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厨

第54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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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54章

也就是生抽酱油。

即便是鲜美的生抽酱油,空口吃也太咸了,他伸舌头在褐色液体上点了两下,充分品味酱油的咸与鲜。与其前身豆酱清相比,酱油中的杂质更少,味道更浓郁,染色能力也更强,烧菜时不用倒太多,一点点就能完美着色,达到提味之功效。

莫文远对满脸跃跃欲试的徒弟们招手:“你们也来试试。”

受到莫文远教导的徒弟们掌握了红烧的技巧,在没有酱油的时候他们选择用酱清作为红烧的原料,所谓的酱清就是豆酱出的浓稠的汁,兑水朗朗就能用。

他们曾经感叹于师父天才般的构想,少有人想过用酱清提味,习得此法后更是将其视为烧菜的良方,不过现在,在品尝过酱油之后,他们就知道自己是一叶障目了,酱清只是最开始无奈情况下的代替品,菜的颜色滋味还有进一步提升的机会。

赵深善是最激动的,他擅长炒菜,炒分为生炒、熟炒、滑炒、清炒、干炒、抓炒、软炒就没甚不擅长的,酱清烧肉是他最喜欢的菜,也是他的拿手好戏。做得多了,自然也能发现酱清的弊端,不易上色只是头一点,便是上了颜色也不均匀,酱清中更是包含了大量的杂质。

他尝试过多种优化酱清的方法,比如过滤加水后在锅中煮,着色是变好了,味道却变淡了,他又试着加入了盐和糖,连酱清本身的味道都串了。

酱油对他来说是完美的调味料。

莫文远看他闪闪发亮的眼睛道:“很激动?”

“是的。”他道,“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用它做菜了。”

“正好,我也是。”

……

莫文远用酱油烧的第一道菜是东坡肉,东坡肉是江南地带的传统名菜,背后甚至还有悠长的历史。普通食客在吃东坡肉的时候总会将此菜与红烧肉弄混,事实上来跟着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选肉与刀

工上的的区别先不说,最主要的不同是烹饪方法上的不同,红烧肉有一半是炒熟的,先在大铁锅内炒到半熟,随后再盖上锅盖让汁水沸腾,红褐色的汁水一点一点涌入皮肉中,等汤料干得差不多了,一把从锅里铲出来,装盘端上桌。

而东坡肉则是在砂锅里一点一点炖出来的,炖煮过程中加入黄酒,韵味悠长。

砂锅是由陶土与沙烧制的锅,与存酒的陶罐是相同材质,为了让烧制出来的东坡肉香味更浓郁,莫文远直接找了只小坛子。

他们的酒是由各种型号的,就譬如黄酒,有一大罐的,也有精致的小罐子,后者一半是作为礼品送人的,罐子特意定制,小小的萌萌的肚子圆圆的,就算不饮酒,都有些女郎会买回去装小玩意儿,莫文远深谙颜值包装的道理,亲自操刀设计小罐。

罐子里的就已经喝完了,香气却萦绕其中挥之不去。他先把锅放在灶台旁的高桌上,手动编制竹箅子。

竹箅子是放在蒸锅中的小垫子,用竹子细条编制而成,他们做高难度容易糊的菜色时经常用到此物,它有两点好处,一是能保证锅底不糊,减少了清洗的难度,还有就是竹子自带清香,在炖煮的过程中,竹子中的清香可以对食材本身起到优化的作用,就譬如竹筒饭,竹子的香味因受高温而释放,蒸的过程中与米饭完美融合。

米饭本身是没有味道的,染上了竹香后食客能够轻易感受到其迷人之气,放在其他重口味的菜色中也一样起效果,只不过差别过于细微,寻常人感觉不出来。

莫文远精于手工,若需要的话他甚至能如同中华小当家中的厨师一样,用竹子片编出宝船,编个竹箅子一分钟就能搞定。编织完成后他把其放在陶罐底部。

他先做的准备都是硬件条件的准备,从选肉开始,就到了真正严重关系到最后滋味的准备了。东坡肉的肉并非什么肉都行的,五花肉只是基础要求,莫文远看过了店内储备的所有猪肉,终于切割出一段,中黑羊跟在莫文远身边,看他挑选的肉,明了它与别的肉之间的细微不同,他切出来的这一块,皮非常得薄。

