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495、496节 反抗主家会死,反抗大唐就不会死吗?
吴兴县城到沈乡的路上,正有三百甲士赶路,打着一杆唐字旗,正是出城清乡的唐军分队。
这只是一个联的唐军,可仅仅三百来人却走出上千人的气势。每个甲士,都是军容严整,神完气足,精悍中略带一丝骄狂。
年轻的联长叶肃,骑着一匹红马走在队伍之前。他玄甲外罩着中武士才能用的红色比甲,腰间悬着中武士才能用的红鞘唐刀,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
按照唐军制度,什有什长,都有都头,队有队正,联有联长,团有团总,旅有旅帅,营有营督。联长,授参军衔,已经是中级武官。
叶肃是第二批乡勇,参加过剿杀蒲家和征日之战,当联长已经一年了。
走在队伍最后的,是骑着黑马的联监完颜敢。作为联队另一个主官,他当然也是中武士,同样红色比甲,红鞘唐刀。
完颜敢是第二批女真移民,参加过围剿韩恭和征日,当联监也有一年,和叶肃搭档的很好。
看着三百队伍不疾不徐的行进,完颜敢很是满意。
我唐精兵,真虎士也!
嗯,为了清乡,各州县的驻防兵马,都是混编的。比如他这个联,虽然只有三百零八人,却配有一个骑兵都,一个火器都,一个重步都。
唐军有个特点,没有纯粹的刀盾兵、长枪兵、弓箭手。因为是长期职业化训练,所以每个唐军,都是弓箭手,也都能是刀盾手和长枪手,相互之间可以替换。
所以,别看只是一个联,但竟然有两百人配备了弓箭。
“驾!”完颜敢一挥鞭,打马跑到前面,和联长叶肃并马而行。
“叶兄,我军只有两门三斤弹炮,连六斤炮都没有,炮弹也只能发五轮,要是打不破沈家坞堡,只有硬攻了。”完颜敢说道。
叶肃回头,看看队伍中拉的两门三斤轻炮,点头道:“完颜兄顾虑的是。轰不开坞堡,就要硬攻,一旦硬攻,免不了有伤亡。”
完颜敢道:“还有一个可虑之处。沈家坞堡庄园周围,有很多佃户。倘若沈家令佃户守卫坞堡,那我军的箭矢弹药,就会被佃户消耗,同时也打死了很多百姓。”
叶肃也在顾虑这个问题,以沈家的做派,完全干的出来。
不过,这显然是个很果决的男人,他语气锋锐的说道:“倘若那些佃户,宁愿替他们仇恨的主家守城战死,也不敢反抗他们的主家,那就去死吧。大唐,不需要这种懦弱的百姓。”
完颜敢笑道:“那就这么决定了。反正清乡一定要推行,任何阻挡的,哪怕是苦哈哈的百姓,一样要清理。”
“不过,叶兄也不要太失望。虽说佃户们大多捏着鼻子帮豪绅大族,但乡间还有不少百姓不是佃户。敢于拥护我们的百姓,怎么也有三成。”
乡村中的农民分为佃户和自耕农。佃户被豪强地主控制,被迫和唐军作对。但自耕农们,虽然很多人选择中立,但也有不少胆子大的选择拥护唐军。这些人,也是唐军招募新兵的来源。
联队早上出发,直到中午,才终于来到沈乡。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沈家的庄园,当真是“鸦飞不过的田地”,那么不用想,沈家必有“贼搬不动的金银”。
而田间地头,山下水边,多是年久失修的简陋屋子,遮风避雨还行,夏天也肯定凉快,可是冬天…
百姓们知道过兵,早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所以这里虽然房屋很多,却看不见几个人。仅有的几个人,都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老人。
叶肃和完颜敢驻马路边,不禁有点感概。
这就是以富裕著称的江浙?
正在这时,不远处传来敲锣声,隐隐听到有百姓在喊:“快去通知大官人,叛军来了!”
紧接着,就看到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往西边沈家坞堡的方向跑去。
叶肃和完颜敢的脸色,立刻变得难看起来。
“娘的…”一个队正忍不住骂道,“这些百姓忒不知好歹!好生教人气恼!当年赵官家固然不争气,可这些百姓,却也逃不脱罪责!不然鞑子哪能坐江山!”
完颜敢道:“仓禀实而知礼节。他们活的像狗,累的像牛,哪有什么血性可言。姚队正,不要太过苛求。就算他们懦弱,那也是拜赵家所赐,百姓…无罪。”
…………
“叛军来了!好几百人!有马有甲!”数十个一脸菜色的佃户,敲着锣来到巨大威武的沈家坞堡之下。
“是程老四他们,放下桥,让他们进来守堡!”坞堡碉楼上,守门的民团百户长下令。
随即,壕沟上的吊桥被放下,厚重无比的坞堡大门被推开,程老四等人冲进来,来到民团百长面前,一脸热汗的说道:“王将军,他们有几百人…”
这位“王将军”是元军溃兵什长,竟然还有盔甲,他不耐烦的说道:“别啰嗦,快拿起锄头,准备守堡吧。你说的这些,老官人大官人早就知道了!”
此时,高达两丈的坞堡高墙上,早就站满了佃户,男女老少都有,密密麻麻的足有好几千人。
他们拿着锄头,木棍,竹枪,拥拥挤挤,吵吵闹闹,骂骂咧咧。虽然一个个面黄肌瘦,但此时都有点兴奋,那种因为恐惧和期待产生的兴奋。
恐惧……当然是恐惧死亡。那么,期待什么呢?
期待主家的赏赐。
主家命令他们进堡守卫的时候,就发了话,说只要守住了坞堡,每人都有赏赐。
哎,主家会赏赐什么呢?
还有,主家说叛军为了收买人心,不敢攻击他们这些百姓,这是真的吗?
真要那样,就再好不过了。
守卫坞堡的六七千佃户之后,就是两千压阵的民团。
民团是沈家临时编练的私军,挑选的都是青壮和溃兵,将领正是沈烨当千户的侄子沈傲。
沈傲所在的万户被唐军歼灭后,他带着两百多个溃兵逃回沈家,两百多个溃兵,全部当了民团什长百长,帮忙训练军伍。
加上沈家家大业大,赶制长枪长矛还是很快的。所以大半个月功夫,就武装起两千民团。
因为有溃兵当骨干,又训练了一段时日,粮食又给的足,所以沈家民团还是有些战力的,并不完全是乌合之众。
沈傲一身千户武官的铁甲,耳边垂着两条小辫子,腰间挎着蒙古弯刀,乍一看真有点像个蒙古将领。
百长什长们也个个髡头辫发,这种形象竟然无形中为民团和佃户增添了很多胆气。
沈傲看着佃户们的背影冷笑不已。
哼,你们算什么东西?你们不过一群贱奴而已,轮的上你们替我沈家守堡?
令你们来,不过是让你们送死,消耗叛军箭矢炮石,坏了叛军收买人心的企图而已。
赏赐?呵呵,你们有命活再说吧。
“老官人,大官人来喽!赶紧拜见!”突然一个大嗓门嚷嚷道。
民团和佃户们轰的一声,纷纷转身,放下长矛锄头,对着昂然而来,身穿质孙服的沈烨不花父子下拜。
“小的见过老官人,大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