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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六百一十一章 贼王之路
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我终于还是被人抓住了。抓住我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父亲。
我父亲是个极为古板又要面子的人,他觉得养出了这么一个做贼的儿子,辱没祖宗。要不是我大哥求情,我当场就要被家法打死了。
我父亲最后打了我一顿,把我赶出了家门,从家谱里把我给抹掉了,不准我再回家,从此我就流浪江湖了。
后来,我遇到了我师父,当年赫赫有名的千手如来,他看我小小年纪,天赋异禀,便将我收入门下。”
萧风诧异的问:“你不就叫千手如来吗?怎么你师父也叫千手如来呢?”
老道笑了笑:“千手如来不是个绰号,而是个称号。几百年来,江南会不定期地举行天下贼王大赛。
凡是获得过三次贼王称号的,就会被天下群贼奉上这个称号。这就是像状元郎这个称号一样。
这是很难的,因为贼王大赛不定期举行,赶上战乱或官府查得严,几年都不举行一次。
所以几百年来,得到过这个称号的人,也不过寥寥数人而已。外人不知,就以为这是个绰号了。”
萧风笑道:“那果然是比状元还难,你师父是千手如来,你这个徒弟也是千手如来,厉害。
只是为何贼王大赛都要在南方举行呢,这不是地域歧视吗?难道只有南方贼多吗?”
老道摇头道:“那倒也不是。不过自古南方出贼,北方出盗,南方贼的手艺更精,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想来应该是南方历来比较平安,难以聚众为盗,就只好苦练手艺。北方练手艺还不如练武功,直接抢来的容易吧。”
萧风点点头:“有道理,你继续讲吧,你的轻功究竟是怎么练成的。”
“当贼就要会轻功,越厉害的贼,轻功就要越好。不光是偷东西需要轻功,万一失手了逃跑更需要。
所以师父收我入门后,一边教我手艺,一边教我轻功。
他告诉我,轻功分两类,一类靠内力,一类靠技巧。靠内力的轻功,循序而渐进,最后也能达到巅峰。
但这对贼来说,几乎不可能。一个人内力强到那种程度,还需要当贼吗?直接抢不好吗?
靠技巧的轻功,是一种捷径,最适合贼来练。但这种轻功要达到巅峰,代价却非常大。
师父问我,你是想当一个普通的贼,还是想当个最厉害的贼。我说当然要当最厉害的。
师父又问我,那你能接受一辈子无妻无子,一辈子不能碰女人吗?
我当时还小,对碰不碰女人这事儿也不是很在乎,就告诉师父,我可以的。
师父很欣慰,他说他收过的徒弟里,我和他最像,都是以偷盗为最大的快乐,女人算个屁啊!”
老道说到这儿,沉默了片刻,喝了一杯酒,肉眼可见的有点后悔,萧风低着头,也不好意思笑。
“师父弄了一个大缸,然后用大锅熬煮了很多药物倒满,让我每天晚上泡在那个药缸里睡觉。
他又教我提气之法,将内力完全运于双腿。萧大人,像你内力虽然深厚,但要将其都运于一处,却也是做不到的。”
萧风点点头:“内力催动,布于全身,虽然可以临时集中于某一部分,但也是有限度的,最多三成吧。”
老道得意地说道:“可我师父这门功法,能将全部内力集中于腿脚之上,自然事半功倍。
但光靠内力还是不够的,毕竟当贼的内力都不会太强。主要还是那药水的功效。
实不相瞒,贫道这身骨头,和常人的早已不同,更轻更硬。而且怎么吃也不长肉,永远瘦骨嶙峋。”
萧风心说这药若是拿到后世去,卖给那些喜欢骨头架子的时尚名模和女明星,不知道能卖多少钱。
“那若不是童子之身,泡这药就不行吗?”
老道摇摇头:“无论男女,只要交合破身,这药就会反噬,其毒入骨,很快也就死了。”
萧风遗憾地想,那完蛋了,不管是名模还是女明星,用了这药,必死无疑。
“萧大人,现在你明白了吧。这门轻功,就算你想学,也学不了了。
你刚认识贫道时,贫道要是看上你,倒还有机会。贫道虽已发誓不教人偷盗,但这轻功却还可以传授。”
萧风连连摆手:“幸亏那时候你没看上我,否则现在我一定欺师灭祖,先掐死你再说。”
两人哈哈大笑,萧风喝了杯酒问道:“后来你学成出师,夺了三次贼王大赛的魁首,成了千手如来?”
老道点点头:“我学成后,我师父就不再参加贼王大赛了。那时各路大贼云集,高手如云。
贫道我经过重重考验,三次夺得魁首。萧大人你不知道贼王大赛的比赛内容吧?很难的!
例如:铜铃木人桩,走鼓不沾棉,黑屋抓蝙蝠,房顶追狸猫,一个比一个难啊,贫道我……”
萧风忽然冷冷的问道:“你是怎么知道那件事的?你为什么要写那封信?你为什么把它交给徐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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