猪毛早就被清理干净了,但莫文远却没有急着切块,反而是找了一把刀面厚实的菜刀,用刀背在肉的皮上刮来刮去,中黑羊“咩咩咩咩咩”,询问为何如此。

莫文远解释道:“为了让皮更加软糯。”单纯的皮薄是远远不够的,此外还要人力介入。

皮被磨软之后,他手中使劲,将其分成了四四方方的大块,每一块的大小仿佛是用尺子丈量出来似的,长宽高看不出有任何差距,随后又用极细极细的麻绳把肉捆住,他的捆绑手法独特,很有讲究,寻常人还真学不来。

“捆绑肉块有大作用,此肉后期要经过蒸煮,热气很容易将肉内部的紧致口感给冲散了,为了保证下蒸笼后口感坚实而富有弹性,捆绑是非常必要的。”

竹箅子上依次铺了生姜片葱段等物,随后把捆得方方正正结结实实的肉被放了进去,再加入黄酒、酱油、大枣等调料,黄酒的高度与东坡肉齐平,堪堪越过肉皮一线,几枚小罐子现在灶台上煮,等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后,他又把肉轻手轻脚地取出来,浇上肉汁放在竹蒸笼里蒸。

“咩咩咩咩咩咩咩咩咩!”

中黑羊已经在骚动了,丝丝缕缕的香气钻入鼻孔,酒香的悠长、肉的荤味、酱油的鲜美交织,奏出了无与伦比的精妙乐章,仅仅凭借味道,他的脑海中就响起了丝竹之乐声,泛起奇妙韵律的鼓点叮叮咚咚,节奏踩在他的心弦上。

香味带领他顶门走入厨房,这是莫文远的圣地,只要有一息理智尚存,他就不会在厨子没有主动召唤的大前提下进门,然现在,中黑羊的脑容量已经被香味塞满了,他没法思考。

莫文远容忍,或者说是原谅了中黑羊的食物,他完全能够理解,即便是莫文远自己都心旷神怡,沉醉于东坡肉的香味。

酱油啊酱油!他甚至有点惋惜,自己怎么没有早点把酱油弄出来?它简直就是世界的瑰宝。

“咩咩咩咩咩咩咩!”羊蹄子急切地扒在矮桌上,中黑羊不断催促莫文远,他看对方用灵巧的手指玩转粗重的菜刀,轻巧地割断麻绳,再把东坡肉分成小块,皮的柔软是可肉眼见的,倒面触之红褐色的肉片,没有收到一点阻力,肥肉部分被轻轻挤压,三两滴汤汁落在了盘子上,中黑羊想要伸出舌头把鲜美的汤汁舔干净。

“切开有点浪费。”莫文远嘀嘀咕咕,“你想吃我也想吃,我们只能这样了。”

中黑羊迫不及待地把属于自己的肉吞入口中,他的牙齿比菜刀还要硬,故能轻易切开肉片,东坡肉的肉皮口感实在是微妙,介于柔软滑嫩于充满弹性之间,皮与皮相粘连,他似乎能感到皮粘在了自己的牙齿上,然还没有咀嚼几下,它似乎就成了水,在口中融化了。

肥肉肥而不腻,初看时透着浅红色的光,油的腻已被汤汁化解了,它们被紧紧锁在胶原蛋白中,只有在切割肉空隙中的小孔洞时,才会猛地流在舌头尖上。

最下部分的瘦肉硬而紧实,很难想象三种截然不同的口感如何同时出现在一块肉中,深褐色的精肉无非是牙口好之人的福心,肉紧实却不硌牙,越咀嚼越松

越咀嚼肉越多,开始只有一小块肉干,之后松松软软膨胀的肉丝在口中舒展开。

中黑羊尤其爱酱油的调味效果,咸与豆子发酵产生的异香融入了肉的每一个角落,他俨然成为了美食的俘虏。

“咩咩咩咩咩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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