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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一章
1压抑在心中的,我不得不说的战友重逢
从哪里开始呢?
2002年年底,我结束了一段漂泊的生涯,刚刚在一个城市里安定下来。那个时候接连换了几个女朋友,生活也没有什么安定感,所谓的安定,不过是租了一个不到40平方米的简单一居室,在这个城市偏西的一个大学家属区里。
一楼的好处是有一个小院。我常常在没有工作的日子里,拿着啤酒坐在小院里发呆。那时已经是下雪的季节了,但是我感觉不到寒冷。在部队的时候,我曾经在零下30摄氏度的东北山区待过半个月,是所谓的寒地生存训练,早就习惯寒冷了。在西藏工作的时候,我早上起来常常光着膀子在白毛风中跑步,被同事视为神经病。
我在小院里面发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屋里很乱,堆满了我的许多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我一直没有打开,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点点浮现。我不知道27岁的人回避往事是一种什么心态,但是我就是不愿意去打开这些东西,或者说不敢打开。
我害怕。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
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
在我的记忆里,17~20岁是一个严重的断层。我记得自己上幼儿园、小学、中学的许多事情,我也记得上大学以后的许多事情,它们甚至栩栩如生。但是我的17~20岁之间的故事呢?
忘记了,只剩下一些残片。只有在洗澡的时候,在镜子里面看到自己臃肿的身体,我才会自嘲地笑:“瞧,你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你在部队的时候……”然后就控制自己不再往下想了。
我还有很多在部队的朋友,他们经常会打电话给我,偶尔来到我居住的城市公干,也会来看看我。但是我从来不会主动和他们联系,听到他们激动的声音,那种声音里面久违的单纯和特有的嘶哑,总是令我黯然神伤。
在我刚刚离开的时候,我不是这个样子的。但是,一切都是造化弄人啊。我不想了,继续喝啤酒。远远地,透过飘落的雪花,我听到一声嘶吼:
“一二、一二……”
我的脑子一下子僵化了。这种口号我太熟悉了。但是,听得出来那是一个人,节奏时断时续。
我一下子站起来,打开小院的门,声音是从大学图书馆方向的工地传来的。那里在盖一个香港慈善家捐献的,以其名字命名的多媒体教学楼,平时很喧闹,今天也许因为雪太大,所以没有开工。
怎么会?怎么会有这种口令?
我快步走过去。我先看见一帮民工,他们蹲在屋檐下哈哈地笑着,指指点点,好像在看西洋景。我又看见几个女大学生从图书馆出来,看也没有看一眼,就清高地走过去。我还看见了什么?
一个孤独的身影。
一根孤独的原木。
一张孤独的脸。
他穿着早已褪色的迷彩服,一双破旧不堪的迷彩军靴,光着头。雪花飘落到他的头顶就融化了,化成一团白气,升上天空。和其他民工穿的迷彩服不一样,他的迷彩服是掖在裤子里的,系着一根宽宽的绿色尼龙腰带,黑色的金属扣;花色也不是很一样,料子很厚,上面还打着几个补丁,绣着细密的针脚;裤脚整齐地掖在那双破旧的高腰迷彩帆布靴里,鞋带系得整整齐齐……
他喊着号子,在搬一根原木。他先搬原木的一端,把它扛在肩上抵着地面立起来,然后竖直,一下子再把它向前推倒,然后再搬起来……如此前进着。
周围的民工在看笑话。
他嘶吼着,眼中的杀气陡然而生:“一、二……”
我愣在原地,嘴唇翕动着,眼泪在眼眶里面流动。我声嘶力竭地大喊:
“班长——”
“检查自己的武器,注意听我的口令。这是第一次小组规模的战斗实弹射击训练,一定要注意安全!哪个龟儿子不听我的口令,先开了保险让我把他从屁眼儿塞回去!”
在某型直升机的轰鸣中,我的鼻尖上渗着冷汗,抱着那支属于我的95自动步枪。枪身湿了,我的心跟着直升机的颠簸忽上忽下。
班长的迷彩脸转向我,小眼睛灼灼有神:“你好了没有?”
“好。”
人在回忆的时候好像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我看到的自己就是迷彩脸上的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
我看着他的眼睛。
班长笑了,一嘴白牙,他伸手抹掉我脸上的汗珠:“龟儿子给老子好好打!就等着你给老子争脸了!”他眼睛里的傲气和自信交织着。
我又看见了这双眼睛。
在他转身的一瞬间,那种杀气消失了,换了一个人。怎么说呢?
一个猥琐的民工。
“班长。”我又喊了一声,声音发飘。
那双眼睛笑了。
“龟儿子你小子怎么现在头发留得跟女人一样。”
我们都站在原地,看着对方。班长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伤感。我跑过去一把抱住他:“班长……”眼泪哗啦啦地流到他的肩膀上。
没有士官军衔的肩膀上。
班长抱着我,慢慢地开始抽泣:“龟儿子以为你把我忘了……”
雪花飘落在我们头顶。
在这个城市的冬季,雪花的飘落,把一切丑陋都掩盖了。
在这个城市的冬季,我和我的班长重逢了。
我是一个被人们称作自由职业者的文化流浪汉,我的班长是一个民工。他和别的民工不同,在想部队的时候自己会扛扛原木。
2为了爱情,参军去
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我从9岁开始写诗,11岁开始写小说,屡屡地,也在报刊的小角落发一些小小的豆腐块文章。在我成长的经历里,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小男孩,小学的时候甚至可以说秀气,属于很受小女生喜欢的那种宝玉类型的小奶油。再加上写诗和小说,所以性格也是很内向的。
我小时候的体质不是很好,可是我的父亲却是我们那个小城市里的篮球教练,于是我在上小学的时候被他扔进了自己的篮球队,跟那帮17~18岁的大男孩一起训练。应该说,我还是很有韧性的,开始时5公里跑不了就跑1公里,半年后我就可以跑5公里了。篮球技术一直一般,因为我不感兴趣。
我的高中是我们市的重点中学。我的文科奇好,历史、政治、外语等基本上属于不用听讲就能在95分以上的那种,但是理科奇差,基本上没有及格过,尤其是数学极差,保持在30~40分之间。我的作文经常是全校的范文,甚至还多次参加了全国作文竞赛,拿了不少奖。基于我的情况,我的老师们很是头疼,要是我不行干脆不管就是了,关键是他们总是觉得我是一个可造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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