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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6章 大雪
那天的后来,季凡笙和蓝衣小胖子合伙打晕了秃头疤痕男,顺利逃脱。小胖子确实是个靠谱的队友,他勇敢地吸引了歹徒的注意力,并因此受了伤,季凡笙把枪留给了他,自己则带着一个六岁的小姑娘钻进厕所旁边的大垃圾桶里躲过一劫。
垃圾桶里十分恶臭,但是为了活命,小姑娘都能忍住眼泪一声不吭,季凡笙也一样能忍祝
爆炸声如约而至。
季凡笙最终等来了消防队,成功获救。
但并非所有人都那么幸运。
当晚遭遇绑架的一共16人,被救出的只有9人。
红校服少年不在此列。
季凡笙本想请警察帮忙找到少年,但他最后忍住了。
少年救人出于好意,但惹出来的动静未免太大了些。人怕出名猪怕壮,若是因季凡笙一句多嘴,给少年带来了新的麻烦,却是在害他。
因此,季凡笙只是拜托母亲去兰宁市一中打探消息,得到的结果是,没有学生失踪。
季凡笙提着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红校服少年冷静自若且胆大心细,浑身上下散发着顶级学霸的光芒。
季凡笙不觉得他在成功炸的绑匪人仰马翻后,还能遭遇不测。
他一定是“事了拂身去,深藏功与名”。
季凡笙的一颗心,这下彻底对对方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此后,季凡笙在学校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过去不屑于学习考试的他,申请从初二跳级到初三,并拼命补习,刻苦读书,于9个月后,考入兰宁市最好的公立高中——兰宁市第一中学。
对此,爷爷曾经隐晦地表达过不同意。因为高中阶段是季凡笙积累人脉、交朋友的重要年龄,他希望孙子能够多认识些“上流社会”的好友。但季母却坚定地守护了儿子的梦想。
“私立高中固然能用钱堆出比一中更富丽堂皇的图书馆,可堆不出百年的文化底蕴。”季母说,“名校之风,大家之气概,是只有身处其中,才能实实在在被熏陶感染到的。上学的核心在于教育,而不是积累人脉。”
“比起与富贵人家的孩子做朋友,我更希望我儿子能学到一些好的品质和精神。”
就这样,在季母的美好寄托下,季凡笙在一中度过了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三年。
他先是在学校荣誉墙上看见了红校服少年的照片,得知他的真名叫做李哲川。
又在音乐兴趣课堂学习吹唢呐时,遇到了成天欢乐满满的晋欢,交到了此生最要好的朋友。
季凡笙身上的厌世情绪逐日递减,每天走在校园里,都是朝气蓬勃的。只要一想到自己脚下的小路,李哲川也曾经踏过,他就觉得心底被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填满。
那是说不出的满足、快乐和幸福。
而满足幸福是让人沉迷的。
往后的日子里,越是能发现自己和李哲川共通的纽带,季凡笙就越开心,越是是对这项“追寻偶像步伐”的活动乐此不疲。
他会因为学会唱校歌而激动得热泪盈眶,只因为李哲川曾经也和他一样,在同样的地点为同样的旋律而放声歌唱。
他会在素描本上精心勾画李哲川的侧脸轮廓,会在本子上反复练习书写对方的名字,会在深夜的梦里,一遍遍重温那个张扬而温柔的笑容。
也许一开始,季凡笙对李哲川的感情只是崇拜和感激,只是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和他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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