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九百九十七章 前往麟南山
如此情况下,只要秦风明不蠢,只要皇族秦家不全是傻子,应该是有隐藏力量的。
陈昌轩和陈子漠对王朝的隐藏力量很有兴趣,只可惜没有相关情报,也就无从下手。
从陈氏暗卫传回来得情报来看,陈氏很快就会接到王朝的调令,而且大概率是往北调。
有欧阳家的鼎力相助,王朝在北秦州的战局是占据优势的,哪怕有林李两家的支援,司徒家反败为胜的几率也不会超过三成。
至于东秦州方向,秦中况带领王朝修士被林李两家的联军打得节节败退,毫无反抗之力。
开战至今,林李两家的半步真仙和秦风明都还未曾出手,参战修士中修为最高的就数秦中况这个元婴九层修士了。
秦中况修为是高,可面对林家族长和李家族长两个元婴后期大修士,也只能被压制。
秦中况被对方压制,王朝大军也被林李两家的联军压制,只能不断向王朝求援。
战场失利,秦中况已经被迫带着王朝修士后退万里,如今在离中秦郡只有一郡之隔的新宇郡阻挡林李两家的联军。
南秦州战场虽然没有东秦州战场那么艰难,但是王朝同样处于下风,不过防线还没有失守,还在努力得坚守着。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王朝在西秦州的有生力量不是往北支援北秦州,就是往南支援南秦州。
往北支援北秦州,协助北秦州州府和欧阳家一举歼灭司徒家族,然后从侧面进攻东秦州,给新宇郡的秦中况大军分担压力。
往南支援南秦州,和南秦州州府从两个方向围攻南秦州三家,以最快的速度歼灭三家,然后进攻东秦州,依旧是给秦中况大军分担压力。
就这两个方案而言,往北支援北秦州,一举歼灭司徒家族要更容易一些,往南支援南秦州,击败南秦州三家明显要更难一些。
这也是陈昌轩和陈子漠认为王朝给陈氏的调令往北的原因。
没过几日,王朝调令就到了青芫山,前来送调令还是陈昌轩和陈子漠的熟人——段正兴。
看到王朝调令上的内容,陈昌轩神色微变,显然调令上的内容与他之前猜测的有所不同。
调令的内容很直接明了,没有任何废话,直接让陈昌轩和陈子漠带着一千陈氏族人前往南秦州战场支援。
在调令的最后,王朝知道这个任务有些难度,因此给了陈氏一批资源。
那批资源并没有立即给陈氏,而是要陈氏接受调后去州府领。
不过州府只能领一半,至于另一半则要陈氏抵达南秦州战场后找南秦州州牧——秦风京要。
资源虽然没有拿来,不过资源清单却是让段正兴带来了。
支援南秦州,这个虽然在陈昌轩预料之外,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可问题是调令上明确要求让陈昌轩和陈子漠两人带队,这也就意味着陈氏没人坐镇,这让陈昌轩很难接受。
可王朝调令摆在面前,陈昌轩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选择接受,要么……
就在陈昌轩犹豫之际,看完资源清单的陈子漠将清单递给陈昌轩轻声道。
“这么多好东西,这调令怕是也不简单!”
陈昌轩接过清单,看到上面排列的各种灵物,尤其是最上面的两份结婴灵物,陈昌轩似乎已经做出决定了。
将王朝调令交给陈昌轩后,段正兴并没有离去,而是待在原地等陈昌轩的回复。
陈昌轩和陈子漠商议片刻后,陈昌轩对一旁等待的段正兴轻声道。
“段道友,麻烦你回去转告州牧大人,陈氏会按时抵达麟南山。”
段正兴没有立即回话,而是犹豫片刻后才开口道:
“陈道友有所不知,王朝这次准备兵分两路,州牧大人带领州府大军支援北秦州,贵族和薛家以及其他家族前往麟南山支援南秦州。”
尽管陈氏和段正兴最初有些误会,可是经历两场大战后,那点误会早就烟消云散了。
尤其是王家一战,若不是陈子漠和陈昌轩及时赶到,段正兴恐怕已经命丧黄泉。
也正是如此,段正兴才如实将王朝分兵而行的计划告诉陈昌轩和陈子漠。
听完段正兴的话,陈昌轩这才明白调令中为什么让陈氏直接前往麟南山,而不是先去州府集合。
“多谢段道友如实告知,不过本族既是王朝之臣,理应听从王朝调令。”
这个决定自然是陈成员和陈昌轩商议之后的决定,主要王朝给的资源太丰厚了,实在是没有拒绝的理由。
至于前往麟南山支援的风险,陈昌轩和陈子漠认为那不是事,把资源拿到手后在随机应变就是了。
“道友的话,段某会如实禀告州牧大人。”
自己该说的都说了,段正兴也不再多说什么,随即转身前往薛家所在的方向。
段正兴离开后,陈子漠和昌轩又商议了一会儿,然后才传讯把陈天昊和陈天羽叫了。
前去麟南山支援是肯定的,不过陈昌轩和陈子漠也不会让族人去送死,因此后面可能……
为此,青芫山必须得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陈天昊就是他们俩看重的人选。
至于陈天羽,两人决定让他带着五百苍卫和五百族人前往麟南山支援。
这次行动和以往的行动不同,陈昌轩和陈子漠叫他同样是让他提前做好准备,跟前往支援的族人说清楚。
半个时候后,陈天昊和陈天羽先后离开大殿,去完成陈昌轩和陈子漠交代的任务。
两人离开,陈昌轩也离开了,前往州府领取清单上的一半资源。
由于陈氏在之前两战的杰出贡献,再加上陈氏答应得很果断,陈昌轩非常轻松的就拿到了清单上的半数资源。
回到青芫山,陈昌轩找到了正在准备的陈天昊,将领到的半数资源交到他手上。
数日后,陈昌轩和陈子漠带着一千族人先与薛家修士和其他家族汇合,然后一同前往麟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