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提瓦特的赌徒

第229章 对峙(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229章 对峙

那维莱特的手杖与木板发出清脆的声响。

整个会场变得落针可闻。

“既然双方已经就位,那么审判就此开始。”

芙宁娜无趣的打了个哈欠。

“那些繁琐的开场白就不用再重复了,那维莱特。”

“麻烦请直接快进到宣读罪名的环节,我作为被审判的人,也就是今天的主角,还不清楚你们准备以什么名义审判我呢。”

“先说好,凡人无法理解神明的做法很正常,而这一点可并不能构成给神明定罪点理由~”

佩露薇利耸了耸肩。

“没错,但是审判你的理由并非是你作为神明做了什么,或者没做什么”

“审判你的理由是——你根本不是神明吧,芙宁娜小姐。”

此话一出,瞬间点燃了整个会场。

“等等她说什么?芙宁娜大人不是神明?!”

“喂喂喂我本以为只是控诉水神的渎职,可刚刚那个愚人众的指控是认真的吗?”

那维莱特朗声道。

“肃静!”

“指控有效!”

“芙宁娜女士,你承认指控方提出的指控吗?”

芙宁娜眼眸闪过一抹惊慌,但很好的掩饰了过去。

“不承认,当然不承认。”

“我,芙卡洛斯,芙宁娜·德·枫丹,尘世七执政之一,众水,众方,众律法的女神。”

“毫无疑问,我是真正的神明。”

下面的观众赞同的点头。

“是啊芙宁娜大人尽管性情乖僻,但是说祂不是神明确实有点”

“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点,最多只是抱怨她不干正事,那个愚人众为什么这么说?”

「谕示裁定枢机」的天平倒向芙宁娜这边。

芙宁娜见风向倒向自己。

趁势接着说。

“我想在座的观众眼睛是雪亮的,很多人从出生开始就把我是神明这件事当做常识,他们也会支持我的。”

“看吧,就连「谕示裁定枢机」都如此理所当然地倒向我的方向,你确定要进行这样一场毫无胜算的辩驳么?”

“现在撤诉的话,我会以正义之神的名义承诺,不追究你诬告的罪名,只把今天的一切视为一场人们喜闻乐见的闹剧,如何?”

荧有些头疼。

“一开始就一面倒的辩驳吗不仅要驳倒芙宁娜,还要撼动风大民众的「常识」”

佩露薇利没有回话,只是就这么似笑非笑的看着对面的芙宁娜。

芙宁娜被这种猫看老鼠的目光看的发毛。

但还是面色不改的双手叉腰。

“好吧,劝降无效。那么我要发问了,如果我不是神明,那么你们觉得我应该是什么呢?”

佩露薇利没有意外芙宁娜的回击。

“芙宁娜小姐,可能性还是很多的,譬如其他长生种,譬如「诅咒」~”

那维莱特摸了摸下巴。

“「诅咒」”

“我本以为神明身上散发的气息原本就类似于一种诅咒。”

“难道和神明没有关系,只是单纯的诅咒吗”

这一说法显然说动了在场的一些观众。

忻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
今或古
徐宁唯一
徐宁唯一
西宁儿掩面一笑,对许徐说“日后,愿与君朝朝暮暮,永不分离。” 许徐看了她一眼,也朝着她笑了笑,说“日后我听娘子的。” 夕阳下,佳人成双,无限好
懒懒大大
开局移植妖魔心脏,成为绝世凶物
开局移植妖魔心脏,成为绝世凶物
(无系统,多女主,魔道) 拥有混沌圣体的方凌,自出生后就被各方势力争相抢夺,心脏、右眼、宝骨相继被人挖走…… 几经辗转,奄奄一息的方凌被好心人放到了一座古刹前。 没人知道,这座古刹里其实隐居着五个绝世高手。 他们隐居古刹数万年,镇压着魔祖的不灭之心。 恰逢不灭之心暴动,五人无法镇压,只好铤而走险,将其植入婴儿体内。 残缺的圣体和不灭之心奇迹融合,一尊绝世凶物由此诞生……
沙茶面
大唐:贬你去封地,你直接不装了
大唐:贬你去封地,你直接不装了
关于大唐:贬你去封地,你直接不装了:穿越大唐成为李世民的第三子李恪,却因为长孙无忌的陷害,导致提前就藩益州。身份尴尬的他无人可用,几乎是陷入了绝境。关键时刻,李恪觉醒了一款利用气运召唤的系统,可以召唤文臣武将为自己作战。面对嚣张的太子一系,李恪开局便召唤出了神将李存孝。李恪:“本王拿出王炸,你将如何应对。”强势粉碎阴谋之后,李恪直接以益州为基础,开始对外扩张起来。有了历代千古名臣,绝世悍将相助,
幸福的爬爬虫
重生:我成短命大佬的心尖宠
重生:我成短命大佬的心尖宠
我刚睁眼,脖子上的老怀表就被妹妹抢走。 只见妹妹兴奋的拿着怀表:这块表是我的了,这辈子做豪门太太,稳了! 听完这句话,我就知道,妹妹也重生了! 好吧,前世妹妹觊觎我富豪老公不成含恨而终,这一次,她抢得先机,我唯有祝福。 而我,这一次不想再劳心劳力,短命老公么,给我刚好。 可嫁过去后,我发现一切都变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