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想世界

第495章 我见凡流终不免(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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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495章 我见凡流终不免

以梅野石的修为,完全可以当场拍死伏凌客。可是伏凌客同时又告诉梅野石,拍死他没用,他还有同伙,只要他死了同伙那边就会立刻动手。

那么梅野石怎么办,是选择保全家人的命,还是保华真行的命?

假如这么想,其实就掉进了思维陷阱——伏凌客所画好的思维陷阱,但为什么要跟着这种人所画好的思路走?

现实的道理很简单,梅野石无权为了保护家人去伤害华真行,他只是有责任去阻止伏凌客的这种行为。

修士说出的这种话,绝不能理解为普通人的口嗨,因为他们不是普通人,说到就可以做到,修为越高越是如此,若是大成修士,更是说了便会去做的。

假如他真要做,普通人根本防范不了。

华真行突然想起了杨老头曾给他的一个警告,假如有歹徒拿枪指着你,你绝对不要去赌对方的枪里有没有子弹、枪法够不够准。

这个道理不仅适用于被歹徒枪指着的当事人,也适用于赶到现场的警察以及围观群众。修士本人就相当于一把枪,当他做出这种要挟时,就绝不能视为口嗨。

立共诛戒,就是要跳过这种思维陷阱,尽量让所有修士都远离这种困境,它最主要的意义并不在于事后惩处。

假如目的只在于事后惩处,散行戒就够了,没必要特意再立一个共诛戒。事先划一条红线,这道红线绝不能碰,谁碰谁死,天下共诛。

梅野石的话应该说得够明白了。可是周荣仍然问道:“梅盟主,我尚有一惑。当年之鲁慕白,前日之林太为,话已出口,事未实行,便已陷必死之境地。

如此境地,只能做困兽之斗,或杀人灭口,或受人钳制,再无回头可能,此事难道就不能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吗?

之所以如此说,共诛戒已立千年,今日仍有人触犯,比如鲁慕白,比如林太为,这还是已查明的,未查明的又有多少?

鲁慕白因此受冈比斯庭所制,林太为因此受陆高乾所制,而后为祸更大。共诛戒并未防范其行,反令其受制更为大恶,如何才能避免?”

周荣并无大成修为,当然没有掌握神念,更别提更声闻智慧神通了,所以她就是正常的开口说话,却让华真行闻言一惊。

华真行惊讶的不是周荣的问题本身,而是惊讶于居然还有人会说出这种话来!这就像在大学的数学课堂里讨论一百以内的四则运算,难免给人一种荒诞感。

许是因为职业的关系,看见周荣,华真行莫名就想起了曾经的董泽刚。

周荣以“怎样更好地执行共诛戒”的名义,提出了一个建议。在华真行看来,这就是把明确的规则模糊化,增加了人为操作的空间。

梅野石刚刚提到了言行之辩,周荣就现场演示了一番。周荣这种说法,目的是怎样更好地执行共诛戒吗?当然不是!

由言知行,见因知果。从触犯共诛戒必诛,到某种情况下可以不诛,那么届时诛还是不诛,就看掌握权力的人怎么操作了。

周荣还很含蓄地对共诛戒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共诛戒已存在一千多年,但并没有阻止今人仍在不断地触犯共诛戒。

既然如此,共诛戒是否还有必要存在?

有些观点是不值一驳的,更不应该在这种场合出现。自古法律都禁止杀害无辜,可是自古及今都有人犯下罪行。

你可以很轻易得出一个结论,禁止杀人的法律存在,并没有阻止世上有杀人犯的出现。但是伱不能由此得到另一个结论,就是禁止杀人的法律没必要存在。

因为没有发生的事情,人们是看不见的。因为共诛戒的存在,极大减少了修士之间互相要挟的行为,使众人皆无后顾之忧,这早已是昆仑修行界的共识。

周荣大概也觉得此说不妥,所以话风一转又变成——共诛戒是否有必要修改?

她还是以鲁慕白举例,在其尚未真正造成严重后果之时,就已经面临天下共诛的处境,反而会将其逼到鱼死网破的境地,或者不得不受人钳制。

其言下之意,就是如今的共诛戒是否过于严厉了?这一问才更有迷惑性,真正代表了某些人想带的节奏。

这时有人突然开口吟道:“醉使青牛蹋青苗,你若无法便无天?万金难求登云径,却赖农家几文钱!”

循声望去,开口者是来自昆仑仙境的散修领袖、在场辈分最高的修士陶然客。

紧接着又有一人开口道:“桓侯病入膏肓后,却疑世人求药灸。此生习得长生术,何故见事思下流?”

接话者是一名道士,坊龙观观主杨继道,他也算是此地的东主。

青城剑派执事年秋叶亦开口道:“春播谷麦为生计,身裹织纺御冬寒。我见凡流终不免,你说大患是衣餐。”

华真行从未见过这个场面,难道是周荣的一席话,点燃了大家的创作热情?其实这几位念的诗都很特别,称为谶言诗或偈语诗。

华真行差点都来了兴致,可终究没有开口也弄一首,他今天已经打定主意尽量不说话,再说他也不擅长此道,看样子还得继续学习。

假如华真行没听错的话,这几位好像在骂人?

立共诛戒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场所有人,那么质疑者的目的,难道是要保护那些犯了共诛戒的人吗?

我们应该把心思用在什么地方,是保护自己以及亲眷家人不受伤害;还是想尽办法,让那些企图伤害我们的人怎样逃脱处罚?

鲁慕白犯共诛戒,为求生不得不受淩吉伟的要挟,林太为犯共诛戒,为求生不得不受陆高乾的驱使,这是共诛戒的问题吗?

人人都要吃饭,人人都会死,吃不吃饭都免不了一死,于是就用不着吃饭了,或者干脆便将死亡的原因归结于吃饭?

如今只问一句,诸位愿不愿意有另一位修士,用亲眷家人来威胁自已?如果回答是不愿,便是达成共诛戒的基础共识。

假如不承认这个共识,昆仑盟也就不必要存在了……大概就是这几位要表达的意思吧。

梅野石倒是没唱偈念诗,等他们念完了诗,才面不改色地反问道:“陆高乾此刻可受诛,又因何当受诛?”

这句话是自问自答,因为陆高乾现在还没死呢,仍被和锋真人的剑意锁住神气,就站在空地一旁。

梅野石讲的是昆仑盟的议事与执行原则,与世间的秩序治理原则是一致的。

有人可能看到的只是投票表决,可是投票表决本身并没有实质意义,它只是形成某种秩序的授权方式。在场的二十五派执行宗门,并无权直接决定陆高乾的生死。

这就像部族里的丢了一件东西,小偷没抓到,于是全体族人投票认为谁是小偷……这种做法与结果都是毫无意义的,也是不应该的。

真正秩序原则,是大家首先达成共识,认定偷窃行为是错误的,约定其需要受到何种惩罚。那么偷窃行为发生时,先拿到证据,证明某个人偷了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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