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狂潮

第两千四百六十一章 所谓最强也不过如此(1/2)

天才一秒记住【迦南小说网】地址:https://m.jnweishang.com

首发:~第两千四百六十一章 所谓最强也不过如此

邪神目光之中闪过了几分不可思议的神情,他的这个符印乃是他祭练了多年的宝贝。

每一枚符印威力都十分惊人!

刚才那一枚符印,只一次就将人王重创,将气运金龙炸成半残。

威力不可谓不凶残,寻常的准皇只怕这一下就足够要命了。

然而却居然被楚云凡随意的给接住了。

这本身就已经非同寻常了。

此时他已经彻底相信了,就是这个人斩杀了那些邪神。

那些邪神虽然只是主人制造出来的残次品,但是依然不是一般人能够杀的了的。

尤其是他还知道,那些残次品其实还是有能够组合成为一个准皇境界的邪神的能力的。

那就更不是之前那个应该没有跨入准皇境界多少年的人皇能够收拾的了的了。

一旁的人王赶紧抓紧这个机会一边疗伤,一边修复气运金龙。

楚云凡回来这个事情,对他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好消息。

他不知道为什么楚云凡会突然回来,不过这就是天不绝人族。

他一刻也不敢停的修复气运金龙。

如果不修复气运金龙的话,恐怕会影响到整个人族的气运,到那个时候,他就是整个人族的罪人。

更何况,他也是人族的一份子,人族的气运金龙被重创,对他未来的气运也有极大的影响。

修为越大,影响也就越深,反倒是楚云凡早就已经剥离了人族气运金龙的影响,并不是很在乎。

这也是为什么楚云凡当初对于唾手可得的好处也不在乎的原因了,因为如果他吸收了人族的气运,修为固然可以得到巨大的提升,但是同样的,自身也会和大夏皇朝绑定到了一起,一旦大夏皇朝出了点什么事情,楚云凡也会跟着一起被重创。

“杀害主人的造物,罪无可恕!”

邪神神情冷漠的说道,他的身材修长,看起来极为邪恶,他的面容在一团的迷雾之中,根本看不真切,只能隐隐约约的看到一双眸子十分惊人犀利。

“轰!”

那邪神再度出手,只是这一次,却并不是那些符印,因为那些符印并不能对楚云凡造成什么威胁。

他这一次亲身上阵,一拳轰出,顿时从他的身体之中轰出了十分惊人的一道虹光。

他的双眸好似两颗巨大无比的大星一般,身体就像是一个宇宙正在运转。

这一击,他的怒火要燃烧天际。

他这一拳就要将楚云凡轰杀至渣,这是邪神的怒火,直接轰碎了空间,震荡了整片天穹。

而楚云凡也同样出手了,他的五指捏拳,刹那间,直接从他的拳劲之中演化出了八尊巨大的神祇。

这些神祇如同创世的神祇一样,直接横扫一切,镇压一切。

“轰隆!”

整个天穹都在颤抖,他以强打强,根本没有任何的犹豫。

双方恐怖的力量凌空爆炸开来,显得是无比的绚烂。

整个天地都在沸腾。

爆炸的余波即将落入帝都之中的时候,楚云凡的脚下化出了强大的领域,那些爆炸的余波落入了领域之中,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被领域笼罩在其中的帝都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影响。

在帝都之中的众人都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差点没被双方战斗的余波给吓死。

傅啸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迦南小说网https://m.jnweishang.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修仙:我的努力必有所成
修仙:我的努力必有所成
凡人流、稳健、冷静、天道酬勤、杀伐果断陈易穿越修仙世界,自带紫金命格:【命贵紫金:天道酬勤,凡所坚持,必有所成。】有此命格在,哪怕身为宫家最低等的卖身奴,陈易也并未气馁,他稳健低调、勤奋刻苦、广结善缘、居安思危、步步为营、直达仙阙。于是,修仙界出了一位天道酬勤的稳健少年,风云绞动间,处处都有他成长的轨迹。
灰头土脸向前跑
至尊鼎
至尊鼎
装逼版:八荒六合谁为尊,九天十地我为王(投必读票加更)热血版:我要让那世间欺我、辱我之辈,都灰飞烟灭!常规版:少年凌云,与女魔头达成三个约定后,走上一条无敌杀伐之路,成就武道第一神
老狐
大日合欢吞天诀
大日合欢吞天诀
关于大日合欢吞天诀:爽文爽文+修仙+杀伐果断+一路横推+都市+霸总+不虐心不圣母!!!痴傻儿苏君临(苏狗蛋)意外觉醒后,开启了修仙模式,带着心爱之人一路横推,遇神杀神,见佛灭佛....
骑着蜗牛登珠峰
开局觉醒酒葫芦,晋升先天灵宝
开局觉醒酒葫芦,晋升先天灵宝
关于开局觉醒酒葫芦,晋升先天灵宝:本是觉醒酒葫芦,最契合酿酒师职业,结果却苏醒前尘记忆,先天不灭灵光带着酒之大道,让他走上了酒仙之路,于是在高武时代,众人皆卷,他独醉!
爱吃牛排的郭泗
部族败落后,我一手撑乾坤
部族败落后,我一手撑乾坤
“你是部族最后的男人了!” “先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部落比拼,没了父亲的照拂,整个部族没有一个能打的。 男人们败的败,逃的逃,最后只剩他一个年纪小的依偎在母亲怀里。 所有人都劝母亲带他走,他是部族未来的希望! 可他却爬上擂台…… 叛徒:“哈哈哈,就凭你,也想对抗我们。” 他:“就凭我!” 既然说他是青山,那他就要发挥这青山的作用! 守护部族!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