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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周易大发现》(六十四)
卷五:发现了《周易》学术
第四章:《易传》后的“易学”,是对《易经》(今本《周易》加易传)的学术
第八节:三国魏时王弼继承《象传》、《彖传》义理释《周易》的复兴
上节讲了三国时期的吴国虞翻已然承继的是汉后期以象数解释今本《周易》文辞的方法。而到虞翻晚年时期魏国出生了一位易学大家王弼,一扫前人以象数注释《周易》的风气,恢复了西汉早期义理注释《周易》的传统。
”易学”传承到三国魏时(公元220年-265年),由王弼力排汉象数释《易》方法,而恢复先秦义理释《周易》的传统。王弼注释《易经》,成为后封建社会里所谓义理释注《易经》(《周易》加《易传》)的范式。
历史由大一统到分裂为三国的时期里,魏国里的王弼注释了今本《周易》一书和《易传》里一部分内容,被后人及今天认为是创立了义理学派的鼻祖,也在“易学”上有了学派之分。
王弼(226年~249年)《三国志》里无传,他的事迹在《三国志·钟会传》里有寥寥数语:“初,会弱冠,与山阳王弼并知名,弼好论儒道,注易及老子,为尚书郎,年二十余卒。”
《三国志》里说的王弼注《易》,就是王弼对今本《周易》做了注释,包括对《易传》里的《文言》、《彖传》、《象传》进行了注,而不对《系辞传》、《说卦传》、《序卦》、《杂卦》作注,这正是王弼的慧眼。
对王弼注《易》后人给予很高的评价和称道,说王弼的“易学”是扫象数而归义理,以及以“老”解“易”,援“玄”入《易》成为一般的公认。
说王弼注《易》为义理派也没有错,这是与汉象数易学相比是正确的。但说王弼“尽黜出汉代象数,纯以义理注易”就不正确了。王弼是尽黜汉代象易学把《易》指向筮术占验上的那些东西,而没有尽黜汉代以象数把《易》指向义理上的那些东西,并且王弼也同样用“象数”注释《周易》。说王弼尽扫象数是抬高易学上义理释《易》的说法而已。
自先秦到后封建社会里的“易学”,没有什么纯“义理”释《周易》的。包括今天的“易学”都离不开“象数”以解释《周易》。为什么呢?因为《周易》一书出现在社会面前,是先有史巫用于筮卜的面目出现。后来添加进去“六九”爻数之说。自汉的《周易》传本本身是“六九”卦爻结构形式的《周易》文本。这些“象”与“数”就与今本《周易》一书不离不弃了。
自先秦“易学”学上的《大象文》,就有“取象”之说。而《易传》里的《系辞》与《说卦》更是从理论高度给于今本《周易》里的“象”与“数”的理论化。
“易学”之前的《易传》就开始以“象”释《周易》,只是“易学”之前《易传》里的《彖》、《象》虽以“象”释《周易》,而指向的是义理,并非占验筮术,而且也无“数”说。
自《系辞》始,把筮术与义理混淆在一起了,才有两汉“象数”占验筮术的大发展。而到东汉后期,又开始从象数占验筮术易学里走向以“象数”释解《易》经(《周易》加《易传》)的义理。如《周易集解》里收集的那些象数易学者释《易》的内容。王弼只是把汉象数占验筮术上的那些繁杂的象数学说而不入释《易》的义理之中,这是很正确的。
但王弼注《易》已然保留了一些“象数”学说,他不可能尽把“象数”扫尽。他同样无法揭示今本《周易》一书的“六·九”来历,也无法揭示六十四卦画符号与《周易》的关系。也无法说明史巫为何“以《周易》筮之”的历史原因,他无法说清楚这些东西,他就无法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一书上的“象数”之说;他无法排除“象数”,就不可能扫尽什么“象数”。他也用“象数”来释解《周易》的只是所用的象数不同他前面那些以象数释《周易》的方法。他是少用象数,而多从今本《周易》文辞的义理上去释解。王弼的义理释解《周易》,引向的是儒家的义理,已然是以儒家的价值观来注释今本《周易》,也没有把《易》玄学化,即老庄思想化。
王弼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是早有传统,而两汉里的典章书籍里也不凡引用《周易》的文句直接用于说理,自然那是把《周易》里的文章看作是义理。后汉的那些人虽以象数注释《周易》的”象”说,也是早有传统,并不是他们新创。所谓义理《易》与象数《易》都有渊源。说王弼开创义理释《易》的先河不恰当,说王弼为魏以前的义理释《易》集大成是恰当的。
而历史上把释《周易》分“象数”与“义理”派也是不科学的。单从注释《周易》的义理角度上来说(不说那些用象数把《周易》从筮卜角度上发展的“八卦筮术”上的解释),没有什么纯义理派,只有象数释《周易》里的义理学说。只是在以象数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时熟轻熟重而已。
《周易》学术发展史上看,无论先秦还是后封建时期里没有所谓的纯义理派。只有一种以“象数”角度去释解《周易》的。《易传》里的《象》、《彖》、《文言》是归象数派呢?还是归义理派呢?而这些文章也是公认的哲学,即是义理,又是以义理释《周易》的文章。但那些文章是用“象”或者“爻位”、“阴阳”、“刚柔”之说来阐发《周易》的义理。就连汉朝被公认的一些“象数派”易学者,从他们的“象数”易学里看,有不少是以“象数”来探究世界道理的,而初衷并不是去阐述筮卜人事吉凶的,哪是否属于义理派呢?把王弼说成是义理派的始祖,他并没有抛开“象数”而创出什么纯义理释《易》的范式。从“易学”史而看,所谓的义理派里有“象数”,“象数”派里有义理。没有纯义理派之说,纯义理不杂象数而解释《周易》,在后封建时代不可能诞生。
王弼实属重义理,而轻象数。王弼是把《周易》视为义理一书去注释。
那么我们看王弼是如何注释《周易》的。
我们且看王弼对《周易·乾》所作的注:
“(乾) 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王注)“《文言》备矣。”
(乾文)“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王注)“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乾文)“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王注)“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上不在天,来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修下道,则居上之德废,纯修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于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于咎也。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乾文):“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王注):“去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乾道革之时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刚之险,而无定位所处,斯诚进退无常之时也。近乎尊位,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用心存公,进不在私,疑以为虑,不谬于果,故‘无咎’也。”
(乾文):“九五,飞龙在无,利见大人。”
(王注):“不行不跃而在乎天,非飞而何?故曰‘飞龙’也。龙德在天,则在人之路亭也。夫位以德兴,德从位叙,以至德而处盛位,万物之睹,不亦宜乎?”
(乾文)“上九,亢龙有悔。”
(无注)
(乾文)“用九,见群龙首,吉。”
(王注)“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侫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
从王弼对《周易》“乾”文的注释来看,即有象数学里的“爻位”、“爻数”、“卦体”来阐述《周易》文辞的义理(当然王弼无法知道原初《周易》又是如何被篡改成“卦爻式”《周易》的历史过程)。
这是什么义理呢?自然是儒家的道德政治学说,又结合先秦“易学”上的《象传》与《文言传》释“乾文”的思想宗旨,而进一步阐述儒家的道德政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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