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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九百九十四章 万族鼎盛
而兽族认为妖族太浮夸、高傲、舍本逐末。
以前风飞云要使用魔龙之眼、万兽战体、轮回疾速、劫灭万道法等逆天的手段,才能弥补境界上的不足,与一般的半圣相抗衡,而现在的修为已经真正的达到半圣的境界,战力更加强大。
风飞云坐在远处,听他们谈论,心头也是一怔,背心不禁冒冷汗,水月婷还真不是一般的狠,巫乌圣祖当日都已经逃走,本以为以圣灵的修为已经可以高枕无忧,不可能还有危险。但还是没有逃不脱她的手心,死在她的剑下。
明天就是万族论道会的日子,各大族的修士已经纷纷来到混沌天城,在古老而宽阔的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长相奇特的生灵,有长着尖长耳朵的蓝发妖女,也有长着大象脚的金色巨猫,还有长满龙鳞和龙头的蜈蚣……
高大,神圣,庄严,如一尊高高在上的神灵。
风飞云的圣灵内丹之中虽然仅仅只凝聚出了一丝圣灵道则,但是他的修为却比以前强横五倍不止,这是质的蜕变。
……
人族举办的一次万族论道会,十分宽松,只要是产生灵智的生灵,都可以来参加,所以不仅是妖族、兽族,还有很多奇异的生灵也都前来,比如尸邪、鬼邪、神邪、太虚异、异形异……等等,无数奇异的生灵。
“这就是半圣的境界。”
追杀到了星空之中,恐怕巫乌圣祖当时都已经被打得绝望了。
大胖子将一根长达九米,重达三万多斤的帝象猪蹄抱在手中,开始狂啃了起来,很快就吃得一干二净,只剩一根柱子那么粗的骨头。
为何会有妖族?
其实,妖的本质就是兽。
很多修士都想找到那一位半圣,但是跑遍了整个娲后庙的所有山岭都没有找到对方。
“这是我身上最低等级的灵石,不用找了,大不了下来我来吃东西,你不收钱就是了。”大胖子哈哈大笑,站起身来,搂了搂裤腰带,就要离去。
当然来参加万族论道会的除了妖族,还有兽禽族。
这是半圣凌驾于别的修士之上的原因,直接从心灵上压倒对方。
就在这是,一群穿着金色铠甲的神气的妖族修士走过来,神色不善,将那个大胖子给围在中央。
妖族认为兽族野蛮、低贱、粗鲁。
他穿得很宽松,就穿了一个红色的大裤衩,任谁看到他,都不会产生害怕的感觉,反而会有一种容易亲近的感觉。
“饱了,饱了,终于有了饱的感觉,老板,你家的帝象猪蹄很美味,下次我还来光顾你。这是一枚龙灵石,收好。”大胖子擦着嘴巴笑道。
金乌四皇子走了出来,上下打量这个白白胖胖的大胖子一眼,瞪着鼻孔,目光之中露出讥诮之色,“就是你刚才说金乌霸皇子不算什么?”
那是因为太古时期人类太强大了,其中一部分兽族开始学习人类的修炼之法,学习人类的习性,学习人类的教化,经过无尽岁月的演变,渐渐的与本来的兽族脱轨,最终形成了新的种族,变成可以化身为人类的“妖族”。
凝聚出一丝圣灵道则之后,风飞云的气质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坐在炼石台上,但是整个人就像是显圣了一般,自然而然的透露出一股高人一等的气势,就像是超然于众生之上。
“谢谢啊!”
所以不能小看任何一个妖族,那可是一个种族啊!一个种族能够在残酷的修仙界生存下来,这就是实力的象征,也必定有强者为他们撑起一片天。
风飞云仅仅只是看了这个大胖子一眼,就立即感觉到他身上强大的妖气,拥有毁灭性的恐怖力量,那股妖气绝对不属于一般的妖族,就连太古圣妖族都比不了。
“金乌霸皇子算什么?八十年前,他曾被一位同代的神秘强者给打得半死,那才是真正的新生代皇者。王者算什么?王者可以有很多,但是皇者只有一个。老板,再来一只卤味帝象猪蹄。”一个肥头大耳的男子坐在板凳上面,体型很庞大,就做坐在板凳上都比风飞云高一个头,像一个巨人。
“天哪!是一尊半圣前辈在山中吐息吐纳。”
万族林立,藏龙卧虎,高手也未必都出自太古圣族,很多你没有听说过种族名字的修士,都可能与金乌霸皇子打得天翻地覆。
风飞云已经收敛了气息,变得如同一个普通人,走进混沌天城。
半圣乃是至尊,神龙不见首尾,也只有在混沌天城,而且还是在万族论道会期间才可能这么容易遇到半圣,若是在别的地方,很多修士一辈子都休想见到半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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