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庭封道传

第六零六章 世事哪能重来?(2/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六零六章 世事哪能重来?

不过这厮莫名其妙,忽然出手,未免太诡异了几分。

若非苏庭修行深厚,阳神敏锐,反应极快,才能以仙术遮挡,怕是这一击之下,足以让他阳神都溃散,从而魂飞魄散。

他神色黯然,双手合十,垂首说道:“世事如能重来,贫僧必不再唤你至此,甘愿独身受冥狱之下一切苦难。”

说完之后,才见玄策看向了苏庭,说道:“苏先生稍候,他佛法深厚,本身心性纯良,而今入魔不深,待贫僧度化于他,饶他一回。”

小沙弥被玄策佛光笼罩,也无反抗之意,神色平静,并无入魔的癫狂之貌。

小沙弥的身形,缓缓散开,散入了风中。

“但你在自废佛法修为。”

“他沾染了魔性。”

倏忽有阴风吹开,徐徐吹开。

小沙弥僵在那里,手中降魔杵,再也无法落下。

世事如能重来……可世事哪能重来?

玄策顿了一下,说道:“贫僧替你解去魔性,若你心中仍然这般想法,便随葛判而去,此处自有天庭处置。”

玄策涩声道:“你本性纯良,随我在此,度化恶灵,数百年间,为善三界,功德无量,如何还会有这样的想法?”

他洁净的脸庞上,带着些许黯然,道:“三百多年了,你如我父亲,也如我兄长,我不能任由你去死。”

苏庭捂着后腰,脸色惨白,微微点头,道:“法师但请出手无妨,只是晚辈感觉不大好,似乎有些虚了,还须得好生恢复一番。”

玄策叹了一声,道:“他是贫僧今世所见,心性最为纯善之人,并有赤子之心,不受外事沾染,然而在这三界最为污秽的地界,终究无法避免。”

“法师,你要度化我么?”

不过苏庭心中庆幸,也好在是阳神,虽然阳神受创,更比身躯上的伤势重了许多。

他咧出一抹笑意,颇是嘲讽,道:“人间都将十八层冥狱,当作是最为恐怖的地界,最为令人心惊胆骇的地方,哪知这十八层冥狱之下,还有更为污秽阴邪而令人恶心的地方。”

玄策缓缓伸手,探入阴风中,轻轻握紧,微微闭目。

“我不让你死。”

嘭地一声!

甚至,便连玄策大法师,都是露出极为复杂的神色。

然而此时异变陡生,小沙弥以降魔杵,在苏庭身后,骤起袭击。

一声佛号之下,光芒璀璨。

“你的思想,已是如此极端偏私了么?”

降魔杵落地!

玄策微微点头,方是来到了小沙弥的身前。

小沙弥摇了摇头,说道:“我随你在地府镇守阴冥,只是有你这父兄一般的人罢了,若连你也不在了,所谓镇守地府,所谓功德无量,又有何用?”

“贫僧临近入灭,何以还要再有这场罪孽?”

“度尽邪念,你才能得以恢复。”

小沙弥微微闭目,疲惫道:“你要入灭,可我也累了啊。”

六月观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成农家霸王花,全家跟我吃香喝辣
穿成农家霸王花,全家跟我吃香喝辣
林青溪一睁眼就从末世穿越到了古代。 原主为了讨同村书生的喜欢,让全家砸锅卖铁供他读书,把妹妹嫁给老头让书生考试。 谁知书生考中归来,首先宣布的就是他和别人的婚期。 好大一个渣男,她可不想再干赔钱的活! 林青溪挽起袖子,开启末世系统,掏出一把锈斧,上山打猎去! 烧了原主出钱给渣男装修的婚房,还了卖妹妹的彩礼,天天回村满载而归,从此家里顿顿有肉! 什么?原主以前天天跟在叶书生屁股后面居然还跟别人有了
漠一凹喵
抢我姻缘?转身嫁暴君夺后位
抢我姻缘?转身嫁暴君夺后位
【双重生换亲+宫斗+非双洁+后期独宠+女主人间清醒】沈知念和嫡姐沈南乔一起重生了。前世,她被父亲嫁给穷苦门生;嫡姐选秀入宫,还未侍寝便被封为贵人。世人皆道嫡姐贵不可言,她们有云泥之别。谁知道后来,沈知念嫁的穷书生连中三元,封侯拜相,她成了本朝最年轻的一品诰命夫人。而嫡姐不得帝王喜爱,在深宫蹉跎半生,最后被陷害惨死。沈知念再次睁眼,发现自己竟重生回了定亲前。嫡姐抢着要嫁给穷书生,让她入宫选秀。她很
蓝九九
人道大圣陆叶唐遗风
人道大圣陆叶唐遗风
弱者声嘶力竭,亦无人在乎,强者轻声细语,却能深入人心。一棵熊熊燃烧的天赋树,每一片叶子都承载着不同的灵纹,宗门被灭,沦为矿奴的陆叶凭此成为修士,搅动九州风云。
莫默
神道丹帝
神道丹帝
叶尘手持天地造化鼎,可以升级万物。血脉不行?我将蛟龙血脉,升级为蛮荒祖龙血脉!兵器不行?我再将生锈的断剑,升级为凌霄帝剑!体质不行?那我把先天剑体,升级为万千星辰剑体!夺天地造化,窃阴阳轮回。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墨扬
我有一炉,可提炼万物
我有一炉,可提炼万物
修仙者,夺造化之能以长生,盗天地之气以长存,炼五行之精以自保。 而他,却是一个没有资质的凡人…… 为了报仇,为了不再被欺负,他从一个小小丹童一步一步走上了修仙之路。 没有资质? 那就打造资质! 没有仙缘? 那就创造仙缘! 没有神骨? 那就修炼神骨! 上通天阳,下行地阴,他就是修仙界唯一强者!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