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大地小人
但是,回避显然不是办法。既然人们都遇到了这个梦魇却缺少人来呼喊,既然呼喊几下说不定能把梦魇暂时驱除一下,既然暂时的驱除有助于增强人们对于正义的信心,那么,为什么要回避呢?
我认为,小人之为物,不能仅仅看成是个人道德品质的畸形,这是一种历史的需要。
中国式的人治专制隐秘多变,迫切需要一批这样的人物:他们既能诡巧地遮掩隐秘,又能适当地把隐秘装饰一下昭示天下;既能灵活地适应变动,又能地在变动中翻脸不认人;既能从心底里蔑视一切崇高,又能把统治者的心思洗刷成光洁的规范。
这样一批人物,需要有敏锐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断能力、周密的联想能力、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却万万不能有稳定的社会理想和个人品格。从这个意义上说,小人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对极权专制体制的填补。
为了极权专制的利益,这些官场小人能够把人之为人的人格基座踩个粉碎,并由此获得一种轻松,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碍。人性、道德、信誉、承诺、盟誓可以一一丢弃,朋友之谊、骨肉之情、羞耻之感、恻隐之心也可以一一抛开,这便是极不自由的专制社会所哺育出来的“自由人”。
这种“自由人”在中国下层社会某些群落获得了呼应。
我所说的这些群落不是指穷人,贫穷不等于高尚却也不直接通向邪恶;我甚至不是指强盗,强盗固然邪恶却也有自己的道义规范,否则无以合伙成事、无以长久立足,何况他们时时以生命作为行为的代价;我当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价虽然不是生命却也是够痛切的,在人生的绝大多数方面,她们都要比官场小人贞洁。
与官场小人真正呼应得起来的,是社会下层的那样一些低劣群落:恶奴、乞丐、流氓、文痞。
恶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窥知堂堂朝廷要员也与自己一般行事处世,也便获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资格自称“朝中有人”的皇亲国戚。
这种遥相对应产生了一个辽阔的中间地带。一种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运动,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会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呢?
那么,就让我们以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的分类,再来更仔细地看一看小人。
恶奴型小人:
本来,为人奴仆也是一种社会构成,并没有可羞耻或可炫耀之处。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声名欺侮别人,主子失势后却又对主子本人恶眼相报,甚至平日在对主子低眉顺眼之时也不时窥测着吞食主子的各种可能。这便是恶奴了,而恶奴则是很典型的一种小人。
谢国桢先生的《明季奴变考》详细叙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带仕宦缙绅家奴闹事的情景,其中涉及我们熟悉的张溥、钱谦益、顾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这些家奴或是仗势欺人,或是到官府诬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财物,使政治大局本来已经够混乱的时代更加混乱。
为此,孟森先生曾写过一篇《读明季奴变考》的文章,说明这种奴变其实说不上阶级斗争。因为当时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却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这便是流行一时的找豪门投靠之风。
本来生活已经挺好,但想依仗豪门以逃避赋税、横行乡里,便成群结队地签订契约卖身为奴。“卖身投靠”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孟森先生说,前一拨奴仆刚刚狠狠地闹过事,后一拨人又乐呵呵地前来投靠为奴,这算什么阶级斗争呢?
乞丐型小人:
因一时的灾荒行乞,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把行乞当做一种习惯性职业,进而滋生出一种群体性的心理模式,则必然成为社会公害。
乞丐心理的基点,在于以自秽、自弱为手段,点滴而又快速地完成着对他人财物的占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他们认为世间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的。只要舍得牺牲自己的人格形象来获得人们的怜悯,不是自己的东西也可能转换成自己的东西。他们的脚永远踩踏在转换所有权的滑轮上,获得前语调诚恳让人流泪,获得后立即翻脸不认人。
乞丐一旦成群结帮,谁也不好对付。《清稗类钞·乞丐类》载:“江苏之淮、徐、海等处,岁有以逃荒为业者,数百成群,行乞于各州县,且至邻近各省,光绪初为最多。”最古怪的是,这帮浩浩荡荡的乞丐还携带着盖有官印的“护照”,到了一个地方行乞简直成了一种堂堂公务。
