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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六十一
沈书挺喜欢李恕这人,想的事情不复杂,心地单纯,有一腔少年人的热血,待朋友真诚无悔。同李恕谈话是最没有压力的,大概因为李恕在这里与所有人的过去都没有牵扯,也不像朱家两兄弟,背靠大山,多少沈书说话要顾忌点他们的身份。
沈书也提醒着自己,现在对朱文忠固然可以称兄道弟,等朱文忠年纪再大些,自己也得醒着点神,注意点身份。
“哎我说,你哥其实……”李恕才开了个口,外面传来脚步声,是朱文忠用完早饭回来。
沈书与李恕起身,朱文忠做了个手势,示意自己不进来,去换身衣服。又等了不到盏茶的功夫,朱文忠换了一领麝香褐的上盖,仍戴毡帽,却不是上回到沈书家里去戴的那顶,显是又做了新的,茶褐色织花腰带,脚上穿一双皮靴,什么皮沈书就看不出来了。
“真俊!”李恕是有什么说什么。
朱文忠笑笑,脸上微微发红,别扭道:“都是舅母疼我。我吃饭时就叫人去备车了,在东侧门等,咱们走那边近。”朱文忠没说的是,也免得让旁人看见跟他爹去嘀咕。
上回沈书在外面见朱文忠是骑马,以为这次也会骑马去,上了马车,朱文忠拿车上食盒里放的小烤饼给沈书、李恕吃,才说是怕李兄不会骑马,而且天太冷了,骑马风刮在脸上疼,不如坐车去,还能说话。
沈书明显感到,朱文忠已经不是跟李贞辗转各地流浪到滁州城外那个虎头虎脑的傻小子,短短半个月,举手投足都像脱胎换骨了一般。要是打小就流浪在外,便是再养得久,也难养成朱文忠这样子。想来是李贞家境本来不错,朱文忠在家时也是小少爷,在外颠沛流离,不生出些刺来是无法应对世道艰难的。
对着朱文忠,沈书难免就会想到自己,这时沈书就能看得更清楚。哪怕环境是很差,纪逐鸢也把他保护得很好,也就是吃穿差点,打打杀杀的事,纪逐鸢还真的很少让他碰。
“想什么呢?问你话也没听见。”朱文忠拿手肘撞了一下沈书。
恰好马车颠簸,沈书没坐稳,歪到朱文忠身上,朱文忠手在他腰与肩上搭了一下,让沈书坐稳。
“你的衣服……”
朱文忠不当回事地掸去袍子上烤饼掉下的面屑,说:“没事,我舅母从不说我,以前我身上比这个脏多了,有一次我跟我爹,摘别人院子里的菜,让人放狗追了五里地,掉人家茅坑里了,要不是我爹刚好捡着一根竹竿把我拉上来,我就被粪水给淹死了。”
“……”沈书想象了一下那画面,勉强挤出一句话来,“你跟你爹,真不容易。”
“是啊,我娘走后,我爹散尽家财,也是一部血泪史,哪天有空,咱们彻夜长谈,再跟你说这个。我刚才是问你,银币带来了吗?最好是给我,我来问。那地方我跟我哥去过一次,应该都认识我,说话方便些。”
“银币没带,我带了图。”沈书把拓印下来的图样给朱文忠,道,“要是问不出什么,也没关系。”
朱文忠看了一眼,把纸收起来,淡笑道:“这我知道,我是怕你不知道,正好你自己提了,我就不必多费唇舌解释了。”
“知道,大海捞针的事,前一阵刚乱起来,朝廷不就将胡人往北撤了么,还在江南的胡人本就少,咱们提防胡人,胡人也提防着咱们。”沈书道。
“是啊,搁三五年前,大家也还处得很好。”朱文忠不无感慨地说。
以前沈书的爹书塾里也不止有汉人,原南宋治下的地方,胡人分布不多,但较之从前还是多了不少。但鞑子都做皇帝了,经过多年胡汉杂处,老百姓是要过日子的,自然也就惯了。
在滁州城里有一胡人巷,打从江南乱起来,今天是这伙兵,明天又是另一伙,至正十一年后,蒙古、色目人大批搬离南方城市,至正十四年七月,朱元璋以猛将花云为前锋,一举攻下滁州。
在各级官衙中,向来是蒙古人老大,色目人做传声筒,兼学多种语言,充当元人与汉人之间的翻译官。将色目人驱赶出城,也是防备他们中有人充当奸细,反而汉人不太把蒙古人放在眼里,他们中能写汉字的极稀少。世祖虽弄了一套八思巴蒙古文,数十年过去,到地方做官的蒙古人,仍有许多目不识丁,但到得南方以后,听得多说得多,能说汉话。
马车停在一条陋巷外边,入口处宽不足两米。
“少爷,车就不方便进去了。”赶车人打开门,请朱文忠带朋友下车。
朱文忠带的几个随从都是骑马,马蹄声这才踏上这条街,就引起不少人侧目。是个晴天,前几日的积雪都化了个干净,也不知是什么日子,陋巷里十分热闹,胡人们在地上铺开足有数米长的兽皮,卖什么的都有,买腌制好的肉干的尤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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