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玉檀山开始的修仙家族

第三百九十章 妖神金铎(2/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三百九十章 妖神金铎

这名金衣青年的模样,与寻常的人族,倒是有些不同。

他的头发、眉毛,全部为金色。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也是紫金色。

其实,看到此人的模样,不难猜出。

他的身份,并非人族化神至尊,而是一尊五阶妖神。

没错,金衣青年的身份,的确是一尊五阶妖神。

他的真身,乃是一只化形为人的五阶初期噬金鼠。

话说,这妖神噬金鼠,还有一个人族的名字。

“金铎。”

哈哈!在三十年前,鼠皇金铎吞食了一颗五阶初期元丹。

他苦修三十年,终于化形为人。倘若这一次,安然渡过五九天劫,便可成为一尊真真的五阶妖神。

“唧唧!”

金铎看向天空中的雷云,怒吼道:“天道!来吧!”

轰的一声,第一道天雷降下。他凌空而立,任由天雷劈中。

“哈哈!不过如此。”

金铎感受过天雷的威能,对自己渡劫的信心,顿时大增。

这点威能,还不足以让他陨落。甚至连重伤,都未有丝毫可能。

一道天雷,接着一道天雷降下。

两天时间,先后降下三十六道天雷。

金铎忽然间,显化出真身。一只千丈大小的噬金鼠,悬浮在天空中。

话说,妖兽的本体,实力要强于显化出来的人形。

最后九道天雷,他必须全力以赴应对。

若非如此,恐遭不测。即便能渡劫成功,也会身负重伤。

轰的一声,第三十七道天雷落下。

金铎依然应付自如,从容面对五九天劫。

等四十三道天雷降下,他才受了一点点轻伤。

紧接着,又陆续降下两道天雷。

万里雷云散去,瞬间恢复朗朗晴空。

“哈哈!本神化形为人,渡过天劫,已然是一尊名副其实的五阶妖神。如今,那小子(周青宇)见到本神,也要称呼一声前辈。”

金铎再次化为人形,喃喃自语道。

最近三百年,他名义上,乃是周青宇的灵宠。

可实际上,他是周家的护族神兽,地位比家族的部分太上长老还高。

眼下,他又突破五阶妖神,更摆脱了周青宇的控制。

只要自己愿意,完全可以直接破空而去,远离周青宇。

自此之后,便是称霸一方的天地至强者——妖神金铎。而非周家的一尊护族神兽——妖神金铎。

“哎!六百多年了,还是留下吧!”

金铎轻叹一声,

他此番,渡过五九天劫,仅仅受了些轻伤。无需三年,伤势便可恢复如初。

待渡劫之后,直接破空而去,返回白鳞琉璃宫。

在回去的路上,他还遇到了周玄武、龙晗。

“不错,噬金鼠再进一步,突破了五阶。”

“呵呵!妖神金铎。我周家的护族神兽,乃是一尊五阶妖神。”

这一人一妖,察觉到金铎突破五阶妖神,皆表露出欣喜的表情。

东方西亮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拿她当垫脚石?糟糠妻重生掀桌了
拿她当垫脚石?糟糠妻重生掀桌了
重生后的阮朝朝大彻大悟,辅佐男人不如自己成长。上一世她伺候瘫痪在床的婆婆,献身佞王枕席帮扶穷困的夫君读书,最后却在夫君高中后落得个溺死井中的下场。这一次阮朝朝在大错前和离,靠着阴阳眼引渡冤枉挣下银山银山,美男,美食,美日子,逍遥度日!某天家里来了个熟人,小团子仰头看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问:“你就是我那个病死毒死被人打死的爹吗?”秦暮一脸青黑:“这么多死法,你娘亲是有多恨我?”
朝暮之间
穿越:救命!开局被男人盯上
穿越:救命!开局被男人盯上
我是个社恐宅男, 死后绑定了个系统,要去各个位面当炮灰背景板, 可为什么我一个路人开局就被强制了? 我刚穿越就被一个男人盯上了。 为了躲避男人,我只好加入旅行团, 没想到的是,男人也跟了过来, 最后只剩下一次回答机会,我不得已寻求了最信任的朋友庇佑,当晚躲进了朋友的房间-却是羊入虎口。 晦暗光线下,清冷谪仙般的男人再也藏不住眼底的痴迷,紧扣住我的手,声音喑哑,“宝贝,抓到你了。”
佚名
绝代医王
绝代医王
他,被所有人认为就此落魄,谁都不知道,在他们已经忘记他时,他却已经强大到只能让他们仰望。
农民哥哥
快穿:万人嫌今天开撩了吗?
快穿:万人嫌今天开撩了吗?
“渣女的名头可不是白拿的!” 上辈子,她伤了许多男人的心,于是被快穿界主神看中,死后将她安排进了快穿任务。 本以为是什么报复渣男的戏码,谁知她的任务竟然是引诱每个世界的男主和男配对她动情,再收集他们的DNA。 她:“???” 这是想让她被修罗场啊! 好在她是人间尤物,渣女出身,每一次都能将男人们安排得明明白白。 至于收集DNA…… 她:“收集的方法多了,你们想要哪种?”
佚名
穿越斩神,我是林七夜的同班同学
穿越斩神,我是林七夜的同班同学
穿越后,我来的了斩神的世界,成了林七夜的同班同学,拥有了不一般的金手指。 觉醒了黑龙血脉,成为龙族混血种,只要吞噬神秘,就能提高血脉纯度。 身具尼伯龙根,塑造四大君主。 这是斩神的时代,也是龙族的时代。 更是我的时代!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