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邑侠踪

第28章 逛庙会(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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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8章 逛庙会

次日,秦时月换上一身宽松的灰色便服,戴了顶黑色便帽,脚蹬黑色千层底布鞋,步履轻松地出现在人来人往的排潭街上。

他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行,走过一处又一处小摊,听着老乡们的乡音,看着他们各式各样的穿扮与动作,心中甚感亲切。

看看快近十一点,便走过学堂山,来到壶溪边的马山滩,在一小吃摊前坐下,要了碗馄饨,两个麻糍,一碟花生,一盘牛肉,再要了一斤烧酒,一个人自斟自饮起来。

一边是碧蓝的溪水。

溪中浮着些断断续续的沙洲,有的布满了一色的青草,有的长满了高高低低的杂树。

还有一边,是熙熙攘攘的行人。

过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挎着只竹篮,在时月身边流连徘徊,一会看看他,一会看看他面前的食物。

显然,孩子在注意他,也注意着食物。

他看看孩子,眉眼很俊,五官清楚,衣服很旧却很干净,两只眼睛乌黑清澈,让人看了心生喜欢,便试探地问:“小兄弟,坐下来一起吃一点?”

孩子似乎不敢相信他的话,疑惑地看了他两眼。

他收起折扇,用扇一指对面的座位,说:“请坐。”

孩子略为踌躇,然后嗖地一下落座,动作机灵得像只猴子。再从桌下的篮子里抓了把栗子洒在时月面前,然后从碗里撮了只麻糍,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好奇地打量着时月。

时月知道,麻糍是糯米蒸熟后,加入芝麻,在石臼里捣成的,食之香糯。

这东西是功夫食品,做起来麻烦,价格也不低,一般人舍不得掏钱买,难怪孩子会吃得如此开心,于是让摊主又上了两只,放在孩子面前。

秦时月摸了颗桌上的栗子,拿近一看,是炒好的野栗子,个头比普通栗子要小,咬开后,喷香。

“毛香栗,山上摘来的,好吃吧?”孩子问。

时月笑着点了点头。

交谈中得知,孩子叫张小薯,附近桑园头人氏,靠做点小买卖过日。

张小薯问他是干什么的,时月说是做纸生意的,收购一些宣纸、毛纸之类。以前销往上海等地,现在上海、杭州都沦陷了,生意就差了,几乎成了无业游民,整天东游西荡吃老本。

“哦,挣过大铜板见过大世面的,难怪这么阔气!”小薯又抓了一个麻糍,“不过,那你以后怎么办呢?坐吃山空,万贯家财也挡勿牢的啊,还不如我这个卖栗子的了,虽然挣点碎银,但总算日日都有进帐,对不?”

“是啊,你很聪明,”秦时月对他竖起两个大拇指,说,“好的,万一走投无路了,我就找你,咱哥俩一起卖栗子,好不好?”

“你来的话,不仅栗子,瓜子、番薯、桔子、番茄,都可以卖了。”张小薯说。

“是啊,天无绝人之路,更不要说养活自己这样简单的事情了。会喝酒、会写诗的唐朝大诗人李白就讲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要有自信。做买卖要多动脑筋。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时月说。

小薯说:“对,你不要怕,大不了跟着我把栗子、番茄卖到底,我们兄弟也可以过日,嘿嘿。我会喊,也会收钱找钱,你什么都不用做,只与我做个伴就行。”

“啊哈,那今天我可是捡了个宝了。以后落魄也好,老了、病了也好,有你这位弟弟在,都不怕了啊!” 时月握住小薯的手,不知道有多少开心。

离家多年,他从未碰到过如此直爽仗义的年轻人。

接下去的交谈中,孩子如数家珍,把他知道的“过节头”的事,悉数向秦时月作了介绍。

“小薯,你们这里过节头,除了吃,还有没有其他特别的内容?”时月问。

“有啊,押宝,看戏,你喜欢哪样?”

时月摇了摇头,表示都不感兴趣,然后端起酒碗向小薯示意了一下,喝了口酒。

小薯找个汤碗,从酒壶里倒了点高梁酒,不过顶多只有一两,抿了一口后,闭着眼睛,咧开嘴唇,“啊——”地吁了口气,咂巴着嘴唇说:“好辣!”

时月用酒碗碰了一下他的汤碗,说:“好样的。男子汉大丈夫,就该喝点酒,爽气又通气。”

这高梁酒烈,但回味不苦,看上去微微泛黄,听摊主说是10年的陈酒,并且还是出自好师傅之手,所以价格要比普通的高粱烧酒贵上一倍。

“那就只有看打擂了。”小薯说。

“打擂?”时月咕哝了一句,慵懒的身体一下就坐直了。

他小时最喜欢听大人讲“传”,什么《水浒传》《说岳全传》《儿女英雄传》《杨家将》《三国演义》之类。

并且小时候得堂伯启蒙,练过桩功、压腿等武术基本功,也会打几套拳,只是后来功课和训练紧,慢慢荒疏了。

这打擂实在是很古老的一种竞技方式,几乎成了一种伸张正义的武术文化现象:

发配中的秦琼打擂,交了个朋友史大奈。

杨七郎打擂,力劈潘豹。

呼延庆打擂,钢鞭勇斗连环铲,打死了欧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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