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我们不走丢

第十二章 这回真见了(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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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十二章 这回真见了(1)

于小山斜叼着烟,看了看熊阳,没接他伸过来的手,但礼貌地回了句“你好。”

“《烟味至爱》写得不错,应该卖得挺火的,第几版了?”

“文笔仿你,只求别画虎不成反类犬就行,结尾的时候引了你大段的话向你致敬,第二版。”

熊阳惊讶地看看于小山,又看看孟串儿:“你还写过书呢?这书能赚多少钱?”

孟串儿写书的事儿从来没跟他说过,也懒得理他,所以翻了个白眼,直接选择无视。

于小山回了一句:“书赚不了几个钱,文字只是个载体,但写好了可以传世。”

“怪不得都说文人穷酸,真正理智的男人是懂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男人的责任是养家糊口,女人的责任是相夫教子,这样才符合阴阳定律。”

熊阳居然拽词儿,而且拽得这么唐突。孟串儿冷笑了一声:“这是你们熊类的定律吧!女人的责任不是还得包括帮男人还贷款和孝顺男人的爹吗?你这是怜香惜玉留有余地说话吗?不太像你啊!”

熊阳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刚要说点什么,孟串儿一扬手喊了一句:“服务员,点单!”

孟串儿也没问于小山想吃什么,而是随便点了几个菜,直接要了三瓶白酒。

今天的意义不在于吃什么,也不在于喝什么,而主要是聊什么。

孟串儿点完单,上菜之前服务员先给三个人每人倒了一杯茶,于小山喝了一口说:“小种。”

孟串儿接着说:“对了,知道你懂茶,这个肯定一般,将就喝吧!你喜欢什么茶?”

“只有生普,多少年的破习惯了,改不了。生普入口苦涩,中间顺滑,回味甘甜,就像人生的一个过程,而且储存时间越长,岁月的磨砺越久,这个茶会越见醇厚,底蕴和味道才能充分地得以显现。跟人一样。”

“我不太懂茶,只知生普味道略显单薄,更喜欢红茶,入口即是甘甜与回味无穷。”

于小山刚要接着说什么,熊阳在旁边插嘴道:“茶这个东西的所谓门道都是一些装孙子的人给吹出来的,其实哪种茶不是树叶子?以前农村都用这个当柴火?我一个月工资8000多,我觉得最好的饮料就是白开水,有钱我也不花在茶上,听说有的茶特别贵,甚至十几万一斤,有那钱不如用来买房子,十几万能在二三线城市付个首付了,茶有啥用?民以衣食住为天,你们说对不对?”

于小山眉头皱了一下,看了一眼孟串儿但没吱声。孟串此刻儿超级想拍死这个熊样儿,但顾及第一印象强撑着搂着,牙齿已经咬得咯咯作响,她抱歉而无奈地看着于小山。

结果这货还没完了,贱嗖嗖的问于小山:“哥们儿,你之前写过的书都叫什么名啊?,有时间我看看。那你现在还写吗?”

看得出来于小山有点烦他,但还是淡淡的说:“书名我也忘了,好多年不写了。”

“那怎么不继续写了呢?”

“江郎才尽,油尽灯枯,傻比了,写不出来了。”

“那你现在做什么呢?”

“啥tm也不干,待着,混吃等死。”

熊样儿一听这个就找到立马找到自信了,小脸一扬说:“哎呦,那你这有点太消极了,不能不写书就不干别的了,男人总要证明自身的价值。我以前也喜欢看书,上学的时候,看琼瑶,金庸,古龙,那时候看疯了。我一直觉得金庸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写那么多经典作品,写得那么好看,你认为我说的,对不?”

“我不愿意用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但写得多与好看跟文学性无关,这根本不在一条线上,艾米莉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呼啸山庄》,米切尔也只写了一本《飘》,赛格林也只有《麦田里的守望者》,谁敢说他们不牛逼?”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认识,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还看诗歌,天天端着席慕蓉的诗读个没完,你知道席慕蓉吧?”

“当然知道啊,我也喜欢过。只是那时候还没学会撸guan呢”

孟串儿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嘴真毒,说人幼稚就说人幼稚,不过估计熊样儿也听不出来。

熊阳听到“撸guan”这个词儿不自觉地就皱起了眉头,心里油然生起了一种“写过书还这么粗俗,远不如我”的优越感。

稍微放松了一下身子,后备向椅子上一靠,下巴扬起来居高临下地问:“那你认为中国谁的诗写得最好?”

“李杜白。”于小山已经失去了耐性,纯是为了跟孟串儿的初次见面不想爆粗动手,说话已经懒得敷衍,明知道眼前这货要出洋相,却连多说一个字都不屑。

“李杜白是谁?没听说过。你记错了吧?哪有这么个诗人?我只知道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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