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总有春

第6章 广播通知(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6章 广播通知

日头渐渐西沉,麻雀照例在不远处的沙枣林里“叽叽喳喳”吵成了一片。

“胜利哥,回家吃饭吧,干妈擀了碱面,让我们早些回去吃呢!”

李英洗好了衣服,抿了抿耳边的发丝笑道。

“好。”

张胜利结束了浇水,把提杆绑好,将红柳编兜继续放回西红柿架下阴着,免得被太阳晒裂了。

“学文,你骑上你大哥的车子先走,我让他捎上吧,不然衣服不好拿。”李英说道。

其实,衣服完全可以夹在李英自行车捎架子上,张胜利骑着“秃尾巴驴”照旧捎着张学文就行了

李英就是想让张胜利捎着她。

“好嘞!”

张学文个子矮,就从自行车三角叉里伸出腿,掏着骑上张胜利的“秃尾巴驴”一溜烟先走了。

张胜利赤着上身,捎着李英,感觉怪怪的。

万一遇到坑坑洼洼颠簸,李英没处抓手,就会搂住自己光溜溜的腰。

好在李英一直牢牢地抓住车捎架,并没有搂他的腰。

本来,两家就有把干亲家做成实亲家的意思,可前几天张胜利到乡上做饭,俨然成了公家人,李英就有些犹豫了。

现在,乡政府不让张胜利做饭了,他又回来踏踏实实种地,李英的心也就踏实了。

所以,父亲李远征从乡上回来,李英就第一时间来找张胜利报信。

张胜利当然明白李英的心思,而他心里也早就把李英当成了未来的妻子。

李英是十里八乡数一数二的俊女子,温柔善良,稳重能干,家里条件又好,和张胜利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能娶到这样的好媳妇,可是三生修来的福气。

两个人骑车路过寨子的南墙根,沙枣树下的“闲话中心”顿时又热闹起来。

“我听说,公家人被乡上撵回来了,再不让他做饭了”

“说是让人给顶了!难怪他今天早早回来浇他的自留地去了”

“我早就说,他这公家人当不长久,你看看,还没干三天半就黄了!张胜利就是地里刨食的命,能娶上李英都是祖坟冒青烟了呢!”

村民们对着张胜利和李英指指戳戳,说什么的都有。

张胜利依旧没有理会村民们阴阳怪气的调侃,骑车回到家,刚进门就闻到了碱面的香味。

碱面是沙城县独有的特色面食。

沙城县三面被沙漠包围,人们将沙漠里一种干枯的碱蓬草堆在一起烧,就会凝结出含碱的石块,名字叫蓬灰。

用蓬灰泡水和面,就叫碱面,色作金黄,筋道爽口。

只拌上油泼辣子和切碎的青蒜苗,就是人间美味,大人娃娃都能吃几大碗。

院子里摆好了矮桌子和小凳子,张永泰坐在桌边闷头抽烟,见张胜利和李英回来,就说道:“英子,你和萱子也坐过来吃。”

“不了,我们在伙房和干妈一搭里(一起)吃!”

李英带着李萱,和冬梅春兰,一起进了伙房。

古老乡俗,女人娃娃不上桌子吃饭。

到了新社会,男女平等,大多数人家的女人娃娃都围在桌子边一起吃饭,热热闹闹,其乐融融。

可张永泰祖上是有名的乡绅地主,当年家里一大堆规矩,所以他骨子里还有些“遗老遗少”的做派。

比如管教孩子,其他父亲抬手就是一巴掌,伸腿就是一脚,可张永泰却依照祖上的规矩,选了一根光滑笔直的沙枣木棍,当做“家法”来教育儿子们。

每当张卫东闯了祸,张永泰都会大叫,取我家法来!

白马出凉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非池中物
我非池中物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初中时,后妈带着漂亮女儿来到家里,她是我心动的校花。然而,她却欺我辱我,让我活成了一条狗。我不愿屈服命运沉沦,踩着泥沼,奋力抗争,终于逆袭而上,鱼跃龙门。我拥有财富无双,身边花团锦簇。惜我者当惜之,欺我者必弃之。站在巅峰之上,我看着她的背影远去,竟莫名心痛。
夜泊秦淮
重回老板年少时
重回老板年少时
一觉醒来,章韵宜回到了十七岁这一年,怀着沉重的心情来上课,却意外在教室外的走廊撞上了班长陈阔,一声“老板”险些脱口而出。 此时的陈阔是个青涩少年,还没有十年后属于科技新贵的沉稳气场。 章韵宜摩拳擦掌:从现在开始跟着老板混,少走十年弯路!这个重生剧本她接受!! 老板生病,她嘘寒问暖; 老板打球渴了,她及时送水; 老板考试第一,她狂吹彩虹屁……
林绵绵
御兽征途
御兽征途
这是人类的时代,这是御兽的时代...一卷闪烁的星图,一只雪白的御兽,一位热血的少年....
冷白衣
身份都没曝光,未婚妻就死心塌地了
身份都没曝光,未婚妻就死心塌地了
【无敌文,每一个字都爆爽,剧情节奏爆快,不拖拉,杀伐果断】陈宁修道十年,尽得神门门主真传,医术、武道、奇门、针灸样样登临巅峰。“乖徒儿,快下山去吧,你都已经天下无敌了还窝在这山上干啥?”“算了,这黑金卡你也拿去吧,里面的一千亿随便你造!”“还有这手机,有了它你就可以号令百万神门旧部!”“这十二封婚书你也拿着,师给你找的未婚妻,个个貌美如花,绝色倾城!”一代高手就此下山,从此纵横都市,快意恩仇。
百祭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