行完乞,他们又必然会到官府赖求,再盖一个官印,作为向下一站行乞的“签证”。官府虽然也皱眉,但经不住死缠,既是可怜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盖了章。
由这个例证联想开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决心用乞丐手法来获得什么,迟早总会达到目的。
流氓型小人:
当恶奴型小人终于被最后一位主子所驱逐时,当乞丐型小人终于有一天不愿再扮可怜相时,这就变成了流氓型小人。
《明史》中记述过一个叫曹钦程的人,已经做了吴江知县,还要托人认宦官魏忠贤做父亲,其献媚的态度最后连魏忠贤本人也看不下去了,说他是败类,撤了他的官职。他竟当场表示:“君臣之义已绝,父子之恩难忘。”
不久,魏忠贤阴谋败露,曹钦程被算作同党关入死牢。他也没觉得什么,天天在狱中抢掠其他罪犯的伙食,吃得饱饱的。
这个曹钦程,起先无疑是恶奴型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转化为流氓型小人。我做过知县怎么着?照样敢把杀人犯嘴边的饭食抢过来塞进嘴里!你来打吗?我已经咽下肚去了,反正迟早要杀头,还怕打?——人到了这一步,说什么也多余了。
流氓型小人比其他类型的小人显得活跃。他们像玩杂耍一样交替玩弄着诬陷、偷听、恫吓、欺诈、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引蛇出洞、声东击西等技法,别人被这一切搞得泪血斑斑,他们却谈笑自若,全然不往心里放。
流氓型小人乍一听似乎多是年轻人,其实未必。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时间积累的恶果,因此有不少倒是上了一点年岁的。谢国桢先生曾经记述明末江苏太仓沙溪一个叫顾慎卿的人,他做过家奴,贩过私盐,也在衙门里混过事,人生历练极为丰富,到老在乡间组织一批无赖子不断骚扰百姓。史书对他的评价是三个字“老而黠”,简洁地概括了一个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间那些有流氓习气的年轻人并不属于这个范围。
文痞型小人:
当上述各种小人获得一种文化载体或文化面具时,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
明明是文人却被套上了一个“痞”字,是因为他们的行事方式与市井小痞子有很多共同之处。例如,他们都是以攻击他人作为第一特征;攻击的方式是掷秽泼污,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对于自己的劣行即使彻底暴露也绝不道歉,立即转移一个话题永远纠缠下去,如此等等。
但是,文痞型小人毕竟还算文人,懂得伪装自己的文化形象,因此一定把自己打扮得慷慨激昂、疾恶如仇。他们知道当权者最近的心思,也了解当下舆论的热点,总是抛出一个个最吸引众人注意力的话题作为攻击的突破口,顺便让自己成为公众人物。
在古代,血迹斑斑的文字狱的形成,最早的揭发批判者就是他们;在现代,“”中无数冤假错案的出现,最早的揭发批判者也是他们;在当代,借用媒体的不良权力一次次围诼文化创造者,致使文化严重滞后的,也是他们。他们不断地引导民众追恶寻恶,而最大的恶恰恰正是他们自己。
我曾经做过几次试验,让一些德行高尚的文化人来排列古代、现代、当代的文痞型小人名单,结果居然高度一致,可见要识破他们并不难。但是,在当今中国,文痞型小人仍然特别具有欺骗性和破坏性,因为他们利用广大民众对于文化的茫然、对于报刊的迷信,把其他类型小人的局部恶浊装潢成了一种广泛的社会污染。因此,他们是所有小人中最恶劣的一群。
影响虽大,但他们的人数并不多,这可能要归功于中国古代的君子观念的渗透。历来许多文人有言辞偏激、嘲谑成性、行止不检、表里不一等缺点,都不能目之为文痞型小人。
四
值得深思的是,有不少小人并没有什么权力背景、组织能力和敢死精神,为什么正常的社会群体对他们也失去了防御能力?如果我们不把责任全部推给此前的专制王朝,在我们身边是否也能找到一点原因?
好像能找到一些。
第一,观念上的缺陷。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社会上特别痛恨的都不是各种类型的小人。我们痛恨口出狂言的青年,我们痛恨死死纠缠异性的情痴,我们痛恨极端的激进派或保守派,我们痛恨跋扈、妖惑、酸腐、固执,我们痛恨这痛恨那,却不会痛恨那些没有立场的游魂、转瞬即逝的笑脸、无法验证的美言、无可检收的许诺。
很长时间我们都以某种意识形态的立场决定自己的情感投向,而小人在这方面是无可无不可的,因此容易同时讨好两面,至少被两面都看成中间状态的友邻。
我们厌恶愚昧,小人智商不低;我们厌恶野蛮,小人在多数情况下不干血淋淋的蠢事。结果,我们苛刻地垂顾着各色人等,却独独把小人给放过了。
第二,情感上的牵扯。
小人是善于做情感游戏的,这对很多劳于事功而深感寂寞的好人来说正中下怀。
在这个问题上小人与正常人的区别是:正常人的情感交往是以袒示自我的内心开始的,小人的情感游戏是以揣摩对方的需要开始的。小人往往揣摩得很准,人们一下就进入了他们的陷阱,误认他们为知己。小人就是那种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却曾有很多人把他误认为知己的人。
到后来,人们也会渐渐识破他们的真相,但既有旧情牵连,不好骤然翻脸。
我觉得中国历史上特别能在情感的迷魂阵中识别小人的是两大名相:管仲和王安石。他们的千古贤名,有一半就在于他们对小人的防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