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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417章 四一六
“卑职张隋,隆平太守府主簿沈书有信呈上。”张隋将信捧过头顶。
朱文忠看信时,他便低头站在旁边。少顷,朱文忠随手将信折起来,收好,取出另一封信,显然是早写好的,唤人进来,叫带张隋去用饭,给他换一匹快马。
李垚再进来时,朱文忠埋头写信,思绪流畅。
李垚垂手在侧,没有出声。
朱文忠头也没抬,问他:“来人可吃得惯?”
“虽然极力克制,但看得出路上着急,饿了些时候。”李垚答道。
“昨夜获胜,不是还有一只炙羊腿,拿给他吃。”朱文忠写完回信时,李垚还没回来,他昂首阔步走出帐外,将身上一个做工精致的荷包拿出来,走到空地上。
经过的士兵纷纷行礼,大声道:“将军好!”
朱文忠好容易找到一块看上去泥土不太紧实的地,用手指抓起一把土,纳入荷包。
待张隋来时,朱文忠将另一封信和鼓鼓囊囊的荷包一起给他,拍了拍张隋带来的信物,朝他道:“回去告诉你们主簿,这把刀我等他自己来拿。”
张隋为难道:“将军,主簿吩咐,一定要将此物带回去。”
朱文忠把刀鞘握在掌中,向张隋扬了一下手:“你能抢过去,我就让你带走。”
张隋思索再三,不敢同朱文
忠争抢,只得作罢。
六月中旬,陈友谅拿下抚州路的消息同张隋带来的朱文忠的复信一同落到沈书的手里。
天气热得要死,沈书只穿了一件苎麻单衣坐在庭院里扇风,他听脚步声,就知道来的是他哥。
纪逐鸢坐下后,端起沈书喝了半碗的酸梅汤一口喝干。
“还要?”沈书这话一出口,连他自己都觉得怪。
纪逐鸢更是脸色古怪,颧骨微红,要不是酸梅汤已经吞下去,恐怕就要喷得满地都是。
沈书问那句话,恰恰是昨夜他问沈书的。纪逐鸢的耳朵越来越红,本就是一身大汗跑回来,只得先去洗了澡再回来看朱文忠的来信。
纪逐鸢看信看了许久,连他亦有些震惊,朱文忠能凭一己之力,打下这样的仗来。
“将敌人首级绑在筏上,利用水流和风向,送苗军一份大礼,那些贼匪出身的士兵看到袍泽的人头,岂能不被吓得屁滚尿流,心生退意。”沈书又道,“文忠是天生的将才,缺的正是实战,这一仗打得太漂亮。”
“那把刀给他算了,下次给你寻一把好的。”纪逐鸢看了朱文忠信里一番恳切之词,又听到沈书这么夸朱文忠,顿时有些吃味,而沈书身边少了那把他十分重视的李恕赠给他的短刀,纪逐鸢自然早就留意到了。反正李恕那小子也不是个好货,东西留在人身边,看到难免想起是谁送的,把刀给朱文忠,既不用照朱文忠希望的那样“早日相聚”,又不用取回李恕送的刀了,正好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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