在去领回父亲的骨灰的路上,母亲在火车上终于向女儿吐露了曾经。
她的父亲年轻时是学音乐的,他读大学时就像那个时候的时髦音乐青年一样,组了个乐队,在圈子里挺有名气。那个时候在同一个城市读师范大学的母亲,被同学拉着看了一场乐队的拼盘演唱会,然后就被那样的激情震撼了。
从小作为一个乖乖女,母亲从来没有叛逆的时候。但偶尔、偶尔,她也会想要‘出格’,可以说她这一生最出格的事情就是选择了父亲——明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还是义无反顾。
父亲为了母亲和女儿,‘安分’地过了几年家庭生活,一边做音乐老师,一边玩乐队,乐队更像是一个副业。那个时候,母亲以为这样就好,能一直下去。直到十年前,艾米才四五岁时,父亲离家出走了。
一切的东西都留给妻子和女儿,他穿着一件结婚前买的旧棉衣,背着自己的琴就出发了。
“妈妈恨过爸爸吗?”
“恨过,又爱又恨——有的时候恨的厉害了,又不恨了。我恨他奔赴向音乐,只想着他自己,但后来一想,那不正是我最初疯狂爱上他时,他的样子吗?”
正是因为父亲奔赴向了音乐,母亲才只能牢牢抱住艾米,当艾米展现出对音乐的热爱,以及极高的天赋之后。母亲并没有一般家长的喜悦,他感受到的只有冰冷的痛苦,一切都像是多年前的重演。
她的女儿真像他啊,真是太像他了。
这一路是和解之路,当母亲决定放开她,让她自己选择自己的路时。艾米看到了母亲一丝不苟的发髻里的白发,看到了母亲眼睛里的疲惫与爱——她意识到了自己有多可恶,决定好好做个乖乖女,让母亲放心。
再后来,就是母亲暂时去乡村支教,自己转学,认识林星和小杰新的青春篇章开始。
至于艾米为什么会加入乐队表面上是她成绩差的要命,想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哪怕是三流大学,也是不太可能的。于是林星开条件,她加入乐队,他给她补课,保证她能考上二本(林星是学霸来着)。
实际上,未尝没有艾米心中本来就蠢蠢欲动的原因。
这样的艾米,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开始程程自己也不知道,她只是写了人物小传,一厢情愿地在心里勾勒出艾米的平面形象。真正让艾米变得立体真实,是她演着演着,自己变成了艾米——她才恍然大悟,哦,原来艾米是这个样子。
在概念明晰之前,她先变成了艾米,只有变成了艾米,才谈得到说艾米该是如何如何。
于是,大街小巷里的人就邂逅了一位‘艾米’于是,夏喻在百无聊赖的夜晚,也邂逅了‘艾米’。
“这种事儿怎么说的?她不怕以后名声毁了,接不到戏?”夏喻的助理陪着他出来瞎逛,不时瞄了瞄周围。发现没人注意到戴了鸭舌帽,在不够明亮的路灯灯光下的夏喻,心里安心了一些。
他说的是程程,程程今天放了剧组的鸽子虽说也算是打了招呼,没让人白等,放在明星身上,也不是那么过分。但她又不是明星,以她的咖位来说,今天做的这事儿是真的很要命了!
为了她,今天的拍摄计划全变了,只能先拍夏喻和包帅的戏。
夏喻不说话,其实他也不太明白程程怎么这样,他感觉程程不该是这样不认真的人。
或许这里面有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内情也说不定——就在他不经心地想着的时候,他看到露天酒中心舞台旁有个人,小红裙、苹果头、深眼线、红嘴唇、雪白的皮肤,背着大大的黑色吉他包,百无聊赖,惊心动魄。
她人在那里,就好像有一束舞台光罩在她身上,让她整个人向外微微发光。
顺着夏喻凝滞的视线,助理看过去,也一下看到了她,惊呼了一声:“这不是程小姐吗?她怎么在这里?”
还以为放了剧组一天鸽子,她在搞什么呢!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以这种方式因为太过意外,甚至有一种荒诞感。
放剧组的鸽子,就为了来露天酒玩儿?那还真是一玩咖啊。
但这又和程程之前给人留下的印象不符一时之间,助理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认错了。
夏喻仿佛踏入了一个荒诞的剧目,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一步一步往露天酒的方向走,坐到了一个很好观察舞台的位置。
程程也注意到了夏喻,但没有上前打招呼,这个时候她是‘艾米’来着。所以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然后就拉开了吉他包,取出了自己的琴。又一会儿,有人在她背后叫她,于是她跳上了舞台,和乐队一起演出。
这是下午认识的乐队,人家缺一个吉他手,同时惊艳于程程的技术,于是约好今天晚上在露天酒的演出,程程来帮帮场子。
露天酒的灯光很糟糕,感觉上至少落后主流设计好几年了。而且审美真的很糟糕,显得非常俗气。
直到程程的登场,当她扫过吉他的琴弦,那黄金时代浓烈的风格就流泻而出——在她的衬托下,一切都变了,老土俗气反而让这一处舞台有了二十年前,摇滚乐队黄金时代的感觉,复古而直白。
“那是程小姐?”助理真的受到惊吓了,他现在陷入了极大的困扰中,一方面觉得还没出名就能放整个剧组鸽子的演员,就不值得喜欢。另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喜欢上这个正在表演的少女。
她身上强烈的个性化作了实质,以一种舞台风情,叫观众如痴如醉。特别是当她solo的时候,即使是不懂乐队,不懂音乐的人,也会被带入她的情绪中。
“没想到程小姐吉他弹的这么好,这样说的话,真的挺适合演艾米的啊,乐队表演真精彩。”助理嘟嘟囔囔的。
夏喻忽然说:“不是”
助理:“嗯?”
“表演不好”
以乐队来说,表演是失败的。因为已经完全失衡了,有程程在的地方,观众忽略掉了其他,包括主唱。但这又不能说是她的错,玩乐队的人哪能因为别人收敛自己呢?所以才说玩乐队,要找到合适的队友,彼此成就,而不是遮住别人的光彩。
在助理迷茫的‘哪里不好’的疑问下,夏喻站起了身,走到了台下,对刚刚下台的程程伸出手:
“要合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