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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周易》诗性智慧解读(八)
第二章:《周易》思维方式的诗性特征——比喻说理
第七节:《周易》一书《观》至《剥》文里的比喻说理内容
二十、《周易》第二十篇《观》文,是为君子讲述观察事物,全面理性的道理
(原文)
“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窥观,利女贞。 观我生进退。 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观我生,君子无咎;观其生,君子无咎。”
(译文)
二十、正确的观察认识事物,如洗心革面,不再重现错误,这正是有了爱和庄严地情怀所致。
像儿童那样观察认识事物,这对劳动百姓来说没有什么过失;可对治理国家的君子来说,就会带来耻辱。观察认识事物不全面,如同从门缝向外看东西,这是有利妇女之道。观察认识自己国度生民的状态,才能知进退。观仰熟悉一个国家的礼乐风尚,才有利于成为君王的辅佐。观察认识自己国家生民状态,不至于失误。观察了解他国生民状态,君子就不会出现过失。”
(解读)
“观”指观察,细看的意思。“临”是“俯视”,而“观”是“仰望”。若把《周易》里的哲学理念看成是形而上学,那么,《观》就是它的方论。通过对《观》篇文章的释读,《观》里的方论无疑是辩证的,也是科学的认识论。《观》篇虽然所运用的是生活里的经验之谈,并通过比喻寓意道理,但比喻的道理是符合逻辑的。
本篇的立论是“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 盥(guàn)”:洗手,盥水器。“荐”:重。“颙(yong拥)”:大的样子,严正之貌。这立论的意思是:“正确的观察认识事物,如同洗心革面,不在重现错误,有了爱和神圣的情怀所致。”本篇就围绕着这命题,论述了几种不同的观察认识事物的方法。即阐述观察认识事物方法的正确与否。
“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童”:儿童。“童观”是比喻,即像儿童那样去观察认识事物。正因为儿童观察认识事物是幼稚的。这是用儿童来比喻看问题的幼稚与不正确性。若是有了这种幼稚的认识事物,就会给君子带来耻辱。因为幼稚的看待问题,自然会导致对事物判断的错误认识,那么,君子在治国理政上不就走向错误的结果。
“窥观,利女贞。”
“窥观”:不难理解,犹如从缝隙里看东西,是一孔之见。本句还是用比喻来寓意事理。这是比喻观察认识问题不全面,一样会导致认识事物的错误结果。这里的“利女贞”,直译是“有利于妇女之道”。从此句来看,在西周时期已讲究妇德,妇女不可抛头露面,妇女只能是偷偷地窥视外面的世界。总之,“窥观”同样是对君子不利的。
“观我生进退。”
本段是个转折句,是在上面不正确的观察认识事物方法下,而从正面来对观察认识事物的论述。如何观察认识事物,这是真对“君子”讲述的道理。“生”:生民。即百姓。“观我生”是指观察了解本国的生民情况,这里的“进退”,是指统治上,即治国理政上游刃有余。
“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光”:礼乐风尚。即文化状况。君子了解熟悉了国家的文化制度,才能成为君王的辅佐,这就是本句的含义。
“观我生,君子无咎;观其生,君子无咎。”
这里强调君子,不但应观察认识自己国度的生民状况,而且还有观察了解它国的生民状况,对君子来说治国安邦才不至于失误。“其”是指代国。这叫知己知彼,才能做好事情。对君子才不会有害处。这里讲的观察认识,其目的体现在君子的政治目的,即治国安邦上。
《观》篇里所论述的观察认识事物方法,是辩证的,也是理性的。作者是反对“童观”,“窥观”这种不正确的观察认识事物的方法,无疑作者提倡的是正确的去观察认识事物。本篇在围绕着如何观察认识事物来论述,给君子提供了政治上知进退的方论。
《周易》是政治哲学,本篇内容是讲述观察认识事物的方法,围绕着“观”而展开的论述。主要是反对“童观”,“窥观”这种认识事物的错误方法。“童观”是一种幼稚的,不成熟的认识事物的行为;“窥观”犹如从缝隙里观察事物,是只见其偏,而不见其全。错误的观察,必然导致错误的判断,这是符合逻辑的。归根到底,作者从政治上阐述正确的观察认识事物,才能保证君子治国安邦上的正确行为,才能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这就是《观》篇的中心思想。
本篇中“盥而不荐,有孚颙若”,“童观”,“窥观”是比喻。这里的“童观”,“窥观”,是比喻观察认识事物的不全面性和错误性。虽然“童观”,“窥观”的概念很难说清,但都能意会“童观”、“窥观”是属于不正确的观察认识事物的方法,那么如何才是正确的观察认识事物的方法呢?可作者并没有给出。但人们不难知道“童观”,“窥观”相反的则就是正确观察方法了。
《观》文里如诗的句子:
盥而不荐
有孚颙若
童观
小人无咎
窥观
利女贞
观我生进退
观国之光
利用宾于王
观我生
君子无咎
观其生
君子无咎
二十一、《周易》里的第二十一篇是《噬嗑》,这是为君子讲述断案刑狱,明察秋毫的首理
(原文)
“( ) 噬嗑,亨,利用狱。
屦校灭趾,无咎。噬肤灭鼻,无咎。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何校灭耳,凶。”
(译文)
二十一、明察秋毫,亨通,利于刑狱。
戴住刑具遮住了脚趾,还无大碍。看不到鼻子,是吃美味肉食给遮住了,没有过失。吃腊肉,遇到苦恶有害之物,小有问题,但无过失。吃带骨的干肉,发现了青铜箭头,利于认真的研究调查,结果问题明确。吃干肉发现了金属,是危险的兆头,但还不至于有害咎。待到肩负刑具枷械遮住了耳朵时,就凶险了。
(解读)
《周易》一书里的第六篇文章是《讼》,是讲诉讼,如同现在的民事诉讼,或叫打官司。而本篇内容是指“狱”,即刑狱。如同现在的刑事审判,或叫断案。本篇内容历来说法不一,现在的译本是各有译法,自然意思是相差很大。从客观来说,《周易》用字太简略,而且又多用比喻,这就给一些文章的理解带来歧义。但《周易》每篇都是讲述了一个完整的事情道理,更不是什么占卜辞。《周易》每篇文章都有中心,有宗旨。把握住这一点,对每一篇内容的理解是不成问题的。正如本篇作者在讲述的是断案上应明察秋毫,才有利于刑狱。
“噬”(shi)在《辞源》里解释是“咬”,“吞”,“涉及”等意,而在本篇里应当吃东西之意。“嗑”(ke):牙齿相合。《杂卦》里说:“噬嗑(shi he),食也”。《序卦》里说:“嗑者,合也。《彖传》里说:“颐中有物曰噬嗑。”这“噬嗑”看来是与口里嚼物有关了。作者是用口齿嚼东西来比喻道理。以口中有物细品味道,分辨其味来比喻断狱上应分辨是非,而本篇中也多是借吃食来比喻事理。本篇的立论是“噬嗑:亨,利用狱。”这口中有物,怎么与亨通,有利用于刑狱呢?这是用口中嚼食来比喻,寓意刑狱上要明察秋毫,不妄断刑狱。本篇内容就是围绕着这一问题展开的论述,不过作者从开篇到结尾全用的是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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