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五个儿子去逃荒,混成土匪头子

第156章 送饭(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156章 送饭

林微紧咬牙关,指甲几乎潜入手心。

她多想扔出冰针,结果了那些禽兽不如的东西。

就在冰针落入掌心的一刻,她犹豫了!

要是没有其他人,她以一人之力也可以对抗这上万的敌寇,可台下的人群全是无辜的流民。

她若动手固然可以全身而退,可整个城里的敌寇一定会大开杀戒。

林微拳头紧握。

此生只要还活着,拼尽最后一口气都灭掉要将流圭。

台上的血腥残杀持续了半个小时,直到最后一个人被割断了喉咙。

尸体遍布,鲜红的血,触目惊心,缓缓流到台下,流到林微脚边,诉说着这些敌寇的残暴。

很多人都被吓哭了,却死死咬着牙关,不敢抬头。

士兵在清理尸体,一个将军装扮的男人居高临下站在台上,一脚踢开了旁边的断手。

男人睥睨着台下的流民,傲慢地开口:“你们都给我好好看着,敢玩儿花招的,就跟他们一个下场。”

林微低着头,她怕自己忍不住冲上去。

男人说完话,挥挥手让人把流民带走。

林微咬着牙,跟着流民群回了之前做饭的大鹏旁边。

每个人都沉默着,手脚不住地颤抖着,担心着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变成台上任人宰杀的那个。

等回到原地靠墙坐下,林微才问旁边的男人:“他们每天,都这样吗?”

男人点头:“要是当天的饭做不好,国师不满意,守卫的就会随意挑一半人送到刑场上。”

林微心中暗惊,如此说来,那敌寇从进入白云县到如今,不知道已经杀了多少人,他们都是渝州的无辜百姓!

林微双手紧握成拳头,开始盘算接下来的动作。

她不想再看到更多人被杀,今天,她马上就要行动!

日头偏西,流民们又要开始准备做饭了。

林微提着桶,十分忙碌进进出出提水,几乎没有一个人的手脚比得上她。

趁四周无人时,林微在一处角落放出了一只小鸽子。

鸽子体型极小,就像一只小燕子,它扑棱着翅膀飞了出去。

林微提水提得很快,把第一个大鹏需要的水打满后,她又去帮下一个,二十多个帐篷,全部被她帮过一遍。

林微则趁机把毒药放进了熬骨汤的锅里。

根据她的观察,这些汤几乎轮不到流民,可能是天气干旱的原因,反正那个男人也说来了许久了都没喝过那汤是什么滋味。

由于林微动作很快,所以每个大棚速度都跟上。

今天没有人死。

做完这一切,林微又抢着帮忙,有人来给国师拿吃食的时候,林微自告奋勇上前。

先前被她吓了一跳的老妇人,却站出来不赞同地看了她一眼,说道:“小嫂子,按理,今晚该轮到我去送饭。”

说着,她不住地给林微使眼色,意思是这活儿很危险,你往后靠。

别的不说,反正这饭要是不合那国师的胃口,第一个死的就是送饭的人。

林微却坚持不让,拿着碗先盛了一碗骨汤,然后才是米饭和菜。

带路的小将才不管谁送,有人送就行。

林微盛好饭菜,屁颠屁颠跟上去。

哼哼,这是她第二次当婆子送饭,上一次让她送饭的王兴业,还在那暗无天日的地道里呢。

林微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许太平紫阳真君
许太平紫阳真君
世间灵骨,共分四品。 一品,天灵骨。二品,金灵骨。三品,玄灵骨。四品,白灵骨。 余者,皆为凡骨,无缘修行。 一介凡骨许太平,誓要向这修行界证明,凡骨亦能斩妖,凡骨亦能除魔,凡骨亦能登仙!
壹更大师
重生复仇,撕破前夫的淡然面目
重生复仇,撕破前夫的淡然面目
上一辈子,我丈夫秉持着人淡如菊,不争不抢的理念生活。 他被停职,我前跑后,为他疏通关系,却被他嫌弃说我低声下气,让他丢了面子。 婆婆被骗巨额财产,我报警寻求帮助,他却说我大张旗鼓,丢人现眼。 小姑子未婚先孕,我提她找面子,却被丈夫说是弄坏了他妹妹的名声。 直到我死后,看到他们一家将白月光接近家里,我才知道,我有多可笑。 这一次,我幡然醒悟,绝对不会再帮这极品一家人!
佚名
百年修仙,我快死了金手指才来
百年修仙,我快死了金手指才来
极西行者
神医丑妃太凶猛,禁欲残王逆天宠
神医丑妃太凶猛,禁欲残王逆天宠
云浅直到死才知道,凌王娶她不过是为了将军府的权势,大婚之夜把她扔给一个乞丐不算,还亲手掐死了她的孩子扔去乱葬岗! 而这一切,都是她的妹妹把剑刺入她胸口以后告诉她的——原来她的好妹妹,才是凌王真正心爱的人。 带着满腔恨意,云浅重生在了隔壁貌丑恶毒的睿王妃身上。 绝顶医术在手,她手撕渣男贱女,治好体内胎毒,恢复绝世容颜,征服帝王百姓,还顺手治好了夫君睿王的残疾之症。 而那冷酷王爷,也在日渐相处
我主繁华色
被强娶豪夺后,表小姐她不干了
被强娶豪夺后,表小姐她不干了
刚穿越,我还没来得及好好适应适应古代生活,就被秦府大爷看上了。 可我是真的不喜欢他呀! 都怪这该死的封建制度,我根本不能躲开他! 为了自保,我只能一面对他笑脸盈盈,一面想办法逃离他。 这么精密的计划,怎么被他发现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