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尘小说免费阅读全文

第1827章 圣塔(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1827章 圣塔

恢弘的圣塔,好似与天际接壤,朝上方望去,可看见一部分塔身已经被灰蒙蒙的雾气笼罩其中,即便是方尘开启无始仙瞳,也无法看的真切。

根据方鼎所言,这座圣塔也是内景地的一部分。

这些年方尘已经见识过圣塔的威能,甚至可以说,即便是破限三步遇到了瓶颈,这座圣塔也能发挥出一定的帮助与作用。

“老祖。”

有不少人瞧见方尘二人到来,纷纷恭谨行礼。

这里面有的是筑基三境,也有一些九转境,但修为只是一转二转。

圣塔每年会开启一次,筑基三境需要缴纳足够多的灵石,才能得到进入圣塔修行的机会。

而九转境,就需要缴纳仙晶才能获得进入的资格。

根据修为不同,所缴纳数额也不同。

方尘因为身份特殊,被特许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里面还有最神异的地方,不管是谁进入圣塔,从始至终,都只是自己一人,不会遇到其他人。

且若是在圣塔里遭遇凶险,也不会真的死亡,只会被提前送出圣塔。

而能在里面待的时间越久,好处自然也越大,同时也证明天赋极好。

自从拥有圣塔以后,在里面待过最长时间的记录是三百六十五年。

这个记录的保持者,是一名年轻的族人方寒,在其筑基第二境第一次进入圣塔的时候,就创下了这个记录。

那位在里面足足待了三百多年,离开圣塔时,修为已经从筑基第二境晋升到九转第二境。

数十年前,这位再一次进入圣塔,至今还未出关。

方尘头一次进入圣塔,只待了六年,这个成绩在方氏之中只能算的上稀松平常,中游水准。

因为像方寒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少见了,大多数天赋极好的,一次待个十几二十年已经算是很不错的成绩。

很多族人只能在里面坚持个两三年。

不过旁人并不知道,方尘只待六年的真正原因,并非是被圣塔淘汰,而是他的修为到了五转巅峰,已经没办法提升。

所以才必须出来让方鼎动用方家的人力,帮他寻觅剑仙途径的六转仙药——太初真乳。

不得不提的一件事,太初真乳同时也是真仙途径的七转仙药。

剑仙途径与真仙途径,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仙药重叠的怪事。

并且前者是用太初真乳晋升六转,而后者却是晋升七转。

两者之间虽然用药一样,但效果却截然不同,必然存在着某些隐秘的缘由。

“方鼎,那味灵药最近可有消息了?”

方尘随口问道。

方鼎道:“已经动用我们的关系网去寻觅了,若有消息,第一时间就能知晓。”

“辛苦。”

方尘笑了笑。

彼时,圣塔大门缓缓打开,准备前往圣塔修行的方氏族人有序的朝里面走去。

方尘见状,也与众人一起朝圣塔走去。

这是他第二次前往圣塔,由于无法跟方鼎等人说明原因,为了避免方芊雪等人察觉到他的修行法门,以及身上缺了九块横骨,在没有合情合理的依据之下,他不得不再一次进入圣塔。

不过这一次,他也有着一份小心思。

九域凡仙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逍遥小医尊
逍遥小医尊
傻子林枫偶然得到玄天传承,一飞冲天。凭借一身本领,开诊所、斗恶霸,带领村民走向共同富裕。俏寡妇、村花、校花、千金小姐、万金总裁更是蜂拥而至……
茉莉蜜茶
工具人是怎样练成的
工具人是怎样练成的
关于工具人是怎样练成的:真实的八零后,农村里那些不为人知的偏心家庭,坎坷的人生之路,别人不知道的真像,原生家庭的扭曲终成永恒的痛,是无法治愈的伤……后来,以为他是来救她的,结果却是……一次次受伤,又一次次自我治愈……最后把心上了锁,以为这样就不会受伤害了……
盛心吾
海贼:在白团签到三十年我无敌了
海贼:在白团签到三十年我无敌了
关于海贼:在白团签到三十年我无敌了:穿越来到38年前神之谷,成为一名被猎杀的奴隶。碰巧被白胡子所救,成为白胡子海贼团第一名船员。碍于系统与白胡子的约定,直到顶上战争才得以出手。
笑皆非
原配冰肌玉骨,随军后被宠上天
原配冰肌玉骨,随军后被宠上天
江秋月穿书了,穿成年代文男主的早逝前妻。 原主为婆家劳心劳力,本着无私奉献,先苦后甜的心态把自己给累死了,最后便宜了他人。 大厂过劳死的江秋月表示,这辈子谁来也不能让她卷! 家务谁爱干谁干,老公的工资先紧着自己花,再是孩子。 她把自己养得精细,买不到雪花膏,写信给老公让他买; 生活费花完了,写信催老公努力点; 应季水果买不到,还是
听金坎
末世异能:我的物资全靠抢
末世异能:我的物资全靠抢
谁懂啊,晚上喝醉了一醒来世界全都变了。 大部分人身体产生了变异,成为了行尸走肉只知道吞噬的丧尸,只有少部分人拥有异能。 末日来临了!这个时候活着成为了最大的挑战。 而他,幸运的是没有被感染,还拥有了自选异能。 于是,一代土匪诞生了! “这家伙的物资不少,我帮他们分担一下,说好只是分担,别抢……别拿多了。” 他走后,一群光着身子抱着泡面的强者哭丧着脸道:“真TM土匪啊!